9亿元天价索赔费,苹果被告侵权4年却态度强硬
苹果作为全球最有创意的公司之一,旗下各款产品大受追捧。但在中国,苹果除了拥有大量的果粉外,应对的官司也不断。
1月4日上午,一家名为GPNE的美国公司在深圳中级法院起诉Iphone和Ipad专利侵权,索赔数额追加到1.29亿美元,折合人民币近9亿元,创下我国内地知识产权侵权索赔额最高纪录。
其实该美国公司已坚持状告苹果长达四年之久,除了深圳中级法院起诉外,在美国本地亦同步进行。
苹果连续三年申请专利均被驳回,此次连带被起诉的还有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苹果代工方富士康旗下两公司及中国联通。原告称,苹果公司和中国联通销售的iPhone系列7种型号的手机都侵犯了其专利。
GPNE要求苹果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出口Iphone手机,并 销毁被告库存侵权产品以及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和专用设备。
据了解,苹果此次遭诉讼的专利为GPRS里面所包含的一项基础技术。GPNE称其在2001年4月11日便拥有名为“寻呼方法及装置”的专利,由原籍中国澳门的夏威夷大学教授黄景榆此前在美国通信公司AT&T实验获得。
GPNE补充称此专利已在中国、美国、欧洲等14个国家申请专利保护。
在近些年中,摩托罗拉、黑莓、LG、三星等多家手机制造商均被GPNE状告,但最终均达成和解,并先后签订专利许可协议。
眼下这起诉讼可追溯到2013年1月28日,GPNE同时起诉了苹果和诺基亚,但诺基亚被微软收购后与原告达成了和解。
值得一提的是, GPNE 在中国还与华为公司通过友好协商方式签订了全球专利许可协议。
而苹果方态度强硬,前后三次申请专利,请求均被驳回。GPNE分析苹果财报得出Iphone和Ipad侵权获利分别为76.9亿美元和17.98亿美元,但4800万美元的诉讼费原告并没有能力支付(诉讼费约为起诉侵权金额的200分之1),原告决定对iPhone手机案在原索赔9500万元人民币基础上追加索赔1亿美元,iPad平板电脑在原索赔5000万元人民币基础上追加索赔600万美元。
深圳中级法院先后与2013年12月16日、2014年12月16日两次开庭审理此案,但苹果方态度强硬,坚持声称他们生产的是手机和电脑,而GPNE主张的涉案专利是寻呼机(即常见的BP机)。涉案专利是一种方法和装置,所以专利不该扩展至手机。
随着原告追加索赔金额,超出深圳中级法院1亿的人民币审核限制,该案极有可能将被移至高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