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酷诉今日头条侵权,索赔100万元
蓝鲸 TMT 频道 3 月 9 日讯,海淀法院官网今日发布案件快报称,因认为今日头条未经许可擅自向用户提供链接播放《战狼 2 》,优酷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今日头条和运城阳光传媒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提供《战狼 2 》的网络服务,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 100 万元。
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且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优酷诉称,《战狼 2 》是由吴京执导的动作、战争、军事类型的电影,中国票房收入首位,且是首部跻身全球票房 top100 的中国电影。优酷在支付巨额版权费用后取得了《战狼 2 》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
根据授权期限,该影片自 2017 年 11 月 3 日通过优酷网独家首发。经公证证实,今日头条网站向用户提供了《战狼 2 》的定向链接服务,所链接的 “ 阳光宽频网 ” 系由运城阳光传媒公司所运营。经查, “ 阳光宽频网 ” 未取得《战狼 2 》作品的合法使用权,今日头条对此未进行合法有效的审查。
优酷认为,基于以上事实,今日头条和运城阳光传媒公司未经优酷许可,为其商业目的将未取得使用授权的涉案作品《战狼 2 》在网络上予以传播,其主观上具有过错,客观上给优酷造成了损害后果,今日头条和运城阳光传媒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赔偿损失等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