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延长至2017年底

蓝鲸TMT  •  扫码分享
我是创始人李岩:很抱歉!给自己产品做个广告,点击进来看看。  

商务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延长至2017年底

蓝鲸TMT  11月17日文:近日,商务部发言人表示,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至2017年底。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自2016年5月11日起,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经商有关部门同意,上述过渡期进一步延长至2017年底。

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5月11日起,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即继续按照试点模式进行监管,对天津、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平潭等10个试点城市经营的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暂不核验通关单,暂不执行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对所有地区的直购模式也暂不执行上述商品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介绍,过渡期实施以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平稳发展,对于引导企业积极适应规范的监管要求、地方不断创新监管服务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相关部门也在从有利于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利益和安全健康的角度研究优化监管安排。为稳妥推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模式过渡,经商有关部门同意,上述过渡期进一步延长至2017年底。


随意打赏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税制商务部 跨境电商进口跨境电商物流商务部跨境电商跨境电商零售跨境电商监管进口跨境电商商务部电商
提交建议
微信扫一扫,分享给好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