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80、90后已成制售假的绝对主力军
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2017年排查出了5436条销售额远超起刑点(5万元)的疑似制售假线索,执法机关接收1910条,已经进行刑事打击的有740例,截至目前,通过公开信息能够确认已有刑事判决结果的有63例,这些案件的平均办案时长约344天,共判决129人,但其中104人判的都是缓刑,实刑率仅19%。
2月28日,阿里再度披露了新一年的打假案件刑事处罚比例。
“最新的数据表明80、90后已成制售假的绝对主力军,假货毒瘤的侵蚀已经让年轻人铤而走险走向犯罪。”阿里平台治理部知识产权保护总监叶智飞透露,“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的呼声阿里联合社会各界践行了整整一年,虽然线上假货治理在2017年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但线下假货生产源头不根除,全社会的假货问题绝不会有根本性缓解。
“必须要完善法律法规,对线下假货生产源头进行围剿,全社会共同推动制假直接入刑,并引入惩罚性赔偿,让制售假者倾家荡产,才能彻底遏制全社会的假货问题。”阿里巴巴集团首席平台治理官郑俊芳说。
阿里再度公布打假案件刑罚比例
2月28日下午,阿里平台治理部知产保护总监叶智飞公布了一组数字:2017年,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通过大数据模型主动防控、权利人举报、消费者投诉、神秘抽检等方式,共排查出5436条销售额远超起刑点(5万元)的疑似制售假线索。
受执法资源紧张及诸多因素限制,执法机关接收1910条,公安机关已经进行刑事打击的为740例。刑事打击案件数量比2016年的469例增长了58%。
叶智飞解释增长原因,系各级执法机关的执法力度在逐步加强,阿里巴巴打假特战队联合进行线下打假的执法机关也由2016年的14个省增至2017年的23个省。
“但已被打击的740例制售假案件的判决结果让人能直观想象为何假货屡打不绝。”叶智飞称,阿里抽取了740例案件截至目前通过公开信息能够确认已有的63份刑事判决书统计发现,这些案件中被告人从被采取强制措施到宣判的平均办案时长约344天,共判决129人,判缓刑的居然104人,实刑率仅19%。
在2016年,根据对当年能够公开抽取到的判决书的分析,其缓刑率为79%。2017年缓刑率比2016年高2个百分点。
线下假货生产源头亟待围剿
相对执法成本的高昂,制售假违法犯罪的成本明显极低。叶智飞举了一个10年制售假货被抓三次的例子。2017年,西部某省公安机关在阿里大数据协助下破获一起公安部督办特大调味品案,警方跨多省缴获数十万袋假冒调味品。该案主犯师某之前在一家正规调味品厂从事打假工作,曾配合当地警方打击过假冒该品牌调味品的制售窝点。在高额利润诱惑下,师某转而制假,2006年、2011年,其两次因参与制售假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均被取保候审,直至2017年因制售假“三进宫”。
叶智飞介绍,正是由于犯罪成本过低,线下假货生产源头仍未根除,许多制假售假犯罪链条和网络依然活动猖獗,甚至形成行业性、领域性、区域性假货产业带。
2017年12月,公安部专门部署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春雷行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针对行业性、区域性、领域性制假售假现象依然突出的问题,深挖犯罪源头窝点,摧毁犯罪产业链条,严惩制假售假不法分子,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假货毒瘤清理亟待法律破局
阿里巴巴法务部高级专家卫知介绍,证据认定难是导致打击效果差的重要原因。
卫知称,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对制售假违法犯罪的定罪量刑的标准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上述现实,导致“唯数额论”的定罪量刑标准在复杂的线上销售和线下制假过程中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对于电子证据的认定难以形成统一标准,导致事实认定和证据采信非常困难,线上销售的违法收入在司法实践中普遍较难认定,以至于制售假犯罪分子往往得以逃脱应有制裁。
一个佐证的例子是:2017年,浙江省某人民法院就《李X、刘XX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案进行一审过程中,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侦查机关提取了电子数据光盘,内含交易及支付转账交易等相关信息,被告人确认该电子数据光盘具有真实性。
该光盘内含信息显示,被告人名下的网店店铺通过含“三星”、“金某1顿”内存条名称的链接进行销售的金额达1540万余元,考虑到本案部分下家未查实及难以排除销售的部分内存条存在白条、正品之可能,公诉机关最终就低以总销售金额10%即150万余元认定。
“制售假已成为妨害社会大众创新的毒瘤,并深远影响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叶智飞说,制售假暴利正在驱使年轻人铤而走险违法犯罪。根据阿里巴巴打假特战队最新统计:2017年,据了解,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的制售假犯罪嫌疑人中,80、90后约占83%。而与此同时,一些制售假分子向微商等多个社交平台及其他电商转移,制售假团伙为攫取利益、逃避打击,多平台跨国境流窜现象日益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