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声音》版权之争:一场皆大欢喜的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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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s 《中国好声音》的宣传班底真不是盖的,第二季第一场一开播,网上就充斥着关于它的各种话题,让小编这个还没来得急看的人都想忍不住一窥究竟。除了常见的学员身份造假、装穷、装纯、装可怜等惯用伎俩,今年的话题里还多了一个“版权”,百度音乐和酷我音乐同时声称自己拥有《好声音》的独家音频。到底是怎么回事?

百度和酷我分别是这么说的——措辞不同,无非都是同一个意思:“我才是好声音版权的正主儿。”

百度 :

梦响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作为《中国好声音》(第二季)的权利人,已将《中国好声音》(第二季)全部现场歌曲以及后期制作歌曲的录音制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家授予百度公司。

酷我 :

《中国好声音》即将在7月12号再次来袭,酷我音乐与中国好声音独家版权方星云乐众达成战略合作,独家合法拥有《中国好声音》第一季、第二季音频版权,以及具备向第三方转授权的权利。 亲们,这个夏天来酷我音乐,听正版好声音音频哦!

接下来几天,双方又你发一条微博我发一个盖了章的函件,互斥对方侵权,看起来都有理有据的样子。

中国好声音 官方微博力挺百度音乐:

#中国好声音#第二季中国好声音独家音频只在@百度音乐 赶紧听起来!

如果只是简单的一方拥有版权,另一方侵权,事情就不复杂了,但问题没这个简单。纷争是怎么形成的,谁是理亏的一方?当然最终的结果要交给法律裁决,小编根据已有的资料,试着捋清这个事件的因果。

未命名

这里面主要牵涉到五个主体:百度音乐、酷我音乐、灿星制作、梦响强音、星云乐众。这五个主体按上下游分了三级:灿星制作是版权链最上游的一环,是荷兰原始版权方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版权代理;它后来将版权全权转让给了星云乐众,有效时间是到2014年7月9日,但好声音第二季开播前灿星宣布和星云乐众解约,并将版权授予了梦想强音;酷我和百度分别向星云乐众和梦想强音购买版权。也就是说,百度和酷我在这个事件里是没出什么差错的,他们互证自己才是正版也算合情合理。争端的焦点不在百度和酷我这一层,而在灿星授权的环节上出了一些问题:灿星制作向星云乐众单方面提出节约,但星云乐众并不买账,认为自己在法律上仍然拥有《好声音》的独家音频版权;灿星和前任分手还不彻底,又把版权转给了梦想强音,下游的梦想强音自然不想去理会上游的恩恩怨怨,它也是通过正当途径花钱买了版权的。

一个版权转让给两个公司,这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问题的核心只要确定灿星宣布终止和星云乐众的声明是不是具备法律效力。只是由于版权制度太不成熟(业内人士吐槽说“实在是太混乱了”),法律也缺乏很明确的界定,转让流程中出了一些问题——这种事件在数字音乐界不是什么新鲜事,只是摊上了万众瞩目的《中国好声音》,又被某些擅长话题营销的团队有意地利用、放大,演绎成了一个云谲波诡的事件。

这个事件里既没有有原罪的一方,也几乎没有受害的一方,在这次事件之前,谁知道灿星制作、星云乐众、梦想强音?中国最强音借此抢占观众眼球,百度音乐和酷我音乐也乐得把自己包装成一个支持正版的卫士,赚足点击率的同时赚足钞票,何乐而不为?反正版权事情官司打起来要很久,不妨就把官司的事搁置一边(鬼知道他们是不是真的要打官司,更可能的是他们根本就不会太较真地对待这件事,要打官司也是灿星和星云乐众去打),各自继续以“独家正版”的姿态友好地吵架,反正观众也乐得看这种吵架的狗血剧目。中国好声音,吵架可不也是一把响亮的声音?

不过,看到国内这些曾经粗暴地摧残了唱片业的数字音乐公司现在居然为了版权吵架,他们不是为了谁分钱多分钱少吵架,而是为了版!权!我们不应该觉得老怀安慰吗?也许数字音乐出版界的法规流程也能接着这次机会整顿一下,Win Win Win,皆大欢喜,这场架吵得值,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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