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硝烟的战争更可怕!揭示美巨头337调查背后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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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来源是这样的,2013年10月21日,美国 ITC 法院针对触宝科技与 Nuance 通讯公司就输入法专利侵权诉讼官司下达速裁令,ITC 法院法官 Lord 宣布判决触宝科技不侵权。Nuance 公司向 ITC 及美国地方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撤销所有针对触宝科技的专利诉讼。据商务部公开资料查询显示,,触宝科技成为中国首例软件产品 337 调查胜诉案。

这是中国首例手机输入法国际诉讼案,可算是中国小型企业赢得国际诉讼的经典案例。为了这个结果,触宝科技经过了一年的努力,最终赢得了这场诉讼案的胜利。然而,这不能掩盖近些年来中国企业进入美国市场屡遭 337 调查的事实,这其中甚至包括一些国内的巨头企业。

我们先来看看什么是 337 调查。在美国知识产权诉讼官司一般分为地方法院诉讼与 337 调查,337 调查即指由 ITC(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不公平进口行为展开的调查。地方法院只能对在美国有资产并且有设立分公司或机构办事处的企业具有管辖权,换句话说,只有具备这样的条件,才能作为被告被起诉;而337调查可以跨越国界,即使在美国没有分公司,没有资产,只要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哪怕是通过中间厂商进入的,也同样会成为被告。

地方法院只能对具体被告的侵权行为进行裁定,而 337 调查可以针对一类型产品颁布排除令,甚至一家公司败诉,连同该国其他生产该产品的企业同样也要退出美国市场。ITC 法院诉讼影响力大,且时间周期短,需要高昂的经费,普遍一个周期消耗500万到800万美元,美国律法规定 ITC 诉讼官司周期为一年,并且无陪审团。ITC 每一个案件都需要美国总统的签字,大家较为熟悉且较大的案例是三星苹果在美的 ITC 专利侵权官司。

由于大部分起诉的美国公司属于专利持有公司,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可以对进口贸易中的不公平行为发起调查并采取制裁措施。由于其所依据的是《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的规定,因此,此类调查一般称为“337调查”。

近几年中国与美国企业之间在 ITC 诉讼的官司频繁曝光,中国已经成为美国“ 337 调查”的最大受害国,在已判决的相关案件中,中国企业的败诉率高达60%,远高于世界平均值26%。对于中国企业来说,337 调查已经成为了美国保护本土企业的一个利器,而早期大多数中国企业会选择不应诉直接通过缴纳专利许可费等方式与原告达成和解或签署同意令,因为在高额的 ITC 诉讼费用面前,你未必会最后赢得胜利,需要面临消耗大量经费并且需要面对最后败诉的结果,所以大多数中国企业在早期会选择交钱了事,337调查被中国企业视为进入美国市场的最大障碍。

而且,美国企业原先只是拿”337调查“当做保护自己的利器,或者说竞争对手的产品已经威胁到了美企在本土的市场份额时。但后来大量的赔偿让美国企业尝到了甜头,所以大量持有专利的公司抱着玩一票的心态去敲诈中国公司,因为大多中国公司往往不会去应诉,毕竟高额的律师以及诉讼费的付出也并不意味着最后的胜利。

事实上,美国企业不仅仅利用337调查阻止外国公司的进犯,美国国内大公司同样会利用这个法律阻碍创新小型企业的发展。大公司通过起诉小型企业后进行收购,因为通常小型公司通过创新的功能区吸引用户使用它们的产品,而由于巨头本身体量的关系,他的创新速度远远要落后于创业公司,最后巨头只好通过收购来获取专利技术达到遏制竞争对手的目的。

据 美国《商业周刊》文章 显示,2000年以来,Nuance已经先后收购了43家竞争公司。评论家认为,Nuance 公司的 CEO Ricci 喜欢通过诉讼手段削弱那些具有创新力的竞争对手,以便用一个极低的价格收购它们,或者让它们破产。在过去十年中,Nuance 起诉了8家公司专利侵权,但没有赢得任何一个判决。在至少4起诉讼中,它收购了被起诉的小公司。

文章中,创业公司 Vlingo 的 CEO Dave Grannan 说,“和 Nuance 竞争就像传染性病一样,我们在和他们的直接竞争中处处领先,但就当你认为生活充满了美好时,呯!好日子就这样结束了。”

而另一家初创公司 Tellme 的前 CEO McCue(现 Flipboard 创始人)曾收到 Nuance 的电话,扬言要起诉他并引入一款竞争产品,除非 Tellme 董事会同意按照 Nuance 提出的价格卖给 Nuance。“这是不择手段的竞争。” McCue 评价道。最后,他卖掉了公司,但买家是微软,而且是以一个远远更高的价格。之后,法院判决 Nuance的专利无效。“我们抵挡住了 Nuance,” McCue 说,“但很多公司无法顶住 Nuance 的压力,最终屈服,而且这样的事情还在不断发生。”

无论如何,美国企业对中国企业发起的专利诉讼仍在继续,这方面的近期案例则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21日对中国联想等7家企业生产的光驱产品发起337调查,其原告则是美国光学设备公司,同样为专利持有公司。但让人欣喜的现象是,近些年中国公司胜诉的案例已经越来越多。例如近年来中国公司像中兴华为在 ITC 中胜诉案例逐渐增多,这类大型企业越来越重视全球市场,并且开始重视知识产权以及知识产权保护。

现下美国科技界专利保护的发展已经有些不太健康。目前美国科技界已经有这样的趋势,大公司都利用专利权维护自己的市场优势,遏制他国企业或者初创企业的发展。知识产品保护无疑非常重要,使用自身技术性专利保护知识产权是十分正确的做法,但如果去到利用一些比较基础的技术或设计专利打击对手,甚至遏制了创新产品,这必然不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本意。

而对于国际间的产品来往,其实国家范围的贸易保护还是比较常见的,各行各业都会有这样的现象。当然中国公司原本多有山寨模仿的行为,但现在国内大厂商进入国际市场,技术设计实力已然毫不逊色。充满竞争力的产品进入,对于美国这样标榜自由的市场来说,却要用专利大棒进行遏制。甚至目前许多时候已经不是国内公司的问题,而是国外大公司恶意竞争的手段,或者直接就是随手敲诈一笔的恶劣行径。

同时,国内创新的公司同样应该重视知识产品的保护。回到触宝这个案例,触宝这个案例是国外小型科技公司与美国本土大型公司的较量,是蚂蚁与大象的较量。在这个故事里,大象因为找不到蚂蚁的把柄,所以蚂蚁赢得了最后的胜利。但毕竟这样的诉讼案仍在不断的发生。

对于互联网行业的中小企业,无论是开拓国内市场还是海外市场,高速创新一定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但同时也需要保护自己。中国企业的迅速发展势必会引起海外巨头的注意,而如果想在国际市场存活下去就必须了解它的游戏规则,而技术专利也是这个游戏重要的环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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