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微信红包要征税?叫停“免费跨行转账”还不够
上周末,央行发布新规,今后用户通过网络支付账户只能给自己的银行卡转账,跨行转账的免费午餐没有了。而今天,据《中国日报》报道,我国税务部门或将引入新法规,对个人接收企业发放的网络红包征税。
这一计划来自国家税务局的一份内部传阅文件,但本周一被流传上网。目前还未有正式文件的出台,至于何时将此消息公之于众还不确定。
《中国日报》援引消息人士的话称,这一计划执行的最大难点是如何“识别和区分各种电子红包的意图”。
有税收专家建议,如果个人接受红包被征税,应该是按照“意外收入”的名目,类似于以前用于对彩票收入的征税。
电子红包在今年春节期间非常火爆。微信、支付宝和新浪微博都可以让用户通过网络支付方式互赠红包。根据腾讯的数据,在今年2月18日到23日期间,用户总共发送了32.7亿个红包。
不过,我们可以暂时放心的是,个人之间相互发送的电子红包将不会被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