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高度重合市场,消费金融公司如何进行差异化竞争?
雷锋网 (公众号:雷锋网) 报道,近日,第三届中国消费金融高层论坛在清华大学召开,监管代表、消费金融公司、高校学者齐聚探讨了消费金融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以及如何强化风险管理,推动差异化竞争。
消费金融在我国经济的重要性越来越高,市场发展迅猛,越来越多不同背景的公司进入该行业。在加速行业繁荣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出现了竞争,尤其随着服务领域和消费场景的进一步细分。大会指出,消费金融公司下一步的发展重点将是,如何在高度重合和交叉的服务领域、消费场景中突出独有、新颖和完善的服务模式。
据雷锋网了解,在大会圆桌论坛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室副主任王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业务一部主任沈一飞、捷信消费金融公司CEO OndrejFrydrych、中银消费CFO周钧明皆畅所欲言。清华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CCWE)研究员冯兴科担任主持人。
下为论坛发言,雷锋网作了不改变原意的编辑:
差异化竞争策略及影响
冯兴科:本场圆桌讨论就围绕“特色经营,差异竞争”展开,为中国消费金融发展指路。首先,有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室的副主任王刚老师,有一个问题提给您, 在当前消费金融公司发展的背景下,发展特色经营模式,进行差异化竞争,您认为对消费金融市场会有什么影响?
王刚: 关于差异化经营这块谈几点问题。 差异化经营很重要,因为我在发展中心金融所主要研究银行,银行过去是同质化发展、同质化竞争,最近几年又是同质化转型,实际上是大家可以借鉴的一个不太成功的案例。怎么样去做差异化的发展?我个人感觉有三点可以提。
第一点要聚焦于细分市场,在细分市场去锻造自己的比较优势。比如我认为有两个市场大家下一步可以考虑,一个是农村消费金融市场。和城市相比,它的发展并不均衡,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随着未来征信技术的完善,这可能会是下一步市场的蓝海。
第二点核心问题是风控,风控是所有金融机构的生命线,只有真正把风险控制做好,才能实现刚才我提到的这种适度风险、适度收益,风险关键是有度。作为经营风险的企业,关键就是要把风险管控住。 第三点就是和金融科技的拥抱和结合。
冯兴科: 未来消费金融行业会形成什么样的格局? 是根据不同的特色多级化格局,还是说像现在有几种不同的类型,不同的巨头,各自占了某个领域?会有一些消费金融公司将来被市场淘汰出局吗?
王刚: 我觉得这还是大浪淘沙的一个初期阶段,现在对市场格局这样跨度比较长的预测,恐怕还不是很成熟。因为下一步的核心问题需要逐步理清,比如说这种拥有相对统一的监管标准。因为现在差异化监管之下,事实上还是会存在监管套利空间。如果能够把市场主体的各个方面,无论是监管还是准入总体实现公平,在这个层面上再去展望下一步市场发展的格局,恐怕是更合理的一个前提。我个人感觉,可能现阶段还不是非常的清晰。
冯兴科: 有请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业务一部沈一飞主任。 您认为在特色经营、差异竞争主体下,未来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趋势是会怎么样的? 作为协会来说有什么好的建议?
沈一飞: 我是互联网金融协会业务一部主任沈一飞,我们协会是2016年正式在上海挂牌,是一行三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成立的,联合组建的协会。其实消费金融也是我们协会这块自律的工作方向。
互联网从事消费金融工作领域的主体也很多,我们知道消费金融它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是一个行为模式。从这点上来看,整个消费金融主体有几个特点。
首先是主体具有较大的差异化,包括传统的银行,比如银行的信用卡业务和小额消费信贷业务;消费金融公司,大多数都是从银行体系中脱颖而出的,当然也有一些是从其他方面生长出来的,比如电商平台;以及一些新兴业态,比如网贷、互联网小贷。这些业态也都利用自己的优势开展差异化竞争。从我们协会看来,就目前整个的消费金融市场,本身就是一个差异化竞争的市场。
一方面差异化也是在经营模式上,特别是互联网经营领域上,它的差异化尤其明显,互联网行业对场景的要求很高,场景和传统的金融不一样。传统金融在社区服务上有一定的精耕细作,但是互联网上,这个网络入口和另外一个网络入口依托的流量场景不同,本身就是差异化竞争,差异程度还相当的高,所以各个经营模式往往就有很大的不同。因此,从获客到风控以及后端的处理都有较大的差异性。
从协会来说,我觉得这种差异性是会长期存在的,因为每一类都有相对的生存价值。拥有差异化竞争能够更大的覆盖更多的人群,实现普惠金融。协会的一些举措如下:
第一,刚才也都提到了征信。近期由协会和八家征信公司联合组建的“百行征信公司”已经公示,正在公示申请牌照,我相信后续对整个消费金融行业的发展会起到一个基础性的作用,能够帮助这个行业更加健康、更加可持续的发展。
第二,目前来说,因为有一些消费金融机构有一些走偏,主要是超高息费和暴力催收。针对此,我们也做了一些工作,比如准备制定催收相关自律条文,目前还在内部论证中,预计不久将向会员单位广泛征求意见。
第三,透明度是互联网的原则,也是市场的原则。目前很多消费金融的产品透明度并没那么高,所以协会也推出了相关的标准,标准会滚动修订,以此推动行业,特别是在线消费金融更加的公开、透明、规范在信息披露环节,让大家消费者更加清楚明白。
冯兴科:下位嘉宾有请中银消费CFO周总,来谈谈中银的有关情况。
周钧明:中银消费是第一批持牌的金融消费公司,到今天已经是8年了。今天的主题是谈谈消费金融公司的规范与创新,也谈谈各个公司怎么做特色。特色是怎么形成?我觉得特色的形成更多的是与股东的资源、股东的基因相关的,因为它的资源不同特色也许就不同,基因不同走的道路也不同。
但是不管怎么样的不同,我觉得有一个,消费金融的本源是不能忘的。回顾一下我们走的道路,我觉得可以用这样几个层面来总结,第一个坚持的是三个导向。 第一个导向是合规的导向。合规的导向就是要符合国家的政策,也要符合监管的要求。 第二个导向是客户的导向。因为客户的导向是我们的需求点,应当说客户是我们的上帝,第三个导向是消费的导向。因为我们立足于在消费的市场。
从这三个导向来看,我觉得中银消费走的道路也可以从两个特点来研究,我们走的相对来说是轻资产和轻成本的道路。
为什么是轻资本?因为消费金融公司本身就不大,不可能我去买一栋楼,按照银监会报表里边买一栋楼是算风险成本的,不可能走这样的道路。第二个是轻成本的道路,任何企业的发展追求效益是它的天职,如果来说追求效益的话,成本的控制就是永远的课题。
体现在业务方面有几个坚持,第一是贷款的金额越少越好。如果研究一下数据,贷款的发放历年都在下降。第二是坚持场景越细越好,所以我们也细分到了包括教育、婚庆、装修等领域。第三适用场景越细越好,也采取一些措施让用户来提供资金用的方面。 目前,我们在全国已经有27个地区建立相应的机构,但是从管理上是坚持扁平化的管理,以减少中间的层次,以减少相应管理的成本。我觉得是这几年所走过的道路业务特色。
冯兴科:下一个问题提给捷信消费金融公司的CEO Ondrej Frydrych先生。总体来讲,差异化竞争其实无非集中在两个层面,业务和管理。但说起来简单做起来不容易,尤其在中国消费金融市场的前景还非常广阔,变数非常多。现阶段的消费金融公司的优势并不一定是它长久的优势。现阶段的特色或许在以后或许在不久之后沦为平庸。前面说了不同消费金融公司的优势和现阶段的特色, 您认为下一段各个消费金融公司应该如何发展才能形成大家互相既有竞争、又也合作的一个良好局面?
Ondrej Frydrych:关于消费金融的发展方面,我认为首先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普惠性,也就是说能够让金融产品和服务汇集到每一位大众,在不同的消费场景当中都能够适用。
第二点,我们的定价必须要足够接地气,同时具备一定的竞争力。对于定价的合理性,它也是维持市场竞争格局合理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时市场和监管者应该共同努力来巩固信息的透明性,更好监管这些消费金融公司,让所有的监管者、让所有的公司都能够在市场上发挥起他们的作用。
如果说我们能够考虑到,消费场景普惠性以及风险管理和合理定价的话,我们就能够朝着一个正确的方向来发展。
现金贷、ABS政策的影响
冯兴科:从 协会的角度出发,如何看待去年以来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包括现金贷的政策和ABS的政策,您怎么样看待这样的一系列的政策?
沈一飞: 首先,我们知道中国互联网协会是全国性的行业自律组织,自律组织有很重要的作用,一方面也是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制定相应的规则和标准,另外一方面代表行业和监管机构积极的互动,然后做好桥梁纽带作用。
大家也知道为什么最近监管的加码,宏观审慎层面、微观审慎层面都有乱象,所以才出台了这些政策。但是这些政策有一定的纠偏。
比如刚才说的资产证券化这块,国家市场确实是有一些不足之处,我们知道很多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的时候,相当是把我们的风险转移给购买证券化产品的公众,事实上公众对这个了解并不多,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是资产证券化产品有兜底的协议,事实的风险并没有出表,风险还是很突出的。在这个情况下有必要重新研究这一块的工作。我们也会积极和监管部门沟通,反映行业的呼声,怎样把消费金融资金盘活,在可控风险的情况下实现资金流转。
冯兴科: 在当前ABS背景下,消费金融公司今后的融资渠道会有什么创新?能有什么创新?怎么创新?
周钧明: 从消费金融管理的试点办法来说有几个融资渠道:
第一,向金融机构借款,这是大家都在做的。
第二,发行金融债。我们也做了发行金融债,但是从金融债里边还有几项是需要政策去突破的,那就是资本债。
第三,金融机构的借款过程中也有一些方式可以做,去年探索做了一些银团的贷款,而且也做了资产和负债的匹配度完善和改善,做了一些中长期的借款。
冯兴科: 我有个问题,再追问一下沈主任。 这一两年来千军万马的P2P公司都在寻求转正,靠向消费金融公司。一些资质好的P2P公司是否有可能成为正规军?
沈一飞: 首先,我们知道P2P的属性是信息中介,我们叫个体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从业机构。所以它属性和消费金融公司还有一个本质性不同,目前银监会审批的消费金融公司本质还是信用中介。目前来说,整个也是随着监管部门今年“1+3”政策的已经出台完毕,网络借贷道路已经清晰。
我们知道上个月银监会相关的P2P整治办也出台了最后备案的指引性文件,各地政府正在积极的推进备案工作。这就相当于是纳入监管的,也是说明我们已经走到阳光化的途径了。P2P公司有一阵确实是,怎么说?确实是泥沙俱下。随着它走向阳光化,我们相信这个行业也是会有一个长足的发展。
主持人:谢谢沈主任的点评。下面有请中心创始研究员王红领教授就此次论坛做主题发言。
王红领:三年前,我们讨论的是怎么成为一个负责任的消费信贷商,其实就是在讨论规范的问题。规范它就是监管,就是制定规则来管理。
从管理层的角度,怎么防止消费信贷商对客户的欺诈;从消费信贷商的角度,怎么防止顾客对消费信贷商的欺诈,这都是属于微观方面的风险。这个可以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大数概率可以排除、可以化解。但是系统性的金融风险一旦出现,那是不可能通过大数概率去化解的。
什么情况下会出现系统性的金融风险?从经济学的角度讲,我认为就是这种风险的外溢。刚才我们讨论企业融资问题,比如说从哪儿融资,通过ABS,还是通过股东筹资。有一点,风险不能外溢,不能把你自己的经营风险强加给社会,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原则。所以,掌握了这个原则,我们在这个原则底下讨论创新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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