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公平竞争,高通在台被处以51亿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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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路透社昨日的消息,因其垄断和不公平竞争行为,高通在台被处以7.74亿美元(雷锋网注:约51亿人民币)罚款。

这是高通除了和美国监管者以及苹果的“反垄断纷争”之外的又一起。

雷锋网 (公众号:雷锋网) 了解到,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在昨日发布声明,表示:

美商Qualcomm Incorporated 于CDMA、WCDMA及LTE等行动通讯标准基频芯片市场具独占地位,然拒绝授权芯片竞争同业并要求订定限制条款、采取不签署授权契约则不提供芯片之手段及与特定事业签署含有排他性之独家交易折让条款等,核其整体经营模式所涉行为,损害基频芯片市场之竞争,属以不公平之方法,直接或间接阻碍他业者参与竞争之行为,违反公平交易法第9条第1款规定,处新台币234亿元罚款。

大意就是,高通凭借自己在CDNA、WCDNA、LTE等技术的标准必要专利,以及这类芯片市场的独占业者地位,拒绝向芯片行业其他公司授权使用相关技术。

此外,高通还被要求:(一)停止适用与芯片竞争同业已签署须提供含芯片价格、销售对象、销售数量及产品型号等敏感经销资讯之契约条款;(二)停止适用与手机製造商已签署之元件供应契约有关未经授权则不供应芯片之契约条款及(三)停止适用与案关事业已签署排他性之独家交易折让之契约条款。并每个月向委员会提交与相关企业的谈判进度报告。

但高通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对这一决定的不满。一旦最终决定在接下来的几个星期内发布,高通表示将会提出上诉。

高通表示:

这一罚款与高通在台湾的营收和活动数量上,完全不匹配,高通将真对罚款数额及用于计算的方法提出上诉。

因不公平竞争,高通在台被处以51亿罚款  

此次罚款是对高通目前业务模式的又一打击。在与其他地区或公司的“反垄断纷争”中,共有的一个关键主题是, 高通利用自己的技术专利优势,维持其高昂、不公平的专利使用费用

去年12月,韩国监管机构公平贸易委员会(KFTC)就对高通在授权专利和销售智能手机芯片中的妨碍市场竞争行为处以罚款8.54亿美元(雷锋网注:约56亿人民币),创下韩国反垄断史的最高罚金记录。今年2月,高通向韩国高等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暂缓该处罚,但在上个月韩国首尔高等法院驳回了高通的上诉,要求其立即整改,高通表示将再次向韩国高院上诉。

而在2015年,我国监管机构也对高通的垄断行为处以9.75亿美元(雷锋网注:约60亿人民币)的罚款。但高通并未对这一处罚进行上诉,而是一次性缴清。

欧洲监管机构对于高通斥资380亿美元收购恩智浦半导体的行为也有所警惕。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针对高通的专利授权行为也提起了诉讼。

除了监管机构,高通的合作伙伴苹果,在今年早期,分别在美国和中国发起诉讼,起诉高通“垄断无线芯片市场”,并提出了分别高达约66亿美元和10亿人民币的索赔。高通对此作出反击,起诉苹果侵犯了自己的六项专利,涉及到不同方面的技术,并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禁售高通专利的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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