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判决:搜狗胜诉,360浏览器坐实不正当竞争
2013年11月,360安全卫士通过官方微博、弹窗消息等渠道,向互联网用户传播了“搜狗浏览器会导致信息泄露”的消息,使得搜狗遭受了一系列损失。
搜狗随即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360此举是以增加用户量为目的,对搜狗进行的恶意诽谤。因此,要求360立刻停止该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同时对搜狗进行经济赔偿。
受理此案之后,法院方面在2015年2月5日做出了一审判决:认定搜狗浏览器并不存在安全问题,360此举是在误导用户,损害对手名誉。因此法院方面判360败诉,并赔偿搜狗的经济损失。不过360并不接受这样的判决结果,随即提出了上诉。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二审认定360通过传播不实信息,骗取用户对360浏览器的关注。所以不正当竞争成立,360必须依法对搜狗做出赔偿。
无独有偶。今年6月,360还吃到了历次诉讼中最大的罚单。360因恶意拦截搜狗浏览器的默认设置,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定败诉,并处以510万元的罚金。一个月之后, 西安中级人民法院也判决360恶意篡改用户的默认浏览器(搜狗)为不正当竞争,赔偿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