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奇虎360与各大互联网公司的恩怨情仇
奇虎360从安全软件起家,进一步囊括移动渠道、 智能硬件 等成为综合性互联网综合公司,一路走来,奇虎360和BAT都结下了仇怨,与其他互联网公司的互诉大战还在持续拉开。这让其一直处在风口浪尖,频频曝光于公众视野。
6月6日,北京海淀区法院官方微博的消息显示,因认为奇虎公司未经许可,在向公众提供的导航电子地图、开发的应用软件“360搜索”中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电子地图,误导公众认地图具有合法来源,四维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一亿元等。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四维图新称,奇虎公司未经许可,以商业为目的,擅自将其享有著作权的电子地图置入到奇虎360提供的导航电子地图及“360搜索”APP中,误导消费者认为其提供的地图具有合法来源,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对此,奇虎360回应称,360地图产品中使用的导航电子地图具有合法来源,全部由拥有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的立德空间集团提供,双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许可使用协议,360为此已经支付了巨额的许可使用费。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360与腾讯
2010年9月,360和腾讯开启了“3Q大战”模式。360指责腾讯QQ侵犯用户隐私,腾讯则称360不正当竞争。双方大战十几个回合,唇枪舌战,这场官司持续4年之久,被称为中国互联网领域《反垄断法》的第一个典型案例,该案件最终以360败诉结局。
2010年11月,腾讯在北京朝阳区法院起诉奇虎360,称360隐私保护器不正当竞争。2011年9月,北京二中院终审判决360隐私保护器属于不正常竞争,360向腾讯道歉并赔偿20万元。
2013年3月,广东省高院初审判决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成立,全部79.6万元诉讼费用由360承担。2013年11月26日,该案二审于最高人民法院开庭。
2013年4月25日,腾讯起诉奇虎360公司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一案初审宣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腾讯胜诉,360赔偿腾讯经济损失500万元,并在包括360官方网站等处的显著位置连续15天刊登道歉声明。2013年12月4日,该案二审将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
2014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奇虎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奇虎360的诉讼请求,认定腾讯不构成垄断侵权。持续四年之久的“3Q大战”终于落下帷幕。
360与阿里巴巴
2006年7月,奇虎公司推出安全类软件360安全卫士,将雅虎助手在内的上百款网络工具类软件列为恶意软件进行查杀。用户安装360安全卫士软件时,软件随即警告用户雅虎助手属于恶意软件,并要求用户卸载雅虎助手。
2006年8月16日傍晚,阿里巴巴公关部发出一封声明,称阿里巴巴集团从此永远断绝与周鸿祎的所有来往。“阿里巴巴呼吁业内所有公司和投资机构,共同抵制周鸿祎及其关联公司,同时阿里巴巴集团决定正式起诉周鸿祎个人。”
9月28日,雅虎中国将奇虎公司告上法庭,两家公司的争吵当时震动了整个中国互联网。雅虎中国认为和奇虎公司有近似的业务模式与盈利模式,奇虎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带有明显商业目的。
2007年1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三际无限公司赔偿阿里巴巴公司经济损失3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4万余元。
2007年8月11日,奇虎360公开在360safe.com首页向阿里巴巴公司道歉。
360与百度
2009年3月,360与百度合作,奇智软件与百度时代签订了为期十二个月的《合作备忘录》。备忘录约定,奇智软件公司通过其360安全浏览器、360安全卫士帮助百度公司推广搜索产品以及千千静听播放器软件,百度公司利用其天空软件站帮助推广360安全浏览器及其他产品,双方并就用户通过搜索结果页面中所提供的“百度推广服务”而产生的收入分配做了明确约定。
2010年8月,因合作推广彼此主营业务产生纠纷,360起诉百度,并要求后者支付佣金及利息、违约赔偿金共5400余万元。
2010年8月因百度工具栏和百度地址栏两款软件被定义为“恶评插件”,共同运营这两款插件的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时代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将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一并告上法庭,并索赔1000万元。这场官司中,原告是百度,而被告就是奇虎360。
2013年 4月,起诉360不正当竞争,北京一中院判决360败诉,要求360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连续15日在首页道歉声明,赔偿损失45万元;百度起诉360理由如下:1、360强行篡改百度搜索结果页面,造成混淆;2、故意仿冒、混淆搜索结果,劫持百度流量,侵犯原告商标权并且不正当竞争。
2013年10月, 360诉称百度公司恶意阻断360搜索引擎用户的访问,拦截360用户,强迫其到百度首页进行搜索,且该等技术手段仅歧视性地对待360搜索引擎用户,这些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用户体验,且已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给360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向百度公司索赔4亿元。中国搜索引擎市场第一案正式立案
2013年10月,百度认为360浏览器中提供的第三方插件“屏蔽百度广告”涉嫌违法,遂将对方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处360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并赔礼道歉。
百度公司诉称,当用户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或360安全浏览器登录“百度搜索”网站,输入关键词进行搜索时,上述插件会去除百度搜索结果页面上部、底部的推广链接以及右侧的全部内容。因此,百度认为,360通过该插件获得“竞争优势和不当利益”,有违基本的商业道德和诚信原则。
2014年11月,苹果Mac/iOS设备染毒事件发生之后,网络上出现了大量抹黑360的言论。360认为,百度通过“百度百家”、“百度新闻”等平台,对360进行抹黑,并误导用户,严重损害了360公司和产品的商誉,已经构成名誉侵权。于是依法起诉百度公司,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60与小米
2015年11月,奇虎360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在北京西城区法院对小米提起了民事诉讼。360称,发现被告小米利用MIUI针对360软件实施了一系列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当使用MIUI的用户登陆360官方网站自行下载360产品时,MIUI会阻止等等。
2016年1月,小米宣布其应用商店全线下架360软件,因为小米认为,360要求用户安装的“雷电OS”存在偷跑流量的行为,而且导致小米手机出现无法正常升级、系统崩溃等问题。
2016年3月, 小米和360发生纷争,相互起诉对方不正当竞争,各自向对方索赔2000万元,海淀法院和西城法院已分别受理了这两起案件。
360与搜狗
2013年9月,搜狗公司起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并索赔经济损失人民币4500万元。搜狗公司在起诉书中指出,中秋节以来360公司在未经用户同意情况下,直接将用户的默认浏览器从搜狗浏览器修改为360安全浏览器,并且普通用户发现后,很难进行重新设定。搜狗公司认为,360公司干扰了搜狗的正常运营,恶意阻碍并严重破坏了原告向用户提供 “搜狗浏览器”软件的服务。
2016年5月12日,奇虎360认为搜狗输入法在360搜索产品中利用其工具地位,诱导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点击候选词进入搜狗搜索结果页面,造成用户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将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000万元。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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