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米状告小米e贷看P2P企业商标侵权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发展,网络商标侵权事件日益频发。近日 “小米”状告“小米e贷”侵犯商标权索赔100万元,深圳合拍公司也因涉嫌侵犯“合拍”的商标权,被“合拍”商标的持有者昆明百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百和公司)索赔1000万。这两起商标侵权事件都发生在风头正盛的互联网金融行业,使得互联网金融企业商标侵权引起公众关注。
案例一:“小米”状告“小米e贷”侵犯商标权
在“小米”状告“小米e贷”侵犯商标权一案中,从商标注册信息来看,小米公司于2013年在第36类商品和服务上获准注册了“小米”、“MI”、“XIAO MI”三个商标,核定服务项目包括保险、金融服务、金融评估、银行、融资租赁等。之后,小米公司也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并推出了“小米金融”平台为互联网用户提供小米贷款、活期宝、基金宝等金融服务。而北京华忠科技有限公司在2014年也申请注册了商标名称为“小米E贷”的第36类商标,但至今未通过审核。但之后北京华忠科技有限公司在未经小米公司许可的情况在其运营的“小米e贷”网站中所有网页的显著位置,直接使用了“小米”、“MI”、“XIAO MI”商标进行宣传,将“小米”作为其服务名称加以使用。并在其新浪微博中也同样使用“小米”、“MI”、“XIAO MI”商标进行宣传。
案例二:“合拍在线”被诉侵权,面临1000万巨额索赔。
在 “昆明百合公司”与“深圳合拍在线”商标纠纷一案中,据商标注册信息显示,昆明百和公司于2011年在第36类商品和服务获准注册了“合拍”、“HEPAI”两个商标,核定服务项目包括金融咨询、艺术品估价、不动产估价、经纪、担保、担保、募集慈善基金、信托、典当等。而深圳合拍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6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经营范围同样包括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深圳合拍公司自2012年起,申请的第36类商标中就有 “合拍在线”、“HEPAI ONLINE”等商标,但均未通过。在审核未经通过的情况下,合拍公司仍通过其官网合拍在线网、“合拍在线”APP以及“合拍在线”微信公众号等对外经营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且均以 “合拍”、“HEPAI”作为向消费者指示服务来源的主要标识,并在互联网金融服务项目中使用“合拍E贷”、“合拍K贷”等字样,对外使用“安全理财,只因合拍”作为广告语。
要搞清在上述两个案例中的主体是否涉及商标侵权,必须要理解以下几个关键法律问题:
1、什么是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侵权指的是侵犯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权利,它主要包括独占权、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四个组成部分,商标侵权行为人对其中任何一项权利的侵犯,都属于商标侵权。
《商标法》第57条规定了两种侵权行为: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在案例一中,笔者认为北京华忠科技有限公司在申请“小米E贷”商标时,小米公司就已经在第36类商品和服务上获准注册了“小米”、“MI”、“XIAO MI”三个商标,而且当时小米公司已在互联网领域具有较大知名度。北京华忠科技在 “小米E贷”还未审核通过,且没有经过小米公司许可的情况下,直接使用了“小米”、“MI”、“XIAO MI”商标进行宣传,由于“小米e贷”与“小米”两者之间不具有显著区别,尤其是在小米公司也开展类似服务的情况下,更加容易诱导消费者认为“小米e贷”与小米公司有关联。
根据《商标法》第57条第二款,北京华忠科技在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的情况下,在其金融产品上使用与“小米”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该行为可能涉嫌侵犯小米公司商标权。
案例二与案例一情况相似,笔者就不再赘述。但要判定两者最终是否侵犯他人商标权,还需综合其他因素判断。
2、未经注册的商标能否使用?受到法律保护吗?
商品或服务的商标主要包括注册和未注册两类。那未经注册的商标能否使用?由于我国实行商标注册制,即只有注册商标享有商标法所赋予的专用权利,禁止他人在相同类似产品上使用相同近似的商标。而未经注册的商标并非当然无效,一般只要不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的规定,不冒充注册商标(指使用未注册商标而伪称是注册商标),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况下是可以使用的。但未经注册的商标相比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要低很多。根据《商标法》第31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这一条告诉互联网金融企业不仅应该及时申请注册商标,还需防范他人恶意抢注商标。
目前商标法对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也做了些规定,即禁止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而且规定了可对连续三年未使用的商标提出撤销申请。但未经注册的商标一旦被他人抢注,维权和举证的时间和成本花费也是比较大的,所以防范于未然才是最好的方式。
启示:
在互联网时代,商标侵权比以前更加容易。一些初创互联网金融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不强,为了追求快速发展和经济效益,往往容易忽视自身商标权的保护,同时也易侵犯他人商标权。笔者建议,企业在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之时,应该做好自身和外部的商标审查,及时申请商标注册,防止被他人恶意抢注商标,提前预防侵权问题的发生,并且做好实时监测工作,以防他人假冒自己品牌侵犯企业商誉。万一被他人侵犯商标权,应该及时通过司法途径积极诉讼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