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最常见的几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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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平台普遍面临资产配资荒,这是不争的事实,特别是《征求意见稿》出台以后,这种情况愈发严峻了。几乎所有人都认同供应链金融是一片蓝海市场,未来市场规模在15万亿以上;但供应链金融市场也存在诸多风险,经过十多年开发,目前市场规模依然十分有限。P2P要生产、发展、乃至做强做大,就必须和传统金融企业进行产异化竞争,那么供应链金融市场无疑是理想选择。

作为投资人,什么是供应链金融?它里面利润究竟有多大?如果判断产能是否安全?这就不得不认真学习下了。《征求意见稿》对投资人的要求是 “买者自负”,虽然短时间内大部分平台依然会提供本金(本息)保障承诺,但平台自担保已被明令禁止,未来去担保化也成为行业共识,在“买者自负”这个大趋势下,我们要不要学习些相关知识呢?我觉得很有必要。

咱们先谈谈供应链金融的起源。供应链金融本质上仍是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或者融资,既然是贷款或融资,就必须提供相应保障措施,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企业一个授信额度。企业可以用名下车辆、房屋、原材料等作为抵押品,但这类抵押品价值有些,那么银行等金融机构凭什么决定企业的授信额度呢?除了企业能够提供的各种抵押、质押品外,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状况也是决定授信额度的重要依据。那么如何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呢?企业应收账款就是重要的参考依据。

一般来说,大型企业或行业中的核心企业,上游的原材料供应商和下游的销售商是相对固定的,那么每年采购多少原材料、通过经销商销售多少产品,往往也是可以预判的;另一方面,销售商会提前和企业签订销售合同,并约定产品价格、交货时间、结账方式等细节,也就是企业一年销售多少产品,结账回款情况是可以提前预测的。那么根据这些,就可以给企业一个综合的授信额度了。假设今年1月份给企业发放了一笔贷款,到年末即使企业不能按时归还贷款,经销商也会给企业结账,那么这笔钱直接收过来用来偿还贷款也是可以的,那么企业用这份尚未付款的销售合同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可以吗?答案是肯定的,这也是供应链金融最基本的原理。

由此,可以再衍生出一些模式。假设核心企业A上游有20家固定的供货商,已经合作很长时间了,生产经营稳定;下游有15家销售商,同样合作多年,且每年的销量保持平稳;这时如果A企业上游供应商或者下游的经销商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A企业愿意为他们提供担保,是否可以给予他们授信额度呢?显然是可以。

再近一步,A企业为了保证自己生产经验稳定,愿意根据为上游供应商和下游经销商提供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一个固定的授信额度,同时辅以其他保障措施(比如借款企业的股权质押、名下厂房或生产原材料抵质押等),是否可以呢?显然也是可以的。

除了企业,金融机构是否能通过某种渠道,发现潜在优质客户并提供服务呢?当然可以。如何发现并确保交易流程安全呢?最常见的是与仓储物流企业合作。这种模式最常见的就是银行提供的承兑汇票服务(具体交易流程会在今后的文章中详细说明),仓储物流企业起到监督的作用,避免经销商和企业联手骗贷。

除此以外,供应链金融还能衍生出多种模式。比如选择和商品交易所、专业批发交易市场合作,为成员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模式和原理上与跟仓储物流企业合作类似;也可以打破传统的“1+N”模式(即仅为核心企业关联的上下游企业服务模式),为不同领域中相关联企业提供服务。举个例子,比如上游企业是生产办公家具,然后该市的机关单位,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向这家企业采购办公桌椅;再比如谋经销商主营煤炭业务,上游对接国有煤矿,下游对接的是大型钢铁企业,如果经营稳定,也可以申请贷款。(实际此时变为了1+N+1的模式,就像枣核,两边是核心企业,通过中间大量的经销商进行串联)

供应链金融的基本原理并不复杂,难就难在其衍生出的各重模式上,涉及到资产安全、风控措施等等,后面再慢慢和大家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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