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鱼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4900余万违约金
2017年8月,原虎牙独家签约主播江海涛(嗨氏),在合约期未满的情况下,违约跳槽至斗鱼平台开播。虎牙方面于2017年8月28日向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2月14日,一审法院判决江海涛承担4970万元违约金。江海涛不服上诉,二审法院2018年12月12日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2018年12月,在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后,江海涛随后在斗鱼平台停播。直至2019年8月,江海涛在另一直播平台快手开播。
判决生效后,虎牙即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执行一年后,以无可供执行财产为由终结执行。虎牙方面重新申请执行,法院在执行阶段再次向斗鱼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斗鱼提供在收到诉讼阶段财产保全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江海涛在斗鱼平台的全部收益,斗鱼公司拒不履行上述协助义务,法院裁定斗鱼公司在擅自支付而未能追回的4970万元范围内,向虎牙公司承担责任。斗鱼公司提出执行异议。法院最终认定斗鱼公司的行为明显存在过错,驳回斗鱼公司的全部异议请求。
斗鱼在其他执行案件中也采取同一方案,均拒不履行法院协助执行义务。法院在另案中因此对斗鱼及其法定代表人处以顶格罚款,并将斗鱼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随后执行法院于2020年8月向斗鱼发出责令限期履行通知书,要求斗鱼向法院提存江海涛4970万元生效判决债务。此后,斗鱼向法院提出多项异议、复议,均被法院驳回。最终执行法院于近期直接在斗鱼账户划扣4970万元,强制执行。
附:
武汉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