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者“左手骗钱右手毁誉”,VC/PE机构接连“躺枪”
“你看中人家的高利息,人家看中的是你的本金”这句话在投资理财行业广为流传。
时常有不法分子冒用知名投资机构名义到处招摇撞骗,甚至还会伪造机构的工商证件、假冒机构工作人员,然后进行非法募资、骗取投资者资金。
对于这种事情,很多时候,投资机构并不自知。
一家知名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法务负责人李心告诉猎云网,去年有被骗投资人找过来,他们才发现有不法分子在打着他们机构的旗号售卖理财产品。
,而“高大上”的VC/PE机构必然成为不法分子时常惦记的最佳“可利用资源”。
VC/PE机构官网上一般都会全面披露公司管理团队、投资案例、公司动态等信息。这种“信息齐全”正合不法分子“口味”。
公司名称被冒用,投资机构们能怎么办?这种事对机构造成的困扰和影响又有多大?
假冒风险低?不法分子有何“招数”
“近期发现有人通过网站、App、微信、微博等渠道,冒用我司名义发布虚假消息,开展融资、理财等行为;但机构并未授权给任何实体和个人,其开展的任何行为与机构无关,机构保留追究冒用者的法律责任的权利......”时不时地有投资机构在网上发布这种警示声明。
猎云网根据公开信息整理,发现从2016年开始,就有投资机构发布这类声明,其中2018年、2019年是发布高峰期,也有投资机构多次发声。
但这种警示公告很难具有震慑力,投资机构会感到“呐喊是无力的”。假冒者有各种诈骗招数,并跟着“时代的潮流”与时俱进。投资机构还能怎么办?
从投资机构发布的警示声明来看,不法分子主要通过网站、App、微信、微博等渠道去诈骗。他们具体又是如何实施的呢?为何监管部门惩治难?
一家投资机构从业者告诉猎云网,此前就有投资人在一个以他们机构的名称为域名的网站上购买了理财产品,后发现被骗,才醒悟过来要寻找机构的联系方式并打电话询问。
此不法分子的冒用伎俩,就是混淆正规投资机构的域名,以类似的网址欺骗受害人。进入该网站,显示的是与该正规机构无关的另外一家公司的资料以及理财产品。
这家机构随即举报了该网站,同时让律师介入调查,但无奈的是,找不到涉事主体。
不法分子的另一种做法是,直接盗用机构名称、LOGO、机构合伙人的照片和信息去包装网站、制作假冒的App,同时,利用微信群吸引投资者,售卖理财产品。而且这些网站域名IC备案号是不存在的。
这类理财产品按日计息。投资者起初可以每天都正常拿到利息,但不久后App就无法打开,微信群主也失联了,本金和利息更是一并无处追索。
受害人往往在出事后,才回过神来,想去搜寻对应的机构。而对于这些被冒用了名称和LOGO的机构来说,前述所发生的一切,都让他们“一头雾水”。
李心表示,其所在的机构也曾被这样冒用。她告诉猎云网,一名受害人发现被骗后,无奈之下,才想到要在网络上搜索他们机构,当搜索结果出来后,受害人已经接受了被骗的事实,但受害人还是拨通了机构的电话,并将自己的遭遇和盘托出,希望能够提醒机构。
据该受害人描述,经亲戚介绍,他进入了一个微信群,并听信群主建议,购买了10万元的理财产品,他估算,整个群里共购买了上千万元的理财产品,但无从考证所有投资者实际损失共计多少。
尽管很多投资机构很出名,但一些投资人可能不了解甚至没听过这些机构,但他们知道投资机构所投的独角兽企业、巨头公司,像支付宝、小米、美团、京东这种。当投资人看到诈骗网站披露着他们投过这些巨头公司的信息时,就会很认可这个骗子公司的实力。
其实,
投资机构的官网几乎都会留联系方式,并且很多投资机构已发布被冒用名义的警示声明,甚至有个别投资机构直接将这类声明悬挂在官网前端。当有人点进他们网站,先映入眼前的就是这则警示声明,鸿盈资本、双湖资本就是如此。
再看不法分子,
骗局易识别,为何总有人中招?
在外界看来,骗子的这些招数都很拙劣,为何还总有人“中招”?
每当发生投资理财诈骗事件时,总会有投资人被责备:贪高利息、明知是骗局还要去赌一把,总以为自己不是最后的接盘侠。
不排斥有一些这样的投资人。但其实有很多是退休老人,甚至是一些根本不懂投资理念的农村老人,他们就是相信朋友推荐、信赖平台的名气,也没有很好的甄别能力。
毕竟没学过金融的人是很难理清财富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风险投资机构等这些公司的业务范围,以及限制事项;公募基金、私募基金有何区别,对投资人有何要求等等。
总的来说,专业投资机构一般是不面向个人投资人去做募资,基本都是定向找专业的机构投资人,更别说去卖理财产品。
在被募资端,投资机构会对个人做严格测试,包括资金要求、投资行为的要求,也会需要投资人去答一系列的问卷,只有符合一系列要求的人才能做投资。不会简单地拉个微信群,就让你投资。
那是什么让一些不懂这些概念、甚至懂这些概念的人也都入坑了呢?
私募股权投资资金募集对象一般有政府引导基金、母基金、VC、PE机构、信托公司、保险资金、家族基金、上市公司及企业、高净值人群等。
但第三方财富管理平台、投资银行等这类公司涉及母基金、私募股权投资、财富管理、资产管理等多种业务,所以他们能一边扮演着专业投资机构的角色,一边又可以向特定公众(也是高净值人群)募集资金,然后投理财产品、投项目或者作为LP再投向VC/PE机构。
打假难,投资机构也状告无门?
“冒充”这种事,是“野火烧不尽,处处闻啼鸟”。
各行各业里几乎都会有一些知名企业被不法分子冒用公司名义去招摇撞骗。最常见的就是假冒商标、非法盗用名人明星肖像打广告等。
其实,很多知名的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等也都是不法分子假冒的对象,因为这些公司是实实在在在推理财产品。但假冒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就真的是专门欺负他人不懂行。
这种冒用名义之事,中国基金业协会也已注意到。10月28日,基金业协会公众号发布《关于警惕冒用协会会员机构和私募基金管理人名义进行违法活动的提示》,文中提到:不法分子主要表现为冒用公司名称、注册商标,盗用从业人员肖像伪造非法APP、非法网站并实施违法宣传和违法募集资金等活动。
此类骗术,对投资机构来说,将带来怎样的困扰?
一位投资机构从业者表示,对投资机构而言,因其面向的都是专业的机构投资人,这些投资人明白,投资机构不会向公众、个人出售理财产品。但是,类似的做法,是严重的侵权行为,侵犯了机构的商誉。
“此外,作为知名机构,被冒用、盗用名称和LOGO的受害者,机构在维护自己商誉的同时也有义务向公众做出警示,避免不法分子的非法行为搅乱社会秩序。”
相对而言,投资人被骗去了钱财,投资机构只是名誉损失。但当这种事情越来越多、投资人损失越来越惨重时,就会有人去起诉。届时他们只会起诉这些投资机构,因为他们不清楚是不法分子假冒机构名义实施犯罪,还是投资机构借由被骗的理由去撇清关系。当事情延伸至“罗生门”时,投资机构就不得不去处理这些“误伤”的法律纠纷。
而只是发个警示声明、损失点名誉,尽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做法,难保投资机构万事大吉。
但更可怕的是,监管部门似乎也拿他们毫无办法。
上述投资机构从业者表示,他们机构的律师在做调查时,根本没办法找到诈骗主体更别说发律师函,这些骗子公司都是假的,他们也主要通过网络去犯罪,如何找责任人?
在发现被冒充后,该机构也将案情告诉公安,但是公安认为机构不是直接受害人,所以他们只有尽可能地去跟公安讲这个情况并做备案。
再者,公司不同于个人。个人有肖像权,当被盗用用于从事商业行为时,可以拿起合法武器维权并获得胜诉。就像诺贝尔文学奖莫言获赔210万元、明星杨颖获赔100万。
虽然很难预估不法分子会想出什么诈骗招数,监管部门也不可能事事能参与打击,但各家投资机构也要做好防范措施。比如完善商标保护、域名注册,遇到假冒行为,直接举报并向基金业协会报备,最好也能向公安报案,尽可能地能让这些诈骗网站被清除。
投资机构经过报案、向基金协会报备、网站警示,包括举报网站和App之后,相对会换来一些平静。
对犯罪分子而言,购买空壳公司、注册域名、开发个App总体成本不高,也无需实名制,总体犯罪成本不高;且善用一切社交工具和技术工具。
对个人投资者而言,个人力量有限,去投诉也只能做个备案,一些人尽管可能知道犯罪嫌疑人,但也会选择自己追讨获吃哑巴亏,毕竟起诉成本高;对投资机构而言,可能只是一些名誉损失——但在行业内无伤大雅,也就仅限发个警示声明——但对犯罪分子又无震慑作用,想起诉——既无证据也无资格。
从过往案例看,关于假冒投资机构名义去非法集资、销售理财产品这种事,还没有一起处罚案例。对警方而言,犯罪分子赚一笔就换地换点换域名,而且十分分散,很难追查,也就不太重视。
媒体对于这种事的关注度也不大,尽管偶尔会有媒体简单报道一下,但公众也会习惯性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很多年轻人也不会向老人普及当下不法分子的“高超”诈骗术。
冒充这种事是难杜绝,但众志成城,总归能做些事情。这种事,就像是见义勇为者与犯罪分子的对垒,哪边的人积累地越多,哪边的气势就越大,离胜利也愈近。
(据采访者要求,李心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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