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移动虚拟运营商确定,电信运营商再退一步
猎云网12月18日(编辑:小新)
据经济之声报道,昨日(12月17日)继电信、联通之后,中国移动已最终确定转售业务:国美、苏宁等17家企业入围虚拟运营商合作名单。名单中包含了此前已经与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签约的迪信通、苏宁、国美、天音、爱施德、阿里(万网在线)等。另外,朗玛信息、三五互联、分享在线等厂商也有可能同时牵手电信和移动。在此之前,已经有14家公司与联通达成合作,16家公司与电信达成合作,其中有9家重合。至此,大陆的虚拟运营商雏形已形成,开始迈向竞争、发展轨道。
虚拟运营商,是指拥有某种或者某几种能力(如技术能力、设备供应能力、市场能力等)、与电信运营商在某项业务或者某几项业务上形成合作关系的合作伙伴,电信运营商按照一定的利益分成比例,把业务交给虚拟运营商去发展。在OTT逐渐挤压自身核心业务,互联网公司进一步挤压、替代自己的增值服务的情况下,不具有互联网创新盈利模式体系的电信运营商ARPU值(每用户平均收入)每况愈下。而与此相反,生存于电信运营商基础服务至上的互联网公司却历创新高。于是,市场进一步分化电信运营商让出市场控制权力,专心提供基础的技术服务,而电信运营商周边行业则综合自身所处的优势,以灵敏的市场能力挖掘新的盈利模式。
电信服务作为当今社会一项基础服务,如果电信牌照进行随意大量发放,则会造成市场混乱,建设重复等不必要的社会资源浪费。但牌照过少又会造成市场垄断,一家独大掌握定价权的局面,伤害普通用户利益。而虚拟运营商的制度,恰好是将电信运营商所面对的客户进行整合,用第三方公司的身份来与电信运营商进行购买服务进而服务用户。第三方公司则可以结合自身原始业务的优势,深入挖掘客户与流量数据,进行最大程度的变现。这是一种市场分工细化、灵活化的表现。
而电信运营商当然不想让出市场控制权,但像联通、电信这样的业务布局不足,产业生态没有多少积累的电信运营商,在市场激烈的竞争之下,只好变阻拦为合作,一起挖掘盈利进行分成。而家大业大的移动,显然要继续抢救一下。从昨天中移动合作者大会中国移动总裁李跃表明要改制旗下九大基地,进行公司化,给予更多的自由与激励,到今天新版飞信发布,新增免费音视频通话、多人电话、家庭网、飞信通信录、表情商店、群动态、身边、公众平台等8项新功能。卡位OTT、复制互联网模式乐此不疲呀!
虚拟运营商体制已出,市场终会走向分工细化,无论是移动选择给自己子业务放权成立独立公司,还是像电信直接与其他企业合作。无非就是利用自身的优势设点、卡位获取更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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