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创投圈骚动:“撒钱”吸引创投机构落户,最高奖励VC/PE个人100万
10月1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广东发布”称,为引进、集聚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 金融 人才,广州市 金融 工作局印发了《广州高层次 金融 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修订)》。其中规定,广州将对高层次 金融 人才进行奖励,安家补贴最高可达1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VC/PE机构人才也在此次奖励范围内。根据文件,“ 金融 高级专业人才”包括股权 投资 (VC、PE)人才,奖励办法如下:对现有的 金融 高级专业人才给予获评当年补贴10万元;对当年新引进的 金融 高级专业人才给予安家补贴20万元(分三年按40%、30%、30%比例发放)。当然,对于行业领军人才安家补贴最高可达100万元。
有VC直言,虽然此次奖励金额不算大,但释放的信号很积极。两个月前,广州全面暂停了私募注册,一度令创投圈气馁。对此,一位广州本土创投人士表示,此次暂停私募注册是受到近期P2P“爆雷潮”的影响,创投基金属于被“误伤”,目前广州创投圈整体氛围还是很健康,相信不用等很久就会放开股权类私募基金注册。
被“忽略”的人才奖励:4个层级,最高给100万安家补贴
此次《实施办法》的意图显而易见,一是为了“留人”,对现有的 金融 人才进行奖励;二是为了“抢人”,对新引进的 金融 人才进行奖励。其中,重点支持四类人才,分别为 金融 领军人才、 金融 高级管理人才、 金融 高级专业人才和 金融 柔性引进人才。
具体奖励如下:
对现有的 金融 领军人才给予获评当年补贴50万元;对当年新引进的 金融 领军人才给予安家补贴100万元(分三年按40%、30%、30%比例发放)。
对现有的 金融 高级管理人才给予获评当年补贴20万元;对当年新引进的 金融 高级管理人才给予安家补贴30万元(分三年按40%、30%、30%比例发放)。
对现有的 金融 高级专业人才给予获评当年补贴10万元;对当年新引进的 金融 高级专业人才给予安家补贴20万元(分三年按40%、30%、30%比例发放)。
对 金融 柔性引进人才按照在广州市工作时间给予相应的资金补贴:与广州市 金融 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每年在广州市累计工作2个月,一次性给予资金补贴10万元;累计工作6个月,一次性给予资金补贴20万元。
而各个层级的门槛也很清晰:
符合广州 金融 领军人才申报标准之一,具有全球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在国内外 金融 业实务界、理论界具有较大影响力或拥有行业领军地位,对行业起到良好示范引领作用的人才。
担任广州地区 金融 机构、类 金融 机构、 金融 研究机构以及 金融 行业自律组织的副职以上领导职务,其管理的机构或组织对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对广州重大项目建设、创新创业项目有较大的资金支持和融资成效的人才。
从事 金融 要素市场交易、离岸 金融 、人力资源管理、航运 金融 、股权 投资 (VC、PE)、并购 投资 、保险精算、绿色 金融 、小额贷款、知识产权融资、 金融 研究等广州 金融 市场亟需的业务,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工作业绩突出的人才。
拥有博士学位并且在国外知名 金融 机构连续工作10年及以上或者拥有硕士学位并且在国外知名 金融 机构连续工作15年及以上,与广州 金融 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能协助广州的 金融 机构开展战略研究、经营管理、风险控制、产品研发、资产管理、 金融 科技 、国际业务等工作。
“广州高层次 金融 人才每年评定一次,但因为宣传力度不够,一直被很多机构忽略了。”一位在广州工作多年的VC 投资 人表示。事实上,此次《实施办法》早在2016年就已出台,在上个月发布的《关于广州扩大 金融 对外开放 提高 金融 国际化水平的实施意见》中再次提及,而近日,广州市 金融 工作局印发此《实施办法》,鼓励 金融 机构积极申请奖励。
扶持创投机构:落户、 投资 都有奖励
除了用真金白银“抢人留人”,广州还“撒钱”吸引创投机构落户。
今年8月1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鼓励创业 投资 促进创新创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为创投机构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首先是
1、支持创业 投资 类管理企业 投资 在穗注册的种子期、初创期 科技 创新企业,若其管理的单支基金当年 投资 上述企业 投资 额不低于其累计 投资 额70%的,按照实际到账 投资 额的15%给予创业 投资 类管理企业 投资 奖励,单笔奖励不超过45万元,每年给予每家创业 投资 类管理企业的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支持创业 投资 类管理企业联合境外创业 投资 类管理企业或境外创业 投资 资金来穗设立创业 投资 、 天使 投资 等基金。对引进的境外创业 投资 ,可根据其对在穗注册 科技 型中小企业实际 投资 额中的境外资金部分,折算成人民币额度按1.5%给予创业 投资 类管理企业 投资 奖励,每年给予每家创业 投资 类管理企业的奖励金额不超过750万元。
3、支持在穗创业 投资 类管理企业与境外资本共同设立或管理境外创业 投资 基金。对 投资 境外高 科技 项目并成功引进且在穗新注册成立 科技 型中小企业的境外创业 投资 基金,可根据其对该 科技 型中小企业新增实际到账 投资 额中的境外资金部分,折算成人民币额度按20%给予创业 投资 类管理企业 投资 奖励,每年给予每家创业 投资 类管理企业的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4、支持创业 投资 类管理企业与运营良好的在穗备案的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新型研发机构共同设立创业 投资 基金。
当然,还有
1、创业 投资 类管理企业对已进入全国 科技 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并取得 科技 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在穗注册企业进行 投资 的,按照实际到账 投资 额的1%给予创业 投资 类管理企业 投资 奖励,每年给予每家创业 投资 类管理企业的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2、创业 投资 类管理企业与在穗备案的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共同设立创业 投资 基金,且针对符合该联盟产业方向的在穗注册企业进行 投资 的,按照其实际 投资 额的1.5%给予创业 投资 类管理企业 投资 奖励,每年给予每家创业 投资 类管理企业的奖励金额不超过750万元。
3、创业 投资 类管理企业与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共同设立创业 投资 基金,且针对新型研发机构成果转化在穗注册成立企业进行 投资 的,按照其实际 投资 额的1.5%给予创业 投资 类管理企业 投资 奖励,每年给予每家创业 投资 类管理企业的奖励金额不超过750万元。
4、对广州市 科技 创新发展专项产业技术重大攻关计划中引入了创业 投资 类企业 投资 的 科技 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企业),根据被 投资 项目(企业)获得创业 投资 的实际到位额,按比例给予被 投资 项目(企业)后补助支持,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800万元。
信号来了:广州将再次放开创投机构注册?
这一系列优惠政策,无疑给广州的创投圈注入了信心。
今年8月中旬,一张题为《关于严禁新增P2P网贷机构的通知》的文件截图在 金融 圈内流传,从署名得知,该文件由广东省互联网 金融 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发布。
图中显示,该通知要求立即在全省范围内继续暂停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内包含“ 金融 ”、“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 投资 管理”、“股权 投资 基金”、“网贷”、“P2P”等字样的注册申请。这意味着,该通知将影响创投基金的工商注册。
消息一出,广州创投圈陷入沉寂。当时有声音认为,广州这两年先后推出一系列风投优惠政策,吸引了全国各地的VC/PE机构到其各区落地,而随着私募注册暂停,这一景象恐怕一去不复返。
所幸的是,9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罕见地公布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振奋了整个创投圈。
而回顾过去,我们不难发现一个这样的现象:因此,眼下本土创投圈对广州再次放开创投基金注册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