秒懂“区块链+影视”:缺钱就“撒币”,直接卖片给观众
到底什么才是区块链?
由于去年年底比特币价格的剧烈波动,趁机多年的区块链伴随着大家的发财梦,一下子从边缘科学成了大众热议。
而就在两会召开的前夕,人民日报连发三文,再次把区块链放在了风口浪尖上。让这个热度稍减的话题重新成为了众矢之的。
之前,鹦鹉君曾经就比特币和区块链做过一篇分析( 点击进入 ),但那篇分析更多的还是停留在原理解释,以及对平台等几个方面的分析,今天我们就来对区块链和整个影视行业的关系做一个分析,并且找出作为普通制片方的你应该如何面对这一技术革命。
坐稳扶好,准备开车。
缺钱么?撒个币呗
一个青年编导,手握好项目,但一方面苦于知识产权被剽窃,另一方面也无法获得投资人的青睐,最终陷入两难的境地。但有了区块链技术,融资可能只需要“撒个币”。
当然,这里说的“撒币”并不是像思聪少爷那样砸钱,而是“发行一种币”。
想要明白这个原理,就不得不先说说被称为是“比特币2.0”的。如果说比特币是一种去中心化的货币,提供的是一种投资模式的话。那么
简单的说,比特币虽然已经去中心化,但却只能有比特币这一种符号,用户无法自定义。大家想要获得只能自己去挖,却无法自己发行,更无法自己定义。说白了,
但以太币和相应的模式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大家不仅可以自己发行,
这种模式不仅解决了比特币无法自定义的缺点,而且由于区块链本身分布式记账,无法篡改等属性,代币众筹已经开始在许多领域,当然也包括影视行业流行起来。那么通过代币融资具体要如何操作呢?
第一步就是创造代币,即通过区块链技术创造与融资额度对应的代币。例如鹦鹉君现在缺100万,那就发行100万个鹦鹉币,每个的初始价值就是1元。
这个过程类似于做出一款游戏,你就是游戏开发商,代币就类似于游戏里需要的游戏币。只不过不同的是,你的“游戏”是一部影视剧,而用户来购买你的币则是对你影视剧的投资。
当然,你也可以把这个过程想象成你的公司发行了一种“债券”,只不过这个债券是你的“专项债券”,所有钱只能用于一个项目的开发。
代币化”影视娱乐平台SingularDTV的口号:“创造你自己的代币生态系统。”按钮上写着:让一切“代币化”!
而当有人认购(一般不是用钱,而是用虚拟货币交换代币)之后,这些投资者手中自然就会有代币。而当最终拍完这部片子之后,所有人都可以通过付代币的方式来点播观看(比如1鹦鹉币看一次),甚至购买衍生品。
而一旦一部片子大卖,这种代币的价值就会上升,所有持有人自然也能从中获利。而如果这部片子市场表现不佳,投资人也可以通过二级市场,将自己的代币用“以币易币”的方式换成其他代币。
从区块链的属性上看,这种交易都是无法篡改,而且是分布存储的。这就保证了所有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所有投资者的利益都会有一定的保障。
这中间至少免去了路演、与资本方洽谈、出席各种投资会的麻烦。更不会被投资方强加上各种苛刻的附加条件,真正做到与“散户”对接,以及全心全意集中在创作上。而且认购代币的投资者也极有可能成为作品的未来观众,成为口碑传播的起点。
当然,这种方式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首先,大部分大的影视项目都不会发愁钱的来源,而最终选取这种方式融资的都会是中小制片方,或者题材较为小众的作品。(好项目不会来,最终留下的都是盈利前景不明的项目)。
其次代币融资对于项目方的帮助很小。虽然许多制片方认为自己只缺钱,
当然也许有人会质疑,这是不是与前几年的P2P融资有些类似呢?会不会出现有人拿了投资人的币跑路呢?到时候是不是所有代币都会变成“废币”呢?
代币虽然是高科技产品。但对于这个问题,答案依旧是“会”。这也就是中国银监会2017年9月特意下达公告,要求有关单位防范“代币发行金融风险”的原因。实际上,直到今天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都把代币金融定性为“非法融资”。
当然,虽然技术的演进,个人征信的发展,也不排除未来杜绝这类情况,让代币获得与其他融资方式同等待遇的可能性。
把内容塞进用户的硬盘里
除了融资,区块链技术在影视行业上另一个重要应用当属版权保护。那么区块链又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呢?
简单的说,区块链可以为所有有知识产权的作品,大到一部电影,小到一首歌设置一个数字编码,而且利用分布式记录等技术可以让场内所有人了解这个作品的交易情况。每一次交易都会有交易记录,且交易记录都是分布式记录,即地球人都知道。
如果你还不明白,就想象所有产品都是超市里的货物,上面都有喷码,购买就是扫码付钱。只不过这个商品不会被任何人拿走(除非所有人都同意这个人把一部电影或者一篇文章“拿走”),且可以被反复交易(可以有很多人付费看),最重要的是所有人都会知道这部作品的每一次交易,且记录不可篡改和伪造。(其实这也正是比特币的运营模式)。
有了这样的管理方式,所有没有交易记录,但正在盗版使用的行为都会很容易鉴别出来。版权保护的成本将大大下降。
当然,这还不是区块链的全部。
而且可以想象,有了这样的技术,平台的经营形态也会发生一定变化。
更进一步说,现在的网络上的视听内容虽然已经名义上是2C消费品,但实际上主要还是以平台收购为主,这一点和电视台区别不大。制作方和消费者之间依旧存在中介。
可一旦区块链技术走向成熟,制片方将直接和消费者连接。制片方将有机会“认识”所有购买自己作品的人,从而直接对自己每一个作品进行用户画像,而无需借助平台提供的数据。平台基于数据与制片方分账的情况也将不复存在,分账的不透明也将被彻底杜绝。
当然,这个变化带来的也不都是好消息。目前平台在网络影视的营销推广中起到了很重要的地位,而一旦平台被边缘化,平台和内容供应商的利益和分工就面临着一次重新分配。制片方可能将承担更多营销上的工作,内容制作的模式也可能发生一次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