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出手:扩大VC/PE资金来源!
《资管新规》过渡期适当延长背景下,证监会修订细化资管业务规则体系。
10月23日,证监会拟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以下统称《资管细则》)进行修改。
据证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资管细则》调整,是及时完善私募资管业务个别“风险点”规制要求,也是及时疏通影响私募资管业务发展的个别“堵点”。对部分规定进行适度优化,进一步打开业务空间,为深化直接融资营造更加友好的制度环境。
私募股权投资行业,迎来了实质性的具体政策利好支持!
当前,中国股权投资行业的资本寒冬已持续两年半,行业各类资金来源收紧,投资机构募资面临着严峻挑战。尽管今年以来监管层频频在各种场合中强调要“大力发展创业投资”,但行业仍在期盼着实质性的具体政策能够出台。
而今,具体政策一个接一个来了:先是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点名几乎所有的国家级母基金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同天,证监会又发布了对《资管细则》的修改。
具体来看,《资管细则》对股权投资行业释放出以下利好:
——《资管细则》明确豁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资产集中度上的限制,并点明要“满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分期、分步投资的需要”,这无疑是在规则方面,给予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优待”,体现出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方面的支持态度。
——2019年10月,资管新规第二条中“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相关规定另行制定”的“另行规定”终于落地,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创投基金及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进行更明确的界定,并豁免了多层嵌套限制。
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基金来说,金融机构资管产品可以继续执行出资义务,预计可带来千亿以上的增量资金。
本次《资管细则》也相应进行了调整,明确对于“两类基金”的豁免。
——放宽的规则限制,直接有利于扩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金来源!
中国母基金联盟秘书长、水木资本董事长唐劲草表示,这意味着,监管层已经了解到了股权投资行业的募资难题,并已经开始逐步出台相关政策,引导未来更多的“活水”流入到行业中来。
当前,一级市场的“水源”紧缺,投资机构面临着“断供”与“断腕”的双重挑战:募资难让众多私募股权基金正面临着“断供”的严峻挑战;同时,很多股权基金成立于市场高点,面对资本寒冬中企业估值的大幅下降,一些LP不得不低价转让基金份额“断腕”。
注册制改革犹如一场春雨,今年以来IPO市场的火热更是锦上添花,较大程度解决了困扰国内私募股权投资20多年的退出问题,但募资难依旧困扰着中国的股权投资市场。
只有险资、银行资管等中长期资金的“活水”能流入到行业中来,才能够真正为行业的处境带来“质变”。
不过,自7月国常会明确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以来,监管层也频频发声强调大力发展创投,种种利好加持之下,一直“冰封”的行业数据,终于有了“翻天覆地”的积极变化。
10月22日晚,中基协发布2020年9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产品备案月报。其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433只,新备案规模915.69亿元,环比增长255.36%;创业投资基金341只,新备案规模193.19亿元,环比增长43.83%。
这是令人振奋的数据,也意味着行业回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本次《资管细则》无疑也会进一步提振行业的信心,我们也期待着后续在资金来源方面有更多具体的实质性政策出台,私募股权行业能够迎来更多长线资金进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