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ATM转账24小时后到账 支付宝、微信转账将限制额度数量
央行近日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加强账户实名制管理和转账管理。
通知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将推进个人账户分类管理,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再新开户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建立单位开户审核机制,并且严格联系电话号码与身份证件号码的对应关系。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主要为有效遏制买卖账户和假冒开户的行为。同时,鉴于个人在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为方便个人异地生产生活需要,《通知》要求银行对本行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在《通知》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实现免费。
2016年4月1日,《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正式实施,建立了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机制。根据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核验方式和风险等级,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为Ⅰ、Ⅱ、Ⅲ类。其中,Ⅰ类户为当前个人在银行柜面开立、现场核验身份的账户,具有全功能;Ⅱ、Ⅲ类户为通过银行柜面或者互联网等电子渠道开立的银行账户,具有有限功能,且需要与Ⅰ类户绑定使用。
自12月1日起,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含其他具有存取款功能的自助设备,下同)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在发卡行受理后24小时内,个人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受理行应当在受理结果界面对转账业务办理时间和可撤销规定作出明确提示。
支付机构在为单位和个人开立支付账户时,应当与其签订协议,约定支付账户与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之间的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超出限额和笔数的,不得再办理转账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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