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海深圳武汉等城市后,北京市也暂停新增投放共享单车
继上海,广州、深圳、武汉等11个城市相继暂停投放共享单车之后,北京市有关部门也宣布暂停共享单车新增投放。
9月7日,市交通委召集各区管理部门和15家共享自行车企业负责人,听取共享自行车投放和管理的意见建议,经研究决定并下发通知,暂停在本市新增投放共享自行车。各共享自行车企业均表示理解和支持暂停新增投放的决定。
据最新统计,北京全市已有15家共享自行车企业,投放运营车辆达235万辆。然而目前出现了共享自行车过度投放、停放无序管理的问题,给市民生活带来了不利影响。为此,市交通委按照鼓励规范发展的原则,决定暂停共享自行车新增投放,并组织开展停放秩序整治工作。
下一步,市交通委将牵头出台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并制定相关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和系统技术与服务规范,建设监管与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承租人信用体系。市区两级政府部门将根据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划及停放秩序状况,进行总量调控。
各区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对企业和停放秩序进行监督管理,落实自行车停放区设置,制定车辆停放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测算辖区容纳量,并根据车辆停放秩序情况,开展日常监管、信誉考核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企业要承担运营车辆经营与管理的主体责任,诚信经营,暂停车辆新增投放,近期要集中开展使用和停放聚集区的整治,调整优化区域投放布局。做好日常运行调度,规范承租人行为,及时清理违规停放车辆,维护停放秩序。
同时,综合考虑骑行安全和停放秩序、道路通行条件、充换电配套设施安全等因素和公共服务等特性,本市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各区和相关管理部门将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维护城市正常运行秩序。
交通运输部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到2017年7月份,全国共享单车累计投放量超过1600万辆,且绝大部分集中在一线城市。
猎云网了解到,目前全国多个城市已开始相继叫停共享单车的投放。
7月10日,杭州市城管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在杭运营的9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进行行政约谈,在杭州相关管理条例没有出台之前,不允许再新投放共享单车,在地铁口50米范围内、公交站两侧30米的范围内禁止投放单车,此前搬离保管的两万多辆共享单车企业可以按照程序领回。
7月26日,福州市运管处联合市城管委召集6家共享单车企业召开协调会。要求所有共享单车企业暂停投放新车,共享单车企业在市区共享单车使用频率高的区域,安排专门人员处理共享单车乱停放问题。
7月27日,郑州市管理部门将对共享单车数量进行控制,要求各单车企业维持现状,暂停增量投放单车。同时,针对具体问题,也做了相关的要求:比如要求车企解决郑州市二七广场、火车站等重点区域的车辆经营管理问题。
8月3日,交通运输部等10 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之后,全国多个城市开始相继叫停共享单车的投放。
8月3日,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管局召开联席会议,10家在南京运营共享单车的企业负责人到场。会议要求,从即日起到年底前,各运营企业暂停在南京市投放新车。过渡期间,南京所有的存量共享单车都要上牌。过渡期结束后,所有上路行驶的共享单车都必须有证,否则将被清拖。
8月3日,广州市交通部门约访了共享单车车企,要求车企投放车辆的区域以及土方规模必须与区域内的设施承载能力,以及车企配套管理服务水平相适应,除此之外,还要求各平台车企不得再新增投放,并敦促车企要健全投放车辆的巡查运维服务制度体系及管理团队。
8月18日,上海交通委向共享单车企业明确告知:即日起,上海暂停新增放共享单车,一旦发现,将作为严重失信行为纳入企业征信档案。同时还要求各企业加强对违规停放车辆的清理,特别是交通枢纽、轨交与公交站点、小区、医院、行政与商务办公区、主要街道等重点区域;要按已发布的团体标准(5‰)配备运维人员,及时召回破损、电压不足、故障等不能使用的车辆。
8月25日,深圳市相关部门召集单车企业,要求暂停投放新车。此外,监管部门明确提出,各企业需要按照所投放区域投入车辆总数不低于5‰的比例,配备车辆维护、维修和调度人员,对于达不到要求的企业需缩减车辆投放规模。另外,企业对于用户的违规停放车辆,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处置。一旦处置不及时,将会直接面临被监管部门收车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