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速贷涉案股东郑某郴被依法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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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速贷涉案股东郑某郴被依法执行逮捕

今日下午,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鹅城”发布最新通报,对“e速贷”非法吸收存款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郑某郴(“e速贷”公司股东、董事之一)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执行逮捕。

通报中称,经初步查明,“e速贷”公司打着网络“P2P”旗号,以自融、设立资金池、发虚假标等形式进行非法吸收存款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郑某郴从2014年1月至2016年5月期间,利用该公司股东和董事身份,通过“e速贷”平台以发虚假标的非法形式,向投资人募集资金达2600多万元,非法获利数400多万元。

e速贷涉案股东郑某郴被依法执行逮捕

此前,此案件已被广东警方定性为非法吸存,经过公安机关初步查明,广东汇融投资股份公司利用“e速贷”平台非法吸收的资金累计达数亿元。5月20日, 官方发文承认平台被查 ,称“惠州金融相关监管部门到访e速贷集团总部例行常规检查,和集团高层领导及部分员工进行了深入调查和交流,目前配合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5月26日晚间,惠州市公安局通过官微发布了案件通报,称e速贷非法吸收的资金累计达数亿元,平台法人简某和部分股东以股权投资、发标等方式将吸收投资人的部分资金占为己有。

5月31日,广东惠州警方通报了“e速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最新情况,通报称已执行逮捕e速贷法人代表。

据了解,e速贷正式创立于2010年9月,由广东汇融投资股份公司创办,注册资金9250万元人民币,由广东汇融投资股份公司创办。e速贷互联网金融创新型平台是网络借款撮合平台,主要为借款人和投资人需要的中介服务。成立至今,曾获得过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授予的“可信网站示范单位”和中国互联网协会授予的“企业信用评价AA级信用企业”等称号。

以下为通报全文(微信号: paec0752)

“e速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情况通报

2016年8月2日,我局提请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对“e速贷”非法吸收存款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郑某郴(“e速贷”公司股东、董事之一)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执行逮捕。

经初步查明,“e速贷”公司打着网络“P2P”旗号,以自融、设立资金池、发虚假标等形式进行非法吸收存款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郑某郴从2014年1月至2016年5月期间,利用该公司股东和董事身份,通过“e速贷”平台以发虚假标的非法形式,向投资人募集资金达2600多万元,非法获利数400多万元。

公安机关已对部分“e速贷”案受害者(投资人)进行核实登记,依法继续追查其他涉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及其非法所得,将依法继续查封冻结涉案财物,以最大限度地挽回受害人损失。

http://www.lieyunwang.com/archives/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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