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相起诉专利后,来电与街电来了一场深度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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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前,“10天时间,5笔融资,超20家机构入局,融资金额逼近3亿元”的融资速度;两个月后,“24起案件、累计纠纷额6900万元”的专利纠纷大战。

共享充电宝,这个在风口上被吹起来的行业,占据热门话题可谓长达半年之久。在来电对街电进行多次诉讼侵权后,7月底,街电开始进行反击。

本是一个快速发展的行业,为何卷入这么多是是非非?近日,街电CEO原源与来电CMO任牧就在腾讯平台上进行了一场关于“共享充电宝专利”的互怼与自我证明。

双方各持己见,“你说我侵权,我告你我拥有三项专利,都逃不过我们的门槛”“你说你比我早进入,我说你恶意竞争”,可谓水火不容,互不相让。

猎云网通过分析双方对话,发现双方聚焦点主要集中在两大点,一是对自己专利的保护与申请的必要性,二是侵权案件中存在的五点争议,包括进入行业早晚与专利权、互指对方在黑自己、是否存在碰瓷情况等。

专利申请的必要性:技术研发难度大

自今年以来,共享充电宝被广泛关注,无论是媒体还是大微号都在唱衰这个行业。相信陈欧与王思聪吃翔的话题,大家还记忆犹新。

但是加入行业的企业却不这么认为。来电科技CMO认为,来电作为共享充电领域的开创者和定义者,在2013年底就进行了商业模式探索和软硬件底层逻辑的定义,无从借鉴的技术和研发环境,意味着高门槛。而且,从公司成立开始,来电便构建了自己的专利墙,不是为了打造武器攻击别人,而是为了构建堡垒,保护自己的技术不受侵犯。

在这一点上,双方似乎很有共识。

街电CEO原源认为,专利大战的意义在于通过专利作为企业发展业务拓展市场的绝对壁垒和护城河。因此,街电直接与共享充电宝专利的主要发明人刘同鑫先生取得了联系,并于今年5月购买了刘同鑫的三个专利。

据其讲述,刘同鑫自2014年11月开始,向国家专利部门申报共享充电宝充电箱及充电更换系统及充电方法等三项项发明专利,这三项发明专利申请系共享充电宝领域的先期申请,早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批通过与登记公示。相当于共享充电宝的“从0到1”的核心技术解决方案。

“不管哪些企业想玩专利碰瓷,都要先过刘同鑫先生这一关,谁也绕不过去。”原源说。

侵权案件中存在的争议

在分析双方存在的争议时,我们先来回顾下案件历史:

2017年5月17日,来电公司将街电公司诉至深圳中院,共计6案索赔6000万元;

2017年6月6日,来电公司将街电公司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共计6案,索赔600万元;

2017年6月27日,7月12日,来电将街电公司诉讼至深圳中院,各计6案,索赔额度小。

2017年7月,街电开始反击,旗下天津西瑞尔公司将来电公司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共计3案索赔300万元。

在这之前,2016年,来电还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了多轮次专利诉讼。其中,来电公司与深圳市云充吧科技有限公司的侵权纠纷,两审均以来电公司胜诉为结果。

而两批案件的核心,均在于对方是否侵犯己方专利。

1.进入行业早晚与专利权之间有无关系?

表示,作为共享充电领域的开创者和定义者,在2013年底就进行了探索。2015年底,来电第一代柜机和充电宝在投入市场后,虽然后期全部作废,但此时街电还尚未入场。

在这期间,除了见诸媒体的50项国内专利外,来电还获得了17项国际发明专利,而且在更多专利看不见的方面,如怎样保证充电宝的安全性能、设备的稳定性与场景兼容度、用户体验度等,也是来电很看重的。

在来电方看来,共享充电宝不是纯互联网,而是技术驱动。他们认为,共享充电行业的壁垒有四个层面,即最底层是核心专利与核心技术,往上依次是供应链能力、渠道拓展和占领场景的能力、融资能力。

方则认为较之于来电进入早这样的言论,他们购买的刘同鑫的三项专利,从2014年11月就已经开始,并不比来电晚。因此,街电方认为,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是,街电掌握着共享充电宝领域核心专利的核心控制权,不管竞对怎样诋毁,这个事实改变不了。

对于进入行业迟早,街电是这么回应的:“大家在做产品做趋势的过程里,先用资本快速加工一批垃圾产品投放到市场,不管它们的好坏与实用性,就可以称自己为‘市场先行者’了呢?”可见,街电方并不认同对方一直强调的进入行业早拥有优势这一观点。

2.互指对方用黑稿黑自己

方认为,有文章在发黑稿之前,把法院保全设备的照片在微博小号上发了删,删了发,不断调整姿势,再经由媒体援引网友爆料误导为“司法查封”我们的截图。而对于媒体报道内容,他们从未质疑,并欢迎媒体公开透明报道。但是该“黑稿”多次颠倒黑白,自吹自擂,所找的小号时隔多日数次调整姿势,现在还删掉了相关微博。

互相起诉专利后,来电与街电来了一场深度对话!

方则指出,是有人利用文章一事件主动策划了一些倾向性严重的PR稿件进行传播,歪曲了诉讼过程中的真实情况,甚至用这些稿件配合线下地推人员进行不正当竞争,并展示出了图片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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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司法查封和保全证据的说法不一

第三个争议点,到底是查封还是保全证据。

街电CEO在回答中提到, “街电已经正式对来电进行了起诉,法院目前也已经对来电的产品进行了取证,法律层面的是非对错,”

但来电方认为,街电对来电存在恶意的宣传与误导。在街电发布的公关黑稿中,通篇对来电都是查封,但对街电却成了“证据保全”。

4.街电质疑:来电存在以1变24

街电方通过利用媒体报道,指出来电存在以1变24的事实,这是在浪费司法资源。“这算不算占用公共司法资源,算不算博取眼球实行不正当商业竞争,大家同样可以自己判断。”原源说。

针对这一质疑,来电是这样回答的,来电确实在深圳和北京两地分别起诉了街电,当然还有其他侵权企业,这些都是公开信息可查。至于采用不同时间、6项专利组合的方式进行法律诉讼,是因为来电发现市场上抄袭者的时间有先后。其次,选择不同的专利进行诉讼,也是根据不同抄袭者、不同的产品选择的最相关专利组合。

来电指出,专利法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要未经专利权人允许,使用侵权产品同样是被法律禁止的行为。对此权利人对未经权利人允许的使用人,提起侵权诉讼,都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来电之所以如此起诉,针对的是不同的使用者,只要有侵犯来电专利权的行为,来电都将维权进行到底。也就是说,来电并不承认存在以1变24的说法,是街电存在错误解读。

 5.来电质疑:街电被起诉后才购买他人专利碰瓷

如上所述,街电于今年5月购买的刘同鑫的三个专利权。对此,来电也提出了自己的质疑。

来电方认为,正如街电CEO原源提到,“专利这件事其实存在盲区,谁都能申请专利,尤其是一些企业在市场竞争不利的局面下会采用专利碰瓷等手段博眼球博出位。”专利的确存在盲区,所以要经过法律抗辩的专利才有价值。但前提起码是通过自主研发申请专利,而不是花一个亿买,然后靠买专利来碰瓷。

来电还质疑的一点,就是街电在来电起诉之后,才匆忙购买刘同鑫的专利,然后再以此对起诉来电,这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通过以上五点,可以看出双方现在处于剑拔弩张之势,并无休战之意。

事实也是如此。8月1日,街电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来电6项专利无效;作为反击,来电在也8月4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街电的专利无效。

曾几何时,这样规模庞大的专利之争大多出现在一些比较大的公司。比如,华为与三星互诉专利侵权,诺基亚与苹果公司之间的专利侵权案等。虽然能获取一定的赔偿,但一般这种案件耗时较长,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对于双方而言,都需要消耗不少的经历。

而街电和来电作为初创公司,也尝试运用这以方式。如果能胜诉,就可以将对手赶出这个行业。究竟孰是孰非,谁又能先把对方挤出这个行业,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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