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安局通报:对“团贷网”涉嫌非吸案立案侦查,公司实际控制人唐某、张某主动投案
猎云网获悉,今日,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东莞”发布情况通报称,2019年3月27日,东芫团贷网互联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团贷网”)实际控制人唐某、张某主动向东莞市公安局投案。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东莞市公安局已对“团贷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依法对“团贷网”实际控制人唐某、张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依法侦办中。
以下为通报全文:
情况通报
2019年3月27日,东芫团贷网互联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团贷网”)实际控制人唐某、张某主动向东莞市公安局投案。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东莞市公安局已对“团贷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依法对“团贷网”实际控制人唐某、张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依法侦办中。
东莞市公安局将依法加大侦办力度,加快追赃挽损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请投资人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案件进展情况将依法律程序适时公布。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方式一,到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报案。
方式二,登录“公安部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http://ecidcwc.mps.gov.cn/port/index)进行网上登记。
方式三,将报案材料邮寄至东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团贷网”专案组,并注明“团贷网平台报案材料”(收件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东城南路3号东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邮政编码:523008)。
专案统一咨询电话:0769-22999850。
(东莞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