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社交电商“去微商化”元年
社交电商,是2018年电商行业最炙手可热的关键词之一。
过去一年中,从拼多多的崛起,掀起电商行业社交化的趋势,关于电商的社交裂变我们讨论了很多案例和现象。当2018年的电商报告陆续出炉时,我们也可以从数据中得到佐证:2018年,社交电商融资总金额超过200亿元,涉及B2C类1家、拼团类1家、服务商类3家、S2b2C类3家;2018年电商类APP增速TOP10中,社交电商占比超过一半;互联网观察室报告中,社交电商渗透率和用户规模增长一倍……
有人说,2018年是社交电商里程碑式的一年,曾有不少新电商妄图撼动 阿里 、京东双巨头的优势地位。当以腾讯, 阿里 为代表的互联网巨头也开始布局,社交电商这种过去“不被看到”的模式,俨然成为电商行业的标配,在时间推移下,市场格局将逐渐清晰。
当2019年已经拉开帷幕了一个月时,也该对新一年中这股新生力量的发展做一些前瞻了。社交电商本身的定义十分广泛,利用社交渠道获取流量的电商模式均可自诩为社交电商,可以做拼团也可以做精选,可以做百货也可以做垂直,可以白手起家也可以微商转型。未来这一年,社交电商的战场注定硝烟四起,格局也会有诸多变数,但有一个核心趋势相对明确:社交电商将去微商化。
为什么说“去微商化”是核心趋势?因为有几个重要影响因素已经开始释放作用了。
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电商法中,明确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定义,同时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意味着将2000万中国微商从业人员从法律盲区带到了阳光底下。过去由于不受法律法规约束,微商凭借低门槛、高回报的特点,集聚了大量从业人员,带来了人员、货品水平的参差不齐。从货的角度上看存在大量品质问题,从人的角度上则存在偷漏税、个人信息泄露等弊端。
《电商法》未对微商作出特别的指向性规定,但其中平台经营者的相关责任义务、保障消费者权益等规定,微商都应当遵守。规定的提出,是对微商全面合法化提出的全新要求,良莠不齐的微商市场自此开启了大浪淘沙的历程。
如今,《电商法》正式实施即将满一个月,当初传的“微商凉凉”、发广告就封号等情况并没有出现,而是让人们重新反思了微商野蛮生长时期暴露出的弊端。就在《电商法》执行后的几天,号称“百亿微商帝国”的摩能国际因非法传销被“一锅端”。打着微商的名义做非法传销,踏上维权之路的正是它的代理商们。当微商们成为“受害者”时,也会发现上告无门、维权无路的问题,如果《电商法》执行后有了纳税记录,微商们在保护自身利益时也就有据可循了。
《电商法》的执行,并非要“剿灭”微商,而是提高了行业标准以及参考依据,在这种规范下,不少媒体报道中也提到微商们逐渐开始向合法合规的路径与平台上转移。
将会员模式的正规化提上新高度。从丁香医生一篇“杠到底”的微信推文开始,权健、无限极、华林、美罗国际等直销平台被逐个击破,与此同时,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各类直销企业,强调“底线思维”,要求直销企业切实守法、规范、诚信经营,一旦失信,彻查严处。
直销在传统形态中是线下传播的销售方式,但接二连三的直销风波,引发了近十年来最大限度的曝光与监管,直销风波也波及到了社交电商领域。在《人民日报》盘点的102个传销组织名单中,云集微店赫然在列:曾因网络微店运作模式要求缴纳平台服务费,并继续发展上下线关系,于2017年被查处罚款958万元。另外,百度搜索词条中关于“贝店模式是不是传销”,也被重新提起,贝店赚人头费的做法备受指责,与此同时也带来了对“全球省钱好物”宣传语的质疑。
社交电商能够火起来,与流量红利的逐渐消退有着很大关联。爆款和流量可以支撑社交电商跑上赛道,但在跑得更远的路上,其特有的会员、共享、社交属性会逐渐扮演起重要角色。这其中对于“会员”模式的管理,不仅将受到国家法律法规逐步增强的严格管理,也是平台可信度、可持续发展力的重要背书。市场对于直销的顾虑一直是多样的,平台本身把控不够严格,不管是不是刻意的初衷,都容易产生失控的局面,甚至“黑历史”。
当社交电商希望迎来一场华丽转身时,作为转型核心的会员模式,需时刻将正规化的概念深刻渗透到平台当中。
就在前几天,国家统计局解读2018年主要经济数据时提到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面临下行压力,这是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也对2019年把稳航向,稳中求进提出了要求。经济波动的影响还会持续一段时间,其中房价等压力综合影响下,对消费产生了较大的挤出效应。
对于包括社交电商在内的商家来说,生意比以前会难做一些。大部分的小卖家在进入社交电商时可能并未想过社交,也就是目的明确——为了“卖货”而拓展信息发布范畴;把自己定义为“卖货”时,主要思考为了卖货和买家去social。
卖服务需要分析商品优势,了解用户的痛点,给予消费者增值的服务与建议。作为个体商家来说,这个系列的工作量相比于简单卖货会成倍的增长,既是对卖家综合能力的考验,也是对商品本身增值能力的要求。平台的价值,在服务需求中会进一步凸显:实现个体不足以实现的能力。
所有的付出与回报都是守恒的,虽然对于卖家来说要遵守平台规则,掌握平台红利会比“单干”吃力一些,但平台承担的风险责任与商品增值的部分将一定程度上弥补消费降级带来的损失。
遵循市场规则,只有市场良性发展,作为市场中的浪花才能随着浪潮越走越远;增值商品服务,在消费挤压中成为被保留下来的那一部分。这两个关键词指向的是商品供应商和平台对卖家的赋能作用。
这个赋能作用,可以说也是2018年社交电商的未完战局中,留给2019年重点围剿的问题。社交电商兴起的过程,本身就是与S2b2C商业模式相辅相成的,各个平台的比拼,到了最后比的就是S(供应商)对b(分销商)的服务能力与赋能价值。
社交电商的微商属性在“去微商化”的趋势下,注定要重新洗牌行业秩序:过去在价格驱动下,货品好坏差异很大的卖家,一年干下来的结果可能是一样的;而在市场洗牌中,货品质量欠缺的商家在各种条例和要求下注定要从市场中被淘汰。以2000万微商为种大基数的卖家变革需求,将为具有强卖家赋能能力的平台提供巨大的弯道超车机会,比如:爱库存。
对于所有亟需跟上电商变革趋势的微商们来说,爱库存最大的两个优势是:不囤货和好商品。
表面上看,这两个词很简单,规避了微商之所以成为现有微商模式的几个弊端;在深层次的商业逻辑里,不囤货和好商品所指向的是商品逻辑与生意逻辑中的硬核。
在商品逻辑中,不囤货+好商品,成为爱库存突围主流电商平台的最大特点。在传统电商中,很大一部分风险来自于囤货带来的资金与成本压力。即使是品牌卖家,为了双十一囤的货,都会成为后双十一时期的主要问题:卖不出去意味着无法回款,现金流受阻,连带着后期一系列的运营、上新等问题,更不用说白手起家的微商群体了。在以往分销、代购模式中,卖家通过需求“要货”,来实现降低了自身风险压力的目的。
在爱库存的S2b2C模式中,不像既有电商大平台中大多需要卖家自行储备商品的要求,小b们可以保留微商模式中不囤货的需求,直接从爱库存平台拿货。而爱库存作为一级分销商,直接给小b供货,也避免了微商的“金字塔模型”,避免了被人猜忌诟病的“层层分销”传销形态。与此同时,对S(供应商)的要求非常高,进入爱库存平台的供应商举要有过硬的资质,经过层层审核才能入驻平台。比如在 天猫 、京东上有店铺且销售额达一定量级,同时线下拥有一定数量的连锁店,有空间来发挥品牌的价值。
而在生意逻辑下,转型做爱库存的分销商,和做其他如贝店、云集等平台的分销商相比,小b们的自由权更大。这种自有权表达在加价上,分销商根据商品品质、销售情况,自由加价,获利空间更大。
根据爱库存截止2018年三季度的数据,平台累计入驻了5000多个国内外知名品,选择空间对于分销商来说还是很大的。而品牌+品质的组合打法,为爱库存与下游的小b们撑起了微商转型中的商品服务价值。
不囤货和好商品对于微商转型是两个核心,满足这两点还能够带来一些长尾的效应:比如退换货几率低,小b在粉丝群里往往担任着“意见领袖”的角色,一些尺码方面的退换货问题他们可内部消化;缩短销售周期,快速回笼现金,爱库存商品售卖期为48小时,超过时间段自动下架,这就将分销商的注意力集中到在售商品上,提高收益;避免市场低价竞争,分销商们过去不主动在朋友圈报价就是怕别人卖得比自己更便宜,爱库存的小b价格信息不会被搜索引擎和电商平台收录,且每天的销售内容不断被新的所覆盖,也不会打破正常的定价体系。
电商的模式越来越多,社交电商用社交的方式去“盘用户”,但其背后电商卖家的本质核心并没有离开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三大“流”:如何展示商品信息、如何流转资金、货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怎么去。对于站在转型风口的2000万微商而言,爱库存的模式或许是回答这三个问题的一条捷径。
2019年,新微商,祝福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