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发布,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将产生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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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1月,新 反不正当竞争法 正式发布,将于 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将产生哪些影响,今天我们来聊一聊。

   1. 不正当竞争,不单纯是商事主体之间的问题

  整体看,新反不正当法对于 “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进行法律干预,是创举。

  旧法中,只保护了其他经营者合法利益,但在实践中,不正当竞争的后果, 最终伤害的是消费者 ,因此,将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到不正当竞争法的核心保护法益是立法的完善。

  原则性规定后,消费者,甚至金融消费者是否可被赋予 “诉权” ,由消费者个体、检察院代表消费者,消费者协会等,到法院起诉, 直接起诉不正当行为人本身 ,保护自身和群体合法权益。法律总要落地,我们希望保护金融消费者可以及时落到实处。

   2. 反不正当竞争,监督管理“升维”

  国务院建立 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 ,研究决定反不正当竞争重大政策,协调处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大问题。

  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由政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作为监督检查的主体机构,今后还是由其主要监督管理,但上设国务院协调机制,对于整合各地不同管理方法,限制不同尺度等,进行 统一协调工作

  本次,增加了 “行业组织” 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规范会员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作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全国自律组织,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 成立了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在反不正当行为的行为制定和案例研究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制定相应标准,为互金行业服务。

  因此,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 管理更加完善 ,从协调重大问题,到一线全面管理,再到行业特色专业管理,全方位360度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

   3. 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要不得

  互联网金融领域,由于金融行业特殊性,不少企业都很重视企业实力和产品安全性的展示。但是,凡事注意 “度”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市场中,有些互金企业还存在委托他人或自己组织虚假交易或注册人数,博取消费者和资本市场的青睐,这些做法 涉嫌违法 ,应当立刻停止。同时,在互联网金融的广告投放中,有些企业夸大宣传,甚至暗示金融消费者,某款产品可以 保本保息 ,这种做法也是 极其错误 的,严重时构成违法,甚至构成犯罪。

   4. 扩容“商业秘密”,符合实际情况

  新法 对于 “商业秘密”的描述 为: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 商业价值 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对比旧法,我们可以发现商业秘密不再要求 “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这一点是历史的进步。我们在实际办案中,确实遇到了一些奇葩案例,有些企业内部保密信息,不见得能为企业带来经济方面的收入,但是足以影响一个企业的文化和信誉。新法此举,扩大了保护范围,对企业而言是好事。

  同时,提醒一些区块链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有一个不可或缺的要求就是 “采取保密措施” ,如果在公链上公布出来,允许大家随意使用的技术信息,不属于商业秘密,如果有人抄袭后嫁接使用,在资本市场获得高估值,原创企业也不能以侵犯商业秘密起诉,转而可以考虑 著作权保护 的相应法律来救济。

  5. 有奖销售,金额上调

  以前客户们来问,抽奖销售有上限吗?我们回答有,5000封顶。客户们冷眼, 5000块现在哪有吸引力嘛?! 我们只能苦笑,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木有办法。

  幸好,从明年元旦开始,各家客户的抽奖销售上限放开到5万元,大大增加了能够抽奖的产品种类,也让这种抽奖的趣味性和刺激性增强。这也是为了 适应当下社会发展的现实情况 ,之后有没有可能再变化,我们认为有可能,当整个法律体系不在以固定金额为评价标准,而是以比例等,也许修法又要开始了。

   综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出台,将深刻影响包括互联网金融行业在内的国内市场环境,对于净化市场竞争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起到关键作用。2018年1月1日,让我们一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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