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否认侵权遭质疑 靠抓取内容建立商业模式
今日头条移动客户端
国内资讯App应用“今日头条”日前宣布获得1亿美元投资,该消息宣布后即被质疑其涉嫌侵犯内容版权。今日头条昨日对此发表声明,否认侵权。但有关专家认为,今日头条已涉嫌侵权,至少侵犯 传统媒体 、新闻记者等的权利。
客户端可见纸媒内容
“今日头条”声明指出,自己并不修改合作网站页面内容,不展现自己的广告,对合作网站页面完整展现给用户,包括网址,广告,品牌,下载链接,微信公众账号等等。但是在用户实际使用的过程中,合作网站的网页被“自动优化”,只有在文章最底端才有真正进入原网页的链接。
今日头条相关负责人昨天对记者表示,公司模式与奉行“复制粘贴”的门户网站道路不同,“你应该把今日头条理解成一个工具,相当于PC 互联网 上的 百度 。”
同时,“今日头条”在声明中亦声称他们如任何一家 搜索 引擎一样,只和网络媒体合作,合作遵守 搜索 引擎的Robots协议,并不存在侵权问题。但是在“今日头条”的客户端中,却经常可以看到《新京报》,《北京日报》,《南方日报》等传统纸质媒体的内容。
记者在其昨天最新的内容里,仍发现不少来自新京报网站的内容。
自媒体“小道消息”创始人冯大辉认为,今日头条否认侵权的声明,前两点都站不住脚:
第一点声明,今日头条主张自己是遵守爬虫协议,“如任何一家搜索引擎一样,我们只和网络媒体合作,合作遵守搜索引擎的Robots协议,并不存在侵权问题。”问题是,今日头条不是一家搜索引擎公司。
第二点声明中,今日头条自称“用户回流,完整展现”。第一不回流,第二不是完整展现。既然每条新闻下面都标注了“已自动优化阅读,点击查看原文”,优化了什么?优化了之后人家原文格式都乱掉了,那叫“完整展现”?其实本质上叫“二次加工”。
据今日头条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 网易 之外,四大门户中的 新浪 、 腾讯 、 搜狐 均和今日头条有合作关系。不管是口头、书面、技术对接层面,合作方允许今日头条抓取,反之,其为合作方导流。
不过记者昨天从搜狐方面了解到,搜狐否认与今日头条存在合作关系。腾讯网昨日也表示,和今日头条没有合作。门户网站当中, 新浪 表示在新浪网内容、微博上与其有合作。在今日头条最新获得的1亿美元C轮融资中,新浪微博作为战略投资方跟投。
据悉,在门户网站与 传统媒体 的合作中,一般的模式是,门户每年付出一定金额,获取传统媒体的内容。但今日头条并不支付这方面的版权成本,就可以抓取包括纸媒、网媒、自媒体等呈现在网络上的内容。
“门户新闻客户端和传统媒体都有版权合作,有内容采取费,内容来源于网络。”一位门户网站编辑告诉记者,他们的稿源是来自平面媒体,网管办对此是有要求的。
靠抓取内容建立商业模式
正是在此抓取他人创造内容的基础上,今日头条建立起了自身的商业模式。
据了解,今日头条于2012年8月份上线,累计激活设备数1.2亿,月度活跃用户4000万。目前,公司还在投入阶段,未达到收支平衡。目前,广告形态有开屏广告和信息流广告两种。今日头条CEO张一鸣透露,今年前五个月的营收“远远高于百万级”。
张一鸣表示,为保证产品体验,一个用户每天接收到广告推送最多三四条。不过昨天记者在使用中发现,截至晚上8点前,仅“推荐”频道下的广告已经达到8条,推广内容囊括App下载、餐厅品牌、 汽车 品牌、留学机构、电商网站等等。
而今日头条在声明中称:“我们不修改合作网站页面内容,不展现自己的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