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年轻人创业的三大原则
原则一:创业不是“置之死地”
马云 一直是个不安分的人,很早就已经开始创业。最初和一帮铁哥们成立了一个翻译社,为了维持翻译社的运转,他甚至背着麻袋去义乌贩卖小商品。后来他接触到了互联网,他意识到:互联网必将改变世界!虽然当时在杭州甚至还没有开通拨号上网业务,就是远在美国的杨致远也不过刚刚创建 雅虎 不到一年。但 马云 却萌发出一个想法:我要做一个网站,把国内的企业资料收集起来放到网上向全世界发布。这样,马云又先后创办了中国黄页和 阿里巴巴 。
很多人都认为马云的成功在于他敏锐地发现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不过是提前登上了那条驶向黄金岛的大船。其实,更准确地说,他的成功不在于他如何的敏锐,而在于他的闯劲。在1995年创办最初的“中国黄页”踏入互联网行业之后,1997年底马云跑去北京加盟了中国外经贸部下属的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出任该中心信息部总经理。这次出走,对马云的意义重大,因为他在这里锻炼了自己的“嗅觉”:在众多信息中判断趋势走向。更重要的是,马云在这个中国重要的对外经济窗口里,逐步使自己的B2B思路成熟:用电子商务为企业服务。
“其实最大的决心并不是我对互联网有很大的信心,而是我觉得做一件事,经历就是一种成功,你去闯一闯,不行你还可以掉头;但是你如果不做,就像晚上想想千条路,早上起来走原路,一样的道理。”马云提起当初,赞赏的是自己的勇气而不是眼光。1999年3月,马云在北京取经后又回来杭州创业, 阿里巴巴 网站正式推出。
当然,最值得创业者学习的不仅是他的“闯劲”,更应该是他的“谨慎前行”.马云绝对不是为了创业就把自己“置之死地”的野兽派创业者,相反而是用最小的代价来做好创业前的准备。
马云在创办阿里巴巴之前在家里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启动资金必须是PocketMoney(闲钱),不许向家人朋友借钱,因为失败可能性极大。我们必须准备好接受‘最倒霉的事情’”.
创业不是置之死地,我们必须准备好接受“最倒霉的事情”.
原则二:创业不仅要想,更要做!
马云和他的伙伴们把各自口袋里的钱掏出来,凑了50万元,开始创办阿里巴巴网站。首先要让世界范围内的人知道阿里巴巴,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1999年至2000年,马云不断实施着一个战略行动。他成为了“空中飞人”,不停地往返于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几乎参加了全球各地尤其是经济发达国家的所有商业论坛,去发表疯狂的演讲,用他那张天才的嘴宣传他全球首创的B2B思想,宣传阿里巴巴。他如同一台不知停歇的机器,一台演讲机器。有时一个月内可以去三趟欧洲,甚至一周内跑七个国家。他每到一地,总是不停地演讲,他在BBC做现场直播演讲,在麻省理工学院、沃顿商学院、哈佛大学演讲,在“世界经济论坛”演讲,在亚洲商业协会演讲。这个瘦弱的男人大声的对台下的听众喊道:“B2B模式最终将改变全球几千万商人的生意方式,从而改变全球几十亿人的生活!”
马云在忙碌,他的创业合作伙伴也没有停歇。一段时间里,每天工作16-18个小时。他们日夜不停地设计网页,讨论创意和构思。很快,马云和阿里巴巴在欧美名声日隆,来自国外的点击率和会员呈暴增之势!马云和阿里巴巴的名字就这样被《福布斯》和《财富》这样的重量级的财经媒体所关注。于是,2000年以 高盛 为首的多家公司,向阿里巴巴投入了500万美元的风险资金, 软银 老总 孙正义 要给马云3500万美元的投资(马云嫌多只接受了200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