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池“变身”基金池 P2P试水FOF绕道监管“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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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池“变身”基金池 P2P试水FOF绕道监管“红线”

1月21日,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下称“股交中心”)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目前P2P公司仍可以在股交中心挂牌交易,只是相应的审核机制将趋向谨慎,包括加强P2P公司经营资质的审核,以及审查这些公司是否触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平台自行提供产品担保、开展资金池业务的监管红线。

P2P公司登陆资本市场的准入门槛,忽然遭遇意外“收紧”。

“除了国家明确限制准入的行业,股交中心不会对特定行业设定禁入门槛。”1月21日,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下称“股交中心”)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目前P2P公司仍可以在股交中心挂牌交易,只是相应的审核机制将趋向谨慎,包括加强P2P公司经营资质的审核,以及审查这些公司是否触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平台自行提供产品担保、开展资金池业务的监管红线。

前述股交中心的回应是基于市场上的一个传闻。

1月12日起,市场传闻,根据上海市金融办要求,在P2P行业相关标准出台前,将暂缓受理P2P企业挂牌业务。股交中心各个业务部门在审核该类企业挂牌申请时,可通过浏览拟挂牌企业网站等方式判断是否为P2P公司,并请推荐机构对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企业发表其是否为P2P企业的声明。

对此,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向股交中心人士求证,对方否认了这种说法。

对于行业监管的未来,多位P2P人士认为,这似乎预示着P2P行业的监管时代即将来临。尤其是银监会新设普惠金融部负责网贷业务监管,相应的P2P行业监管政策有望加快出台。

“目前,银监会相关部门比较重视的,是如何通过有效监管,杜绝P2P行业存在的非法吸存与资金池业务。”一位接近监管部门的知情人士透露。

事实上,个别P2P机构正尝试用“基金池”业务替代“资金池”业务,想方设法绕过金融监管压力。

   基金池业务的替代效应

所谓基金池业务,即P2P机构专门发起设立一只FOF基金,认购自身平台需要转让的P2P产品份额,并持有到期,以此替代资金池业务。

在一位正尝试基金池业务的P2P机构主管看来,监管部门之所以严禁P2P机构开展资金池业务,一是容易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红线,二是资金池业务往往令P2P机构可以通过借新还旧,持续偿还此前到期的P2P产品本金利息。

但是,随着借新还旧的资金规模不断增加,一旦后需资金难以跟上,就容易导致整个资金池业务资金链断裂,引发大量P2P投资坏账出现。而基金池业务恰恰能解决资金池业务的这项风险隐患——由于FOF基金将转让到手的P2P产品份额持有到期。而且,每笔投资与P2P产品份额一一对应,从而规避借新还旧的经营风险。

然而,基金池业务能否获得监管部门认可,仍是未知数。

一位P2P人士坦言,如果P2P机构自行管理FOF基金业务,容易被监管部门认为其中存在利益输送,甚至暗藏资金池业务。

上述P2P机构主管则表示,目前他们采取的一项合规操作做法,是将FOF基金交给第三方机构管理。

在他看来,基金池业务能否成功替代资金池业务,关键是FOF基金能否获得足够的投资资金,全面覆盖自身机构需要转让的P2P产品份额,彻底杜绝资金池业务。

其实,操作难度并不低。他透露,相比P2P机构可以提供更高收益的产品吸引投资者资金纳入资金池业务,FOF基金仅仅是实现P2P产品的份额转让,在投资收益率方面不占优势。

对此,他考虑将这类FOF基金的投资多元化,即30%基金资产投向固定收益产品,作为保本型投资,40%资产投向股票博取高回报,剩余30%资产则参与P2P产品份额转让。

“根据我们内部的投资模型测算,通过多元化投资的FOF基金投资回报率能比P2P产品平均收益率高出3-4%。”他说。但他们内部更关心的是,万一FOF基金出现投资亏损,谁来买单。

他不无担心地说,如果FOF基金投资亏损,更容易被监管部门认为其中可能暗藏资金池业务,而且已经出现入不敷出的状况,由此会带来更严的业务监管压力。

“为此我们考虑过很多种解决办法,目前比较可行的,是在FOF基金引入优先/劣后份额的产品结构化操作。”他指出,目前他们内部设计的方案是,FOF基金募资额的20%将由劣后份额投资者认购。一旦基金出现投资亏损,劣后份额投资者资金将垫付一定额度,确保优先份额投资者的本金安全。若基金投资收益超过一定额度,劣后份额投资者则能分享更高比例的利润分红。

   行业评级“黑名单”漩涡

前述P2P机构主管看来,一旦基金池业务能够替代资金池业务,它的经营业绩甚至可以转化为P2P机构信用评级的新考量依据,推动自身业务规模持续增长。

然而,这绝非易事。

多位P2P机构人士直言,目前P2P行业的信用评级体系依然混乱,以至于1月21日大公信用数据有限公司(下称大公信用)公布266个互联网金融网贷平台黑名单和676个预警名单,当日就引发几乎整个P2P行业的争议。

不少P2P机构人士直言,这份名单的可行性和准确性值得商榷。若大公信用无法说明相关P2P平台的经营数据获取与更新机制,且不能对信用评价模型可信度及历史数据拟合情况作出全面专业解释,这份名单很难获得业界认可。

   网贷之家 相关人士透露,通常P2P平台信用评级的设定标准比较复杂,一是需要长时间的经营数据积累分析,二是需要结合行业发展状况,对每个P2P平台运营情况进行实地考察,了解这些P2P平台提供的数据是否真实可信。但很多“局外人”是很难看透P2P平台的实际风险控制和运营能力,因为他们总有很多办法来美化自己的经营数据。

  目前, 网贷之家 的做法是,除了调研人员实地考察各家P2P机构收集全面经营数据外,还会选取对P2P平台发展影响突出的成交量、营收、人气、收益、杠杆、流动性、分散度、透明度、品牌等9个维度、约70项指标进行量化计算,最终才能得到一个P2P平台的信用评级。

“不排除随着银监会相关部门出台P2P行业监管政策后,有些信用评级参考标准还会随之调整。”他强调说。

在他看来,尽管P2P行业评级体系缺乏权威性的操作规范,但每家P2P平台对自身评级高低特别敏感。这是因为,一是害怕较低的信用评级会冲击自身业务经营规模及信誉,二是担心监管部门会从严监管公司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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