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出手监管“余额宝们” 互联网金融引发监管论
近日,“理财神器”余额宝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先是被呼吁取缔,后是迎来监管紧箍咒。
昨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为了更好地促进余额宝等 互联网 基金的健康稳定发展,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货币市场基金风险管理和 互联网 销售基金监管的有关规则。本报2月28日报道, 中国银行 业协会近日研究出台相关文件规范 银行 存款利息也剑指“余额宝们”。
部分机构存在销售误导
张晓军称,余额宝是我国利率市场化和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产物,本质上属于第三方支付业务与货币市场基金产品的组合创新。
证监会称,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部分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及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存在销售、宣传推介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例如,有些产品没有明确揭示货币市场基金不等同于 银行 存款,不能保证基金一定盈利等。
“加强监管是一直的主题,这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昨日,天弘基金副总经理周晓明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证监会此举也有利于余额宝的发展。同时,周晓明透露,截至2月26日,余额宝最新用户数量已经突破8100万。
在天弘基金高级策略分析师刘佳章看来,证监会对创新的迅速反应远超市场预期,“太与时俱进了”。“我们不是怕监管,监管不是限制。”刘佳章称,监管是为了行业或创新产品模式更好地发展。
互联网 金融 引发监管论
2月21日,央视 证券 资讯频道执行总编辑兼首席评论员钮文新发表博文《取缔余额宝》,直斥余额宝是趴在银行身上的“吸血鬼”,称中国 金融 监管当局居然无动于衷。
昨日,钮文新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他呼吁的取缔并不意味着简单行政命令式的,也可用市场和监管的方式,比如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的监管规则也是一种取缔方式。他认为,监管部门不能简单地加强监管,不应该让无风险的产品获得高收益。
日前,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清华金融评论》 杂志 上发表署名文章指出,互联网金融存在法律定位不明、属性定位不明以及资金的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内控制度不健全可能引发经营风险等三大风险。有必要对互联网金融进行恰当的监管。
昨日,北京大学证监会中心主任曹凤岐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尽管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产品还存在不完善的情况,但不应该被取缔,要适度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