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委酝酿互联网金融监管:负面清单 分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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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负面清单”原则,实施分类监管,央行鼓励 互联网 金融 态度未变化

刚刚过去的一周,对于突遇密集监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以及面临空前舆论压力的央行而言,都是艰难的一周。

  针对 互联网 金融 创新的边界问题,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上周末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监管当局在考虑各项政策的时候,不是着眼于动了谁的奶酪。在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同时,应该在一定的原则下来审视创新和一些不能够碰的红线。

  《 第一财经 日报》日前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由央行牵头,包括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信部等多个部委正在加紧制定一份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办法。就在上周,央行条法司还召集了 腾讯 、阿里、 宜信 等涉足互联网金融的企业进行座谈,听取意见。

该人士还表示,上述监管办法将明确监管职责分工,初步确定的分工为:银监会负责监管P2P行业,众筹由证监会监管,央行则负责第三方支付的监管,“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总原则是‘负面清单’的理念。”

   支付机构遭遇密集监管

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其与传统金融业的博弈日益深化,同时引起了监管层的重视。

  3月12日, 支付宝 和微信宣布将联合 中信银行 推出虚拟信用卡,虚拟信用卡除了在线上消费外,还可以在线下特约商户通过二维码支付消费。但第二天,央行紧急发文暂停了虚拟信用卡和二维码支付业务。

随后市场又传出央行已向第三方支付机构下发《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规定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同一客户所有支付账户转账年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

  虽然上述征求意见稿尚未正式出台,但近期工、农、中、建等大行已陆续下调了其用户通过 支付宝 快捷支付网上消费及购买余额宝的额度。其中,建行、工行的额度由原先的单笔5万下调为5000;中行、农行则将额度从原先的单笔5万降为单笔1万。

就在上周末,央行又勒令8家第三方支付机构4月1日起停止收单,原因是部分收单机构存在未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交易监测不到位、风险事件处置不力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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