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称阿里巴巴为保营运决策权 欲引进合伙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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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为保营运决策权 欲引进合伙人制度

8月23日消息,据香港经济日报报道,在向港交所提交的建议上市计划中, 阿里巴巴 集团为保证公司的营运决策权,决定引进合伙人制度,现行的管理团队,拥董事会内多数董事的提名权。目前这一方案正在等待港交所的回复。

  据接近交易人士指出, 阿里巴巴 从来没有发行,亦不拟发行双重级别股份,并认为现时建议是以保障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亦符合现时港交所现行规则。

  该人士同时表示,成功上市后,阿里巴巴希望管理层可免受投资者压力,只追逐短线利润,放弃较长线的发展投资机会,而且 互联网 行业千变万化,需要熟悉运作的管理层,保持营运发展决策权,故作出合伙人制度的上市建议。按建议,合伙人可以提名董事会大多数董事,即“董事会有9个人的话,合伙人就可以提名5个。”

  据了解,合伙人所提名的董事,仍须经过股东会投票通过才能获得委任,但如果被提名人选不获委任,合伙人仍然可以再提名另外人选。而上市后的董事会,也会按规定设立独立非执行董事。

  同时,股东会亦负责投票审批董事高层薪酬、关连交易、重大交易及派息等牵涉股东权益的事宜,若合伙人建议的董事,同意需要作一重大收购,仍需交由股东会投票决定。以此推论,若有少数股东累积足够股权,要求召开特别股东大会提名或更换董事,亦会因为上述合伙人可提名大多数董事,外人难夺董事会营运决策权。

  而根据资料显示,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由09年开始,目前20多名合伙人,包括主席 马云 、创办人之一蔡崇信,及首席执行官 陆兆禧 等,为不同业务的管理层,年资至少5年,愿意承传公司文化。

  有熟悉上市规则人士称,阿里巴巴集团提出的合伙人制度,由于数目涉及人数达20至30个,对业务熟悉,有一定程度的互相制衡,听来尚算公平,“不觉得有大问题。若只有一个(合伙人),当然就不同。”

  针对以上传闻,阿里巴巴集团发言人昨天表示,目前集团未有委任承销商,上市地点也并未决定,也尚未申请上市,除此以外并未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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