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暴涨2.4倍之谜:智能电视泡沫 新一轮烧钱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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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视频网站乐视网发布2013年中期业绩预告,预测其今年上半年净利润在1.13亿元—1.22亿元之间,比上年同期增长25%-35%,2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速仅为7%-30%。

业内分析人士称,乐视网2季度净利润增速低于预期,与其主营业务版权分销收入增速放缓有关。

7月3日,乐视网推出1万台智能电视,正式进入电视领域。乐视网希望借助电视终端打造一条从内容、平台到终端的全产业链。不过,这条产业链要实现商业价值,需要“百万级”的用户量,而这是乐视短时间内难以做到的。

紧绷的资金链

版权是乐视网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也是让这家几年前还名不见经传的视频网站迅速跻身行业前列的重要因素。

互联网视频由于其对服务器和带宽的高要求,以及广告收入的局限让这个行业不得不沦为“烧钱”行业。诸如优酷土豆爱奇艺等国内视频领域的龙头网站,均难以实现盈利,至今犹处于亏损状态。

而当时毫无名气的乐视网显得与众不同,早在2007年已实现盈利。支撑其持续盈利的,是其手中的视频网络版权。一直以来,影视资源网络版权分销是乐视网最重要的盈利模式。

乐视网主要以影视剧等长视频为主,其从2005年即开始采购影视剧网络播放版权。其后,通过将手中的版权分销给其他视频网站,转化成收入。到2007年,乐视网净利润已为1469.17万元。

乐视网更像是一个影视剧网络版权中介,与同期的盛世骄阳、优朋普乐类似,通过倒手版权,赚取差价。

2008年以来,随着打击网络影视剧侵权力度加强,各家视频网站越来越重视对影视版权的投入,乐视网版权分销收入也迅速增长。乐视网2011年版权分销收入达到3.56亿元,为其上一年的6.7倍。

乐视网一直宣称其拥有国内最大的正版影视剧版权库,而这也被认为是其核心资产。年报资料显示,截至2012年底,乐视网拥有5000余部电影版权以及90000多集电视剧版权。

一直以来,乐视网营业收入主要依赖版权分销。年报数据显示,2011年乐视网版权分销收入占其总收入的59%。

由此,乐视网如果要保持业务增长速度和高盈利,则需要持续购买大量的影视剧版权资源。而近年来,随着各家视频网站对版权的重视,影视剧版权价格大幅攀升,乐视每年这一块投入的资金将会更大。

2012年,乐视网曾以2000万的价格买下热播剧《甄嬛传》网络版权。而在最近,乐视网则以5000万的价格收购《新编辑部的故事》网络版权。

如此大规模的投入也使乐视网货币资金迅速下降,资金链受到影响。

为此,乐视网不得不依靠各种融资手段以解决资金问题。2012年,乐视网已经相继发行两期公司债券,共募集4亿元资金。而为了让公司债顺利发行,其前后两期发行利率分别高达9.99%和8.5%。

今年5月和7月,乐视网上述两期公司债先后派发利息,进一步增加了公司的财务费用负担。截至2013年一季度底,乐视网负债合计20.67亿元,其中流动负债达到13.9亿元,负债率达到60.58%;而在2010年上市之初,其负债率仅为9.01%。

版权分销模式式微

7月8日,乐视网发布2013年中期业绩预告,预测其今年上半年净利润在1.13亿元—1.22亿元之间,比上年同期增长25%-35%。

往年,乐视网公告的业绩增幅几乎都在50%以上,今年上半年的业绩则未达到投资者的预期。

乐视网业绩增速下滑在刚刚过去的二季度体现得尤为突出。在2013年一季度,乐视网净利润为7111.92万元,以此测算,其二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速为7%-30%,远低于往期。

这样的业绩对于乐视网而言颇为罕见。自2007年以来,乐视网一直保持高速增长。当同行的优酷、土豆、爱奇艺等均在亏钱的时候,其净利润每年同比增长率均在46%以上。

一名券商研究员向理财周报记者分析称,乐视网今年二季度业绩放缓主要在于其成本增长较快,乐视智能电视的发售,前期投入较大;与此同时其2012年发行的两期四亿债券开始支付利息,这也增加其成本。

北京另一名分析师则认为,乐视网“超级电视”从两年前即开始陆续投入资金,对其2013年二季度的业绩影响并不至于如此明显,更主要的原因是版权分销收入增速放缓影响业绩增长。

2011年,乐视网版权分销收入同比增速高达571.72%。但在2012年,其版权分销收入为5.55亿元,同比增55.9%,而当年其营业收入为11.67亿元,同比增长95.02%。

相比2011年,乐视网的版权分销收入增速减缓不少。实际上,自2012年以来,乐视网版权分销已经出现弱化。

2012年,网络视频版权市场持续低迷,版权价格大幅下滑。二三线的电视剧网络版权几乎无人问津,只有大热的新片才能接近上一年的价格。

“很多片子几乎没有人买了。”腾讯视频总监岳雨向理财周报记者介绍,2013年也只有精品剧才能卖出价钱,比如单集过百万的《爱情公寓4》等,

岳雨介绍,不少视频网站版权分销有所减少。“优酷去年开始就主要以独播为主,很少参与版权分销。”

据年报资料显示,2011年,优酷所在的合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是乐视网第三大客户,其当年采购乐视网版权金额为3601.1万元,占后者营业收入的6.02%,但2012年以后即不再出现在后者前五大客户名单之中。而爱奇艺也从其前五大客户名单中消失。

与此同时,搜狐视频,腾讯视频、爱奇艺3家视频网站在2012年4月合作组成“视频内容合作组织”,在版权和播出领域进行合作共享,而这时的版权市场价格进一步下降。

视频网站自身也在做出调整。一名业内分析人士介绍,视频网站更多在走差异化路线,爱奇艺更多收购娱乐节目版权,而迅雷则更多购买电影版权,乐视则主打电视剧,版权分销在一定程度上会弱化。

一名投资乐视网的基金公司人士认为,呈现在乐视网财报中的版权分销收入,可能高于其实际的销售收入,因为与其他视频网站互换版权会影响这一收入。

据PPS原创始人徐伟峰介绍,视频网站之间相互置换版权资源的现象很普遍,尤其是一些非热门剧。

乐视网董秘张特向理财周报记者介绍,对于视频网站而言,各家相互交换视频版权的现象并不少见,每年乐视网也会拿一些视频版权与其他公司相互置换,而置换版权会体现在乐视网的营业收入中。

对此,北京一名互联网行业分析师质疑,视频网站之间互换版权不能计算在营业收入之中,因其未发生货币交易。

不过,网络版权分销只是乐视网的一个过渡性盈利模式。

乐视网作为一家视频网站,其版权分销程度过高,也在较大程度上抑制了自身网站的流量,从而影响了广告收入。

乐视网董事会秘书张特表示,版权分销是乐视网特定时期的业务模式,属于阶段性策略。而随着乐视网访问量和品牌知名度达到一定程度,广告收入将会大大增加,相应地版权分销这块的比例就会有所调整。

据一名长期跟踪乐视网的分析师介绍,2012年,乐视网独播热门剧《甄嬛传》,而没有像其他剧集一样进行版权分销,实际上也是为了提升乐视网流量和知名度。

但一切并不是固定的。如果广告收入下降,则有可能增加版权分销的量。

根据乐视网2012年年报,其全年营收11.67亿元,同比增长95.02%,净利润1.94亿元,同比增长48.1%。其中,广告收入达4.19亿元,同比增长267.6%。而版权分销收入为5.55亿元,同比增长55.8%。乐视网版权分销收入第一次占比在5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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