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三年前的合作,演变成对簿公堂,被索赔22.5亿元,360回归A股之路风波再起
被索赔22.5亿元,360回归A股之路风波再起。
12月18日,国内网络游戏开发和运营商 第九城市 (以下简称“九城”)旗下注册于香港的子公司City
Channel Limited(以下简称“溢桥”)在香港举行媒体说明会,向360旗下子公司QiFei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Co.Ltd(以下简称“奇飞国际”)索赔22.5亿元,溢桥给出的缘由是:双方成立合资公司后,奇飞国际未尽合资协议之责而对其造成了巨额损失。
其实,今年11月底,九城系与360的纠纷就已经被摆到台面上。 11月29日,九城系子公司Red 5实名举报360重组公告隐瞒重大诉讼案件、信息披露失实;而在2016年,Red 5一纸诉状将360及其子公司奇飞国际告上法庭。
对于Red 5 在11月的那次诉讼与举报,360的回应是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以应对“恶意诉讼”,360借壳的 江南嘉捷 当晚发公告称这起诉讼“不会对本次重组产生重大影响”。
半个多月过去,360又添新忧,这22.5亿元索赔将对360产生怎样的影响?新忧迭起的同时,旧虑未除,因游戏《火瀑》(即Firefall)引发的纠纷,360与九城到底谁之过?360与江南嘉捷,真能如公告所言高枕无忧吗?
陈年 事件新纠纷
事情的缘起,正如无冕财经此前在《360上市遭“举报”:资产重组公告信披失实?1.5亿美元诉讼从何而来?》一文中所报道,已是一起陈年纠纷。
“之前并没有想找360索赔,11月29日发现System Link被Red
5起诉后,我们的律师建议我们向奇飞国际索赔。”在本次说明会现场,溢桥的法务告诉无冕财经(ID:wumiancaijing),“我们作为无过错的股东,不能因另一个股东的过错承担损失。”
无冕财经查阅公开资料发现,被索赔的奇飞国际是360全资子公司,溢桥则是九城子公司。溢桥方面提供的资料显示,2014年7月,奇飞国际与溢桥约定各自出资1000万美元、分别持股50%,合资成立游戏公司System Link运营Red 5开发的游戏《火瀑》。
但双方的合作并没有预期的那么顺畅,奇飞国际支付600万美元后拒付剩下的投资款项,九城方面谴责360不按约定出资和提供资源而导致游戏停摆,360方面则坚称该游戏存在下载安装等多重问题。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的结果是,双方当初寄予厚望的项目烂尾、两方的纠纷从2015年延续到2017年,且目前无法看到结束的那一天。
在媒体说明会现场,溢桥公司的法务表示,上述争议让溢桥方面可能遭受22.5亿元的损失。据无冕财经了解,溢桥公司的法律代表已于12月18日向奇飞国际发送律师函,要求对方于12月22日下午四时前支付22.5亿元的赔偿金或者给出令溢桥 满意 的补偿方案,否则溢桥方面“将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以确保我方的各项权益受到保护,该法律行动将不再另行通知。”言外之意,360将可能面临一场金额高达22.5亿元的诉讼。
无冕财经通过查询《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简称“重组草案”)发现:奇飞国际注册于香港,由360全资子公司奇思香港持有100%股权,股权投资是奇飞国际的主要业务。2015年该公司拥有25.8亿元的总资产,当年净利润2.7亿元;截至今年6月30日,奇飞国际总资产达44.4亿元,从2016年开始亏损。
对于溢桥公司此番索赔,无冕财经向360公关部相关人士询问,对方表示360暂时不会对此事做出任何回应。
曾经的商场好友朱骏和 周鸿祎 分道扬镳,曾经期许的合作不欢而散,各执一词、纠纷不断,双方撕破脸皮究竟谁之过?
谁该承担责任?
11月29日晚间,江南嘉捷发布公告坚称九城系子公司诉System Link、360及其子公司一案不会对本次重组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江南嘉捷在公告中给出了两大理由:其一是“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主体不应承担合同责任,也不应当成为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其二是“根据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奇飞国际作为持有其50%
股权的投资人,仅应以出资额(认缴出资1000万美元,实缴出资600万美元) 为限承担责任。”
但上海股份制与证券研究会理事吴冬律师告诉无冕财经(ID:wumiancaijing),江南嘉捷上述陈述有误,“从合同相对性原则来说没错,但是诉讼可能存在多个法律关系,法院未判决以前下结论本身是错误的;根据《合同法》第122条,原告有权选择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至于谁该为负债累累的System Link埋单,吴冬和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高级 合伙人 江宪律师都认为目前下结论为时过早,“(应该根据)案件实际审理判定是360这个股东的责任还是九城的责任。”
上海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原院长吴弘教授则持有不同观点。“根据事件双方的公开陈述,Red 5是以System Link的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违法滥用股东权利或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权益、进而损害Red 5利益为由起诉相关公司的。”
他对无冕财经表示,“如果法院经审查认定Red 5所指称的System
Link的股东出资不实、System Link的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不当干预、控制System
Link的经营活动等确为事实,则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需要‘刺破公司面纱’,由相关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而不仅仅是补足出资)。”
同时,江南嘉捷在《重组草案》以及后续公告中均表示360没收到法院诉状且不存在信披不实,但Red 5方面坚称360两度拒收法院文书。
江宪和吴冬均透露,诉状一般采用EMS双挂号信寄送,被告不能也不应该拒收,“明知道有诉讼应当主动与法院联系取得相关诉讼文件。”
“如果没有主动应诉而必须采用公告方式送达,感觉被告在回避什么或逃避什么,千方百计利用 程序 规避公告。”吴冬表示:“(这是)典型的不尊重法院也不尊重司法,实际上是拒收。”
在江宪看来,江南嘉捷的上述公告并不准确,“在法院未判决前我们根本不知道应该承担责任的有几方,现在下结论给公众一种误导,任 何一 种公告应该是完整的。(如果确实存在虚假公告),后果难以预测。”吴弘教授告诉无冕财经:“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属于需要及时履行临时披露义务的重大事项,如果为规避及时披露义务而故意拒收相关法律文书,则属于违反信披义务而需承担相应责任。”
12月15日,证监会回复了360借壳江南嘉捷的申请,给出47项审查意见,其中第12款关乎360涉及的诉讼问题,Red 5诉360一案赫然在列,证监会要求360补充说明相关案件的最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