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所谓的“双赢”,真是员工们所想要的?
虽然沃尔玛依然稳居财富500强榜首,但是工时制度在中国还是遭遇了“滑铁卢”。
这不是沃尔玛第一次提出来综合工时制度,由于一线员工反对,计划暂时搁浅,今年5月,沃尔玛不顾员工反对“旧事重提”,由此引发了7月份沃尔玛南昌、重庆、成都、深圳、哈尔滨等个别商场相继罢工,抗议“综合工时制度”。
对此,沃尔玛亚洲区总裁兼CEO贝思哲是这样回应的:“我们进入中国市场已经20年,从当初只有一家沃尔玛卖场和一家山姆会员店开始,到现在我们在中国区有422家门店和10万员工,我们的业绩大家有目共睹。经过20年的发展,中国的劳动力也有很大发展,之前的人力资源结构无法保证员工灵活的工作和生活。在美国,有时候一个妈妈希望一周有三、四个小时工作,其他时候可以照顾家庭。也有人愿意在 高峰 期多工作以获得更多收入,因此就需要比较灵活的综合工时制。我们看到原本的人力资源体系之下无法这样灵活化,所以我们新推了综合工时制,来灵活化员工的工作时间。这样的灵活工作安排是有利于员工发展的。”
因此,贝思哲显得很“委屈”,他说:“我实在不能把理解,我们的好意为何会被曲解,可能是因为员工基数太大。我们在全球有240万左右的员工,要让所有的员工都满意确实不太可能,其实我们推行新的灵活工时制,是员工可以自愿选择的,我们绝不强制,部分员工停工事件的背后是有些煽动事件的前员工,这些前员工在煽动谣言。经过一段时间的协调,已经有95%的员工接受新的人力系统,此前停工的员工基本已经恢复工作。”
明明听起来是双赢的事情,为什么遭到了员工的激烈反对呢?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综合工时制度。
中国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以及不定时工时制。
标准工时制度,也称为标准工作制度,是由立法确定一昼夜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是标准和基础,是其他特殊工时制度的计算依据和参照标准。
而综合工时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既然时间基本相同,员工为什么顾虑还这么大?
第一,工资和福利
工资和福利与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工资问题就成为问题的爆发点。
根据 第一财经 日报之前报道:涉及停工的员工向媒体透露,薪资结构调整后勤工奖200元、现金餐补120元,这些都进入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从1590元抬高到1910元,沃尔玛每年普调是以基本工资是否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主,目前南昌最低工资标准为1530元。
第二:时间与效率
综合工时制度的实施,在员工看来是把自己从合同工变为小时工。一名沃尔玛店员告诉记者:“以前只要按时上下班就可以了,只要 在路上 来回一次,现在要求 高峰 期过来,每天来回折腾好几次,时间全部浪费 在路上 了,”这其实并不是小问题,如果离家远以路上需要一小时的时间来计算的话,路上两次来回就需要四小时,标准工时是每天工作八小时,这样其实路途遥远的员工就需要12小时在工作上,虽然这其中在路上的四个小时毫无工作效率而言,这当然会让员工颇多怨言。
此外,中国人对于工作的观念一直是“稳中求胜”,捧住“铁饭碗”才能安心,所以,“小时工”似的综合工时制当然会让员工惶恐。
已经爆发罢工了,沃尔玛为什么还是要实施综合工时制呢?
综合工时制的实施或许是为了与沃尔玛一直做减法的步调一致。
一直以来,沃尔玛饱受诟病的就是其人才问题,上一次的爆发点是在2014年(此前已有三次),大约250个岗位的管理人员会受到影响,相当于中国区总员工数的0.2%,这次裁减的主要目标是采购体系和供应商,当然也是为了服务沃尔玛的“中央集权”制。
其实,沃尔玛从进入中国开始实施的就是“中央集团化”,通过中央管控来降低成本,2014年沃尔玛的减法做的也许算是“成功”, 沃尔玛猪肉供应商从原先的300个减至120个,整体供应商数量从几年前的2万家,减少到目前的7000家左右,供应商的优化当时确实帮助沃尔玛有效地降低成本。或许正是有了“前车之鉴”,所以,沃尔玛这次把主意打到了一线员工的头上。
然而这实在称不上是高明之举。
毕竟一线员工是沃尔玛门店形象、服务、顾客体验的直接体现者,这也是为什么实体零售越来越重视一线员工的主要原因。在顾客越来越重视服务和体验的今天,沃尔玛的“逆市”或许有“玩火自焚”的嫌疑,当然也许沃尔玛有“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妙招,但是,如何化解这场员工危机,依然是新上任总裁Dirk面临的巨大考验,毕竟沃尔玛要想从 大润发 手中重新夺回最受欢迎零售商宝座,做好服务是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