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空狐互撕升级,周亚辉向余小丹发律师函 :停止侵害,并调查其渎职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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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近日发酵的 空空狐 创始人余小丹手撕投资人周亚辉一事, 昆仑万维 董事长周亚辉反驳称余小丹“断章取义,拼凑故事”,给他本人带来了名誉伤害,已向其发送律师函。

律师函显示,北京达辉律师事务所受周亚辉委托,敦促涉嫌侵权方(余小丹)立即停止并纠正违法行为,包括删除不实言论、公开赔礼道歉等。若三日内涉嫌侵权方没有停止并纠正违法行为,周亚辉将立即依法提起诉讼,因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将由违法者承担。

此外,律师函中还表示,对其中涉嫌的渎职、挪用、侵占公司财产等违法及违反基本职业操守的行为,周亚辉将依法做进一步调查,并保留根据事实与法律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

在律师函中,周亚辉一方进一步澄清,其约定的2600万元投资已经全部到位,余小丹所说的4500万元出资义务本为已作废协议中的约定。

据了解,余小丹曾于2016年12月发文自述在重病期间被踢出董事会,公司90%股权持有者变更为投资人周亚辉。而前几天,余小丹再次发文,称自己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通过其他途径知悉周亚辉欲关闭空空狐。

在周亚辉称要发送律师函后,余小丹昨日再次发声,称不怕脏水,并表示没有用公司的钱为自己买包。

   以下是周亚辉委托律师发布的声明:

  北京达辉律师事务所受周亚辉先生之委托,就其名誉权等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事宜, 郑重 声明如下:

一、2016年5月16日,北京一丢丢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一点点科技有限公司、余丹、重庆余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红杉信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西藏源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中欧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达孜铧石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及周亚辉先生共同签署《关于北京一丢丢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

该协议约定周亚辉先生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600万元。该2600万元投资款已全部支付到位。

该协议第11.3条明确约定:“各方于2015年12月31日签署的《关于北京一丢丢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于本协议生效日自动解除”。基于此,涉嫌侵权方所反复对外陈述的4500万元出资义务实际为已作废协议中的约定。

二、2016年底公司经营陷入困境后,除南通中欧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外的上述各方共同签署了《关于北京一丢丢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周亚辉先生与北京一丢丢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贷款协议》。

周亚辉先生按照协议约定分别提供投资人民币500万元、提供贷款人民币200万元。该共计700 万元款项已全部支付到位。

  三、基于上述事实,周亚辉先生已完全履行其投资义务。同时,所有投资均为周亚辉先生个人投资,接管方亦为周亚辉先生个人,与 昆仑万维 上市公司无关。涉嫌侵权方恶意混淆视听,对周亚辉先生个人及昆仑万维均造成了无法估量的声誉损害。

四、对于一切诋毁、不实陈述等侵害周亚辉先生名誉权的行为,本所已根据周亚辉先生之委托于2017年5月6日向涉嫌侵权方发送《律师函》,要求立即停止侵害行为。

  然而,涉嫌侵权方置若罔闻,于2017年5月7日继续通过 新浪微博 、微信等媒体平台刊发侵权言论,并广为传播,严重侵害周亚辉先生的合法权益。

经周亚辉先生授权,本所已依法调查、核实相关事实并对证据进行保全。本所现再次敦促涉嫌侵权方立即停止并纠正违法行为,包括删除不实言论、公开赔礼道歉等。

若三日内涉嫌侵权方没有停止并纠正违法行为,周亚辉先生将立即依法提起诉讼,因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将由违法者承担。

五、对其中涉嫌的渎职、挪用、侵占公司财产等违法及违反基本职业操守的行为,周亚辉先生将依法做进一步调查,并保留根据事实与法律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

特此声明!

北京达辉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七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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