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影视公司在为BAT打工?玩家们均不认同
随着互联网巨头深入影视产业链,传统影视企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4年前, 博纳影业 总裁 于冬 曾预言,电影公司未来都将给BAT打工。4月20日,由鲟鱼传媒在北京电影节主办的《“新格局,锐势力”影视产业 高峰 论坛暨E30成立仪式》上,影视行业新老玩家对这个话题也各抒己见。
互联网公司:内容仍是本质,服务传统影视
阿里巴巴 影业集团高级副总裁、淘票票总裁 李捷 认为,互联网公司进入电影行业后,发生了一些形态的改变和进化,但并没有改变电影制作为王的本质,电影是一个风险投入比较大的行业,但同样也很有魅力。
李捷表示,2017年 中国电影 在票房、银幕数量和观众人次上都有巨大增长,但上座率仅为14.2%,只比2016年高出了0.3%,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娱乐形式的多元化,包括游戏等在内分流了院线电影时间,内容质量还不足以把用户拉入电影院。
“我们认为从宣发角度最大的改变是,伴随整个电商平台的演进,电商平台从电商购票进入到线上营销,进而事实上成为了中国观影决策平台。”李捷表示,淘票票未来三年的平台战略和思考之一是成为中国乃至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观影决策平台,而不仅仅是购票平台,推动中国电影宣发和内容升级,推动用户观影决策的完善。
百度视频 CEO胡浩持有同样看法。他表示,无论是大屏还是小屏,影视行业的本质还是内容本身,BAT对影视行业的渗透更多还是在资本层面,传统的内容制作的规律并没有办法速成的,从内容制作、渠道分发,再到商业变现,两者之间更多是一个互补和共生的状态,传统的影视行业由于BAT的参与,使得影视行业的影响力比以前远远的扩大。
电影制片人、后加入 阿里影业 并担任 阿里巴巴 娱乐集团大优酷事业圈副总裁的刘开珞则认为,谁给谁打工要从三个层面上看。首先是资本层面,投资人进来促进行业发展,影视人“应该感觉到很开心、很幸福”;其次以BAT为代表的互联网公司在跟传统行业结合上无处不在,并非局限于电影行业;最后刘开珞认为,互联网公司实际上是在做产业的“水电煤”,服务于观众也服务于片方,让创作者、产品和观众间的联系更加便捷和快速,让好内容找到适合的观众。
内容制作方:分工不同,各取所长
和宁浩共同创立坏猴子影业并担任CEO的影视制片人王易冰表示,自己并不同意传统电影人“得好好干活,求着爸爸来买”的说法。
“我不太认可谁给谁打工的说法,市场有分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专长,合作层面肯定更大,如果非要说打工,我们都是在给观众打工。”王易冰认为,BAT都是资源性平台,做内容则更像是一种手艺人,如同种地春耕秋收,无论多么高的科技也不能违背这个规律。“只要你的内容足够好,我相信所有的平台都愿意跟你合作,不光是BAT。”王易冰说。
不久前与腾讯签手的 新丽传媒 是影视内容制作的老牌公司,新丽传媒高级副总裁兼新丽电影总裁 李宁 同样认为,“内容做好了就会有资本涌入,就会有资本向你伸出双手,引起资本的重视”。李宁表示,自己相信“无论在什么样的市场变化下,专心把擅长做的事情做好,自然会有资本上来敲门,自然有人伸出拥抱的双手”,而“影视、互联网视频、短视频、移动终端将来是融合一体的,不会成为你抢我的饭碗,我抢你的用户这样的情况,一定是互利互通的”。
在去年制作出爆款网剧《白夜追凶》,同时也是内容制作新生力量的五元文化CEO綦倩荣认为,BAT从资本、渠道、平台、数据层面,都给内容公司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和支持,也为好内容顺利呈现给观众作了强大后盾,应该是一种拥抱和彼此成就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