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程碑事件?私家车禁止接入专车,交通部为专车、拼车软件立规
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召开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专题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
据央广网,《指导意见》将“专车”等新业态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将出租汽车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新老业态共存的多样化服务体系,实行分类管理、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其中,巡游出租汽车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也可提供预约运营服务;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巡游揽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
这意味着,我国商业用车市场上存在的专车、快车、顺风车以及打车软件等的运行和管理,均将有法可依。在这之前,虽然打车软件方热情地“倾情促销”,乘客和司机方获得了实惠,但私家车以“专车”“快车”“顺风车”等名义从事营运行为始终存在着巨大的争议性。
京华时报具体提到,根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私家车注册为出租客运车才能从事专车服务,司机要取得从业资格证,经营者取得《道路运输证》,是否管控数量、市场定价还是政府指导价,各地政府可自行来定。
按照《办法》要求,未取得出租客运证从事专车运营,接入未取得《道路运营证》的网络平台或接入两个及以上的网络平台,司机最高被罚款3万元。不出具出租车发票、中途甩客或者其他违规行为,司机最高罚200元,经营者最高被罚3万元。
交通部在今日还就立法治理专车市场的提案作出答复,答复指出,要保障乘客安全,加强网络约租车平台、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禁止非营运车辆接入经营。
具体回复如下:
网络约租车作为新生事物,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发展定位不清晰、责任主体难以落实、私人小客车大量接入、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缺乏保障、对出租汽车市场造成不公平竞争等突出问题。
目前,我部正在研究起草网络约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提供网络约租车服务平台企业是网络约租车的责任主体,要承担相应主体责任。
二是要保障乘客安全,加强网络约租车平台、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禁止非营运车辆接入经营。
三是要维护乘客合法权益,网络约租车平台企业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服务质量纠纷、安全责任事故等要承担主体责任。
四是要维护公平规范的市场秩序,网络约租车平台企业要遵守运输市场规则,公平规范地参与市场竞争。
五是加强政府监管,将网络约租车服务纳入政府管理部门监管,因势利导,建章立制,促进网络约租车规范发展。在规范网络约租车发展的同时,我部也在积极推进传统出租汽车深化改革,鼓励传统出租汽车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推动转型升级,改进服务质量,拓展服务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便捷、舒适的个性化出行服务。
《指导意见》还明确,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各地不得新出台经营权有偿使用政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城市,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过渡方案,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同时,完善经营权的准入退出机制,建立完善以服务质量信誉为导向的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制度,对出租汽车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以及经营权期限届满等情形,按有关规定收回经营权。
在规范“拼车”方面,交通部指出,交通部鼓励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汽车共享,鼓励市民合乘(拼车)出行。
在交通部网站,有一系列文件发布,点击此处查阅。
华尔街见闻此前介绍过,上海市交通委10月8日宣布向滴滴快的专车平台颁发网络约租车平台经营资格许可。这是国内第一张专车平台的资质许可,滴滴快的也成为第一家获得网络约车租车平台资质的公司。
业界认为,这是专车在国内诞生一年多时间以来的里程碑事件,表明了政府和业界对交通领域移动互联网创新的肯定和认可,专车也将有望寻得路径走向“合法”。由此作为开端,中国的互联网专车或将开创一个出行新模式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