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快转变财政资金扶持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文创领域,提升我市文创企业直接融资规模,进一步完善杭州文创产业投融资体系,根据《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市文创委﹝2016﹞2号,详见附件,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现面向社会 公开征集 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作创业投资机构。
一、 合格申请人条件
申请合作的创业投资机构应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认同并接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 申请方式
有意向合作的创业投资机构可向引导基金管理机构杭州文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出申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申请。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571-88139192、15957155918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艮山西路102号杭州创意设计中心G3楼杭州文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附件:《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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