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社交软件也可以传离婚文件!「这世界」用Facebook离婚,纽约法庭批准了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跑得了被告,跑不了 Facebook 。
最近,一则与 Facebook 有关的庭审新闻出现在了许多美国媒体的版面上。不过这一次,并不是 Facebook 又因为什么隐私问题被提起公诉,或是 Facebook 上的文字和图片被当做了判案的重要证据。人们的关注点在于,最近它在法律上实现了一种新的突破。
今年三月,美国纽约曼哈顿最高法院法官 Matthew Cooper 裁定,一位名叫 Ellanora Baidoo 的女士可以使用 Facebook 的私信功能来向她的丈夫递送离婚诉讼传票,鉴于她的丈夫目前音讯全无,根本没有其他的方式可以联络到他。
大家都知道,法庭后续的裁决必须以文件确实送达接受者处为前提。但用 Facebook 显然有点不靠谱。所以在选择用 Facebook 送离婚文件之后, Cooper 法官还规定 Ellanora Baidoo 律师 Andrew Spinnell 应该将这份协议文件向被告人Victor Sena Blood-Dzraku 以每周一次,连续三周的形式发送,或是等到被告作出回应,才能确认文件递送成功。
本周二, Ellanora Baidoo 律师宣布她的丈夫 Victor Sena Blood-Dzraku 已经确认收到了这份文件。
律师说,他一共给 Victor Sena Blood-Dzraku 寄了两遍文件,尽管形式有点不太正式,但对方已经确认了接收文件。
Ellanora Baidoo 和 Victor Sena Blood-Dzraku 是 2009 年领的证,婚后不久,感情就出现了问题。另外,他们从来没有举办过婚礼,也从来没有住在过一起,更要命的是, Victor Sena Blood-Dzraku 说自己不想收离婚文件,所以用自己无固定地址为借口不愿提供文件接收地址。
于是,在律师成功举证 Ellanora Baidoo 完全不知道她丈夫的住址、工作地址、邮寄地址、驾照登记地址等等所有一切的联系方式之后, Cooper 法官同意了她用 Facebook 来送文件。当然还有一个前提,就是她得证实这个 Facebook 账户就是她那个找不到人的老公的——这就容易多了,因为平时他们会通过 Facebook 联系,只要 Victor Sena Blood-Dzraku 登陆 Facebook ,查收自己的私信,就可以被确认已经对离婚文件有所知晓。
十年前,用电子邮件递送法院传票曾被认为是美国法律界的一次重大突破,不过电子邮件的作用是一种替代服务形式。这回,社交网络又一次刷新了法律的实践前沿,它的地位也是替代服务。
法官 Cooper 说,通过 Facebook 送文件确实是一种全新的非传统的模式,但它与美国宪法规定的程序标准并不冲突,科技在进步,人们也确实开始尝试接受这种新的模式了。律师 Andrew Spinnell 也说虽然不知道其他国家和地区有没有这样的模式,但在纽约这是一种全新的尝试。
估计在执行判例法的英美法系,再过不久这种用社交网络来递送法律文件的形式就会接二连三的出现,甚至于被 TVB 拍在新的律政剧里。
或许咱该把那句俗话改一改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跑得了被告,跑不了 Faceboo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