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到了 职业打假人迎来“大丰收”:预计索赔1000万
自2009年第一个“双十一”购物活动启动,今年已是第8个“双十一”。职业打假人 王海 昨日在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称,中国“双十一”购物狂欢节模仿了美国的“黑色星期五”,但是,活动中冒牌厂家卖假货、虚标原价再打折、清库存旧款冒新款、刷单等一系列不法行为如影随形。
这个普通大众的购物狂欢节,其间的一些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的不良行为引起职业打假人的关注,不少职业打假人称将在“双十一”期间出手,调研后选定目标购买商品,进行购假索赔,在打击不法商家同时,也获益颇丰。
王海 告诉南都记者,2016年“双十一”期间,他的打假团队购假索赔额预计达1000余万元。一些“独狼式”职业打假人,如职业打假人于凤星则对南都记者称,2016年“双十一”,他的购假索赔额也将达60余万元。
不过,有些职业打假人把“双十一”平常视之,并不打算着力为之。职业打假人杨连弟在接受南都采访时就称,他的团队“双十一”期间只有两三个人关注网购平台电商。而职业打假人刘殿林则对南都记者称,他的团队在忙于公司客户的知识产权保护业务,“双十一”期间,他们无暇网购打假,同时,他也向南都记者倾诉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对职业打假人打假的不利影响,在一些打假案例中,问题变得更加棘手。
假冒伪劣、虚标价格、刷单欺骗
“双十一”购物狂欢节经过8年进化演变,现在已经不局限于11月11日当天,今年的11月1日,京东就率先拉开“双十一”购物活动序幕。在职业打假人眼中,“双十一”打假战线也在拉长,有些职业打假人提前一周做“双十一”打假准备,有些职业打假人团队则把筹备时间提前了一个多月。
并且,今年的“双十一”也已经由最初的网络购物平台优惠售货活动,演变成现在的“线上”电商购物平台、“线下”各大购物商场同时开战。
假冒伪劣商品、虚标原价、清库存甩货等现象多年来在“双十一”期间广遭诟病。王海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称,“双十一”主要就是清库存,一些正品厂家用库存旧的款式冒充新款,把老货装成新货,通过虚标原价、虚假打折进行销售;同时,还有一些冒牌厂家利用“双十一”倾销,利用“双十一”打折的名义卖假货,而这大都是冒充一些国内,甚至享誉世界的大品牌。“‘双十一’活动就这几天,更具有欺骗性,特别是服装类。”
在王海看来,随着“双十一”购物节的逐年推进,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形式的不法行为,比如刷单、诈骗。“双十一”集中大量购物是电商刷单的最佳契机,规避了平常刷单太明显易被发现的风险,王海对南都记者介绍说,五六年前电商刷单是通过专门的刷单公司,刷单公司会有很多刷单的Q Q群,参与刷单的群体主要是在校学生,然而,近两年来的“双十一”刷单形式也呈多样化发展,“2014年、2015年‘双十一’期间,上海某品牌汽车公司疯狂刷订单,很多订单都是购买两三辆、六七辆,实际上是该汽车公司让旗下4S店刷单。”新的变化还表现在,刷单公司也成了骗子,欺骗参与刷单的学生。
“‘双十一’就是网络购物平台希望你刷单,对他们来讲,可以提升平台销售交易量。我估计成交额有百分之三四十的水分,不少部分都是假的成交,还有很多相当于是半卖半送。”王海对南都记者说。
对于新出现的电商诈骗,王海称,就是提交订单后商家不发货。“比如有人在网络购物平台开店卖阳澄湖大闸蟹,价钱比阳澄湖正品大闸蟹便宜三分之二,卖了就走,不发货了。”他说,还有一些是通过“海淘”名义卖假货,他曾在“双十一”期间“海淘”买过某品牌羽绒服,该电商价格虽然和真货差不了太多,但一看就是假的,做工太烂。
分工实施网络购物平台打假
对于网络购物平台电商打假购物,有一套较为成熟的规范 程序 。王海团队有七八人负责电商打假,他告诉南都记者,国庆节就开始筹备安排网络打假事项。
他说,选定目标很快,先是分头研究,然后再开个选题会讨论。锁定目标后,就要做好证据保全,包括网页截屏,购物实时录像。对于涉嫌价格欺诈的目标,要阶段性记录商品价格,图片视频取证一直持续到“双十一”,过了“双十一”还要持续跟踪,直至月底。
同时,还要把取证的材料送到公证机构做公证,把购买物品送到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至少安排三个专职助理固定证据。针对食品的检测,在‘双十一’之前就要完成。”
王海对南都记者说,他们之前曾和上海东方公证处密切合作,他们还花了几十万元帮上海东方公证处测试证据保全系统,后来,上海东方公证处转而和阿里系合作;之前与他们合作处理打假案子的浙江某律师事务所,后 来也 被阿里系拉了过去。
“双十一”当天,他们还会继续购买目标商品,“双十一”之后,把涉嫌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方面的证据提交给网络购物平台和电商,自国庆节至11月底12月初,“双十一”打假周期将持续两个多月。
王海告诉南都记者,今年“双十一”他们将锁定肉类、保健品等两三类产品,比如预计将购买五十多万元的草本梵。在他看来,这款产品是有问题的,如果按照退一赔十来算,索赔额将高达500多万元。
热衷于高端服装、奢侈品的职业打假人纪万昌,今年也安排了三四人专注于网络购物平台电商打假。他告诉南都记者,先在各大网站锁定目标,然后由另一拨人去购买。“锁定目标是一个人,他对商品知识了解非常透彻,购买是另外的人,一共三四个人,分工不同。”
纪万昌对南都记者说,他们至少有70%的把握,才能够购买。“凭价格不是特别有把握,比如羊绒衫正常卖一两千元一件,但是在网上有可能买到二三百块钱的真羊绒衫,只是用的羊绒渣子,是纺羊绒衫线剩下的残次品,等级不够而已,但羊绒渣子也是羊绒。”
职业打假人杨连弟的团队,有两三个人专门负责网络购物平台电商打假,他们今年的目标集中在食药品、服装、电器领域。杨连弟告诉南都记者,他们提前半个月开始做策划,不过京东优惠活动提前到了11月1日,这让不少职业打假人措手不及。
在杨连弟看来,现在的电商已经对职业打假人有了很大警觉,防范心理很强,职业打假人存在着随时被封号的风险。
职业打假人于凤星老本行是建筑行业,他还是个70后二级建造师,他是自2014年才涉足打假行业,起因是自己身患灰指甲,在网上买药一直治不好,深入研究后才窥到 秘密 。
专注于网络电商平台打假的职业打假人于凤星,今年“双十一”主打销售燕窝的电商,他对南都记者介绍说,国内基本不生产燕窝,海南、云南等地的燕窝都进行了资源保护。“2014年以前因为血燕窝事件,致使我国难以进口燕窝,2014年后,才允许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符合质量要求的燕窝可以进口,但很多卖家通过一些不明渠道低价拿货销售,违法进口的燕窝没有经过合法检疫,质量无从保证。”
于凤星称,如果在一个电商平台购买的燕窝有问题,那么,其他电商平台同款产品也会存在同样问题,比如他在天猫上买的深圳一家公司的燕窝存在问题,再去京东上买同款产品,也会有同样问题,无论是京东平台第三方电商,抑或京东自营产品。
此外,于凤星“双十一”期间还关注电商价格欺诈问题,特别是服装类别中虚假标价的羽绒服。今年“双十一”,他将投入和去年“双十一”差不多的资金,约在六七万元。
“双十一”也是打假小高潮
作为职业打假人的旗帜人物,王海的团队不会轻易错过“双十一”。王海对南都记者讲述说,2014年、2015年“双十一”他的团队专门打击了非法添加瘦肉精的牛肉,他们在网上、实体店买了100多份牛肉,从中找出有问题的。“最终从三四十家销售含瘦肉精的牛肉商家拿到赔偿500多万元,刨去开支,剩下百分之三四十的收入。开支包括检测费、律师费,有一些试错成本,还有几家小摊贩跑掉了。”
“每年公证费要花三十多万元,检测费也差不多二三十万元。”他说。
王海告诉南都记者,他们三十多人的打假团队,今年安排了七八个人做网络购物平台电商打假。其他人有的安排微商打假,有的安排“线下”实体商店购物打假。
他说,做价格欺诈的打假人太多,今年“双十一”他们就不做价格欺诈了。2016年6月1日北京市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京东“存在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简言之,就是涉嫌价格欺诈,遭罚款50万元。王海称,就是他们举报的,“京东自营也存在价格欺诈和不安全食品。”
王海还对南都记者称,因天猫涉嫌价格欺诈,截至目前,他们团队已经从天猫拿到了400多万元的打假赔偿款。“今年‘双十一’主要锁定在药品保健品、肉类、海参,主打食品安全。这个‘双十一’索赔额预计在1000万元左右。”
职业打假人于凤星告诉南都记者,现在,他主要做食品安全领域,且基本上都是网上打假,主要关注天猫、京东电商平台,关注两大平台食品的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食品使用添加剂有严格规定,尤其是烘烤类食品 ,高 温加 工后,超范 围使用添加剂,致癌率将大大增加。”他说,超范围使用添加剂,一方面是为了节约成本,另一方面是为了改善食品口感和味道。
于凤星“双十一”网上打假购物,时间会提前一个多星期。“双十一”这一天到来前,他网购的物品基本都已收到,当然,在“双十一”这天,他也会购置一些物品,以保证打假目标价格具有可比性。
其实,这也是为了避免“双十一”那天购物爆仓,不能及时收到货品。于凤星告诉南都记者,“‘双十一’是以举报、规范为主,这段时间网络购物平台比较忙乱。”
2015年“双十一”期间,于凤星打假购物投了6万多元,打假索赔额达60多万,最终经和解、走司法程序拿到近40万元。他说,今年“双十一”他打假购物花费和去年差不多。
职业打假人纪万昌主打奢侈品品牌,特别是服装、皮包皮具领域,不过,他热衷于在“线下”实体商店购买,他告诉南都记者,网上购买物品便宜,买起来不过瘾,打官司比较麻烦。
纪万昌对南都记者说,他们团队有三四十人,有安排了三四个人负责线上网络购物平台打假,其他人都散布在全国各省会城市、东部发达城市,都在商场调研购物打假。
问题主要还是出在第三方电商
1954年出生的职业打假人刘殿林最初两年打假是在老家河北唐山,近些年来,他久居广东广州、海南,截至目前,作为国内第一代打假人之一的他,已经入行20年。
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他正在海南的家里,最近几天,他正在装修海南的房子,11月5日,还是他老母亲的96岁寿辰,这一天,他在微信圈里还发了贴有老寿星照片的微信“今天老母亲96大寿,祝老妈寿比南山!”微信下方,职业打假人杨连弟、纪万昌等人也送上了自己的祝福。
对于“双十一”打假,刘殿林对南都记者说,他基本上不做网上电商,原因在于取证、诉讼等方面比较麻烦。他在这个“双十一”期间也没有特别的打假安排,在忙家里事。
刘殿林告诉南都记者,现在购假索赔环境不是特别好,他的团队现在主要是做公司客户的知识产权保护,目前任务较重,顾不上流 通领 域的打假。“有公司委托我们打击造假工厂,任务比较重。”他说。
在杨连弟看来,“双十一”电商供货商都是常态化的,货品质量 和平 常相差不太大,而且近两年来,网络购物平台对电商管理趋严,假货比例在下降,“双十一”期间,顾客投诉总量上升,但和商品销售的比例相比,与平常没大变化。“网络购物平台不断提高自营商品把关能力和审核标准,问题主要还是出在第三方电商。”
杨连弟对南都记者称,“双十一”的主要问题是虚假标价,让消费者集中购物,感受到价格上的实惠。“我们团队调研过,价格比平常便宜百分之二三十。”
杨连弟说,他们常年打假,“双十一”是 和平 常一样看待,“像往常一样,只安排了两三个人关注网络电商平台打假。”
职业打假人高文军也有超过15年的打假经历,和第一代职业打假人王海、刘殿林、杨连弟等人不同的是,他并没有成立自己的公司,必要的时候,他根据打假项目的大小,寻找一些职业打假人合作。
高文军擅长服装、食品领域打假,不过他网络购物平台打假较少,主要是“线下”实体商店。高文军对南都记者说,天天都是“3·15”,天天都是“双十一”,在“双十一”购物节他并没有特别的打假安排,会和平常一样,推进手上的项目。
按照高文军的日程安排,11月2日、3日都是在北京,11月2日晚上,他和一个打假人朋友商量合作一个食品宣传标识问题的打假案子,11月3日下午,他有个香港女明星代言商品广告涉嫌违规的案子在北京市某法院开庭。之后,回苏州家里休息,约在11月9日再来北京,10日下午,他有个茶叶宣传治疗高血压功效的案子在北京开庭审理。11月11日之后,高文军还要相继去武汉、重庆,去处理手头上打假的案子。
“线下”实体商店打假将受挫
王海的团队除了网上购物,也在“线下”实体商店购物打假,今年在实体店打假的重头戏放在了海参上。
对于实体商店打假全国布局,王海告诉南都记者,实体商店打假目标以海参、肉类为主,主打食品安全,全国大中城市都有他的团队成员在重要商场扫货。到各省区城市商场市场调研的时间,要早于网络购物平台电商打假筹备。他说,今年“双十一”多方位布局,索赔金额将达1000多万元。
职业打假人纪万昌特别钟情于实体商铺打假。他对南都记者说,他三四十人的团队,除了三四个人负责网络购物平台电商打假,其他人都四散在全国除新疆、西藏外的各省区,每个省会城市都有自己的人,都散布在各大实体店商城,比如北京 王府井百货 、北京燕莎、北京新光天地、济南 银座 、济南贵和购物中心、南京金鹰购物中心、南京德基广场、杭州大厦等知名 大商 场。
今年“双十一”实体商店购买物品包括服装、高端皮具、野生人参、保健品、食用油等门类。纪万昌称,在打假过程中,如果要和商家签订和解协议,会有 一条 专门注明,要求厂商下架不合规商品,同时,他的团队不再购买该商家产品,如不按要求下架整改,他的团队依然有权利继续打假维权。
“外界人看来,职业打假人是天上掉馅饼的行业,他们只看到了我们获得的利益,而没看到我们维权的艰辛,以及承受的风险和压力。”纪万昌对南都记者说。
现在,国家工商总局牵头起草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二条适用对象表述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条例保护,但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
在职业打假人看来,这虽然还没公布实施,但事实上已经对他们打假带来了不良影响。
刘殿林对南都记者称,打假环境近来感觉明显恶化,在职业打假人打假过程中,已经有不少法院、行政部门拿这个征求意见稿说事,有个别省市法院甚至有内部通知,有些还把该征求意见稿写到判决书里。不过让他欣慰的是,食品类打假可以不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
杨连弟也向南都记者称,他最近到河北某地协助消费者维权的时候,基层很多执法机关已 经开 始按照没生效的文件做了,已经不支持职业打假人打假了。
纪万昌也向南都记者坦承,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影响,他们今年不敢像往年“双十一”那样大手笔购物打假了,如果按照往年方式进入司法程序,也许法院会判定这不是消费行为,是盈利行为,就有可能承担败诉风险。“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还没颁布实施,但在最近开庭审理案件过程中,有些商家已经把未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