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携程该骂,爱玩捆绑销售的商家都该立正站好
十一假期才过了几天,携程就被骂惨了。
明明只需要买机票,而它偏偏在不起眼的地方,默认开启了“酒店优惠券”“机场贵宾休息室”“接机券”,结果一不小心,机票费就贵了百来块。
好不容易发现了这个套路想取消,却要点来点去复杂极了。更气人的是, 这种“搭售”躲得过一次、两次,多了难免会中招!
为此,各方怨声载道。半年前,有自媒体写了一篇《一年100亿?揭秘“携程”坑人“陷阱”》,但携程的回应让人太失望,不仅不道歉,还说: 经核实,文章内容并不属实,存在诽谤嫌疑。
万万没想到,前两天明星韩雪也怒怼了
(建议点开看大图)
于是,怒骂声更猛烈了,携程在重压之下,10日晚上,终于回应:已经做了优化。 但不少小伙伴测试后发现,依旧没有完全清除“搭售”。
其实,这种捆绑销售,小巴见多了,简直避无可避。
下个浏览器非要给我再安装个播放器;
景区门票非要叠加收费演出,搞出一张“联票”;
去住酒店说是送一张按摩体验卡,房费却悄悄涨了……
那么,为何商家的捆绑销售如此猖獗,携程为 何如 此明目张胆?我们今后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来听听大头们的分析。
魏武挥 : 天奇阿米巴 基金管理 合伙人 科技专栏作者
被携程的傻坏傻坏气笑了
10日晚上,携程做了产品“改进”,我测试选中980块的机票,出现了两个“订”,上面那个附加了38块,还是很明显的搭售。我忽视,选下面那个“普通预订”吧。
神奇的,傻坏傻坏的地方出现了:出现一个要你等上五秒的广告。然后才进入到页面,接送机券都是默认不勾选。也就是说,携程认为, 如果你不想被很麻烦地搭售各种其它东西,你就应该很麻烦地看五秒广告。
难道携程的宗旨是:不求最好!但求最麻烦?我反正是气笑了。
(建议点开看大图)
携程发展到今天,业务线很庞杂,但仅机票销售这一路,携程恐怕即便有优势,优势也在消失中,且毫无办法。
这其中的原因在于,作为平台, 它的供给方开始垄断化。
做平台有个前提:两边都有一定的量级,比如淘宝,一边是亿当量级的消费者,一边是百万当量级的商家。 这两边,对淘宝都缺乏博弈能力,平台才坐得住。
但航空公司垄断化后,携程与它们的博弈能力肯定在降低。
最致命的一击,应该来自于官方的政策。 2015年,国资委要求三大航努力“提直降代”:在三年内实现直销机票占比提升至50%,同时机票代理费在现有基础上下降50%。
来自官方的这种要求,国内几个航空公司当然不敢怠慢。我这种一年要飞几十次的人,已然发现,在大多数情况下,国内航班,航空公司的直接销售(官网或APP),和携程这种OTA销售,没有什么价差可言。
飞多了,当然会有一些积分,这些积分可以在APP里换机票也可以换礼品,渐渐的, 携程已成了我手机中一个死掉的APP。
在我看来,单独销售机票这件事,携程已毫无优势可言,而且不会翻身。这也就可以一窥携程如此傻坏傻坏的“改进”的背后原因。
望月: 科技专栏作者、自媒体人
携程该有点危机感和敬畏感了
在相继“收编”艺龙和 去哪儿 之后,携程目前在OTA(在线旅行社)领域已经是当之无愧的王者,但王者并非就有荣耀。携程似乎选择了最省事的模式——想在舒适区内躺着把钱挣了。
没了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之后,公司容易固步自封。 要知道,互联网时代的产品,没有谁是不可替代的。携程同样如此:
一方面,拿酒店预定业务来说,我在Booking上预定的体验要比携程好太多:免费取消、通过地图查看酒店位置、没有陷阱和乱七八糟的附加项目,还有genius会员以及积分折扣等。对比之下,大家都会觉得,这才是OTA应有的样子啊。
此外, Airbnb 、短租以及民宿酒店等新模式的兴起,对传统的OTA模式产生了极大的冲击, 但似乎携程目前对这些模式并没有太多的介入。
另一方面,机票业务,从目前的情况看,各大航空公司的官网票价要比携程价略低,虽然到各航空公司官网去找会比较麻烦,但如果有人推出一个比价APP,又或者,航旅纵横这样的国家队选手,参照铁路12306自己做一个在线订票系统,那基本上就没有携程什么事了。
一般来说,公司做大了之后,吃相都会变得稍微好看一点, 至少面上的形象要和大公司相符。
可携程“默认勾选保险和优惠券”这事就不怎么上得了台面。其性质和前些年流氓软件横行的时候,那些隐藏极深的捆绑下载软件性质相同。
究其原因,恐怕还是做大了之后对用户缺乏了应有的敬畏。但互联网产品,尤其是服务类产品的用户口碑是很重要的。
其实,只要“默认不勾选优惠券保险”, 把选择权留给用户; 或者大大方方地标注“我比官网加了十块二十块的手续费”,然后 采取“办理会员”或“累计积分”减免手续费的方式, 相信用户还是愿意接受的。
常东岳: 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捆绑消费属于欺诈行为, 是对消费者经济利益和知情权的侵犯
生活中,我们碰到类似携程捆绑消费的情况还有很多,特别是热门的景点,或者是大家用得比较多的平台如 去哪儿网 等,都擅自捆绑其他产品却没有明确提示,导致了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无意中也购买了其他品类的产品。
以携程为例,其页面本身的消费(如机票消费)是一个邀约,消费者去接受这个邀约的邀请,这是一个达成合同合意的过程。但捆绑消费的情况是, 其他产品的邀约内容根本看不到,然后消费者莫名其妙地被动消费了。
这种情况对消费者的经济利益和知情权都是一种侵犯,说严重点,这属于欺诈行为,至少对消费者来说,是在重大误解下做出的消费行为。
当消费者发现自己被捆绑消费后,可视其为“可撤销合同”, 即在知道实际情况之后,可提出撤销的要求, 等到撤销之后,那么这份合同就会归于没有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