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众筹一不小心变非法集资,很危险
最近东之贝众筹收到了一位企业家客户的咨询。客户做餐饮行业,之前在 朋友圈 和亲戚周围发起自众筹要开一家新店。客户根据经验判断新店的盈利能力很高,承诺一年回本,一下子聚了很多人来投资。突然他意识到这样做会不会构成非法集资。
首先给大家普及一下非法集资和股权众筹的区别。
定义区别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得未来收益。这种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被称作股权众筹。另一种解释就是“股权众筹是私募股权互联网化”
请注意股权众筹一定是通过第三方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进行,例如东之贝股权众筹。不通过第三方而进行的众筹从含义上就不是股权众筹。自众筹是通过社交工具或口口相传,没有通过股权众筹平台,是不能算作股权众筹的。
实质性区别
股权众筹资与非法集资回报上存在实质性差别两者判断实质的标准在于是否承诺规定的回报。
非法集资通常都是以承诺一定期限还本付息为标准,且承诺的利息往往远高于银行的利息;股权众筹是召集一批有共同兴趣和价值观的朋友一起投资创业,它没有承诺固定的回报,而是享受股东权利也承担股东风险。因而从本质回报方式来看,两者有非常大的差别。
对经融秩序的影响上,非法集资是干扰金融机构的秩序,而股权众筹进行的资本的经营,一定程度上市扩张了资本市场,并非扰乱。只有当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货币资本的经营(如放贷时),才能认定扰乱金融秩序,而股权众筹是投向一个实体项目,不是进行资本的经营,这与非法集资有很大差别。
例如东之贝众筹上线的项目,具备项目介绍, 团队 介绍,财务报表,尽调报告,专家点评等多个维度为投资人提供参考,投资人通过真实的信息自行决定。东之贝不引导,不承诺回报率。而且对投资人的投资能力,投资额度也有限制,减弱投资风险。
发行方式的区别
非法集资采用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发行方式,股权众筹利用互联网最阳光、正能量的一面。
股权众筹网站没有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发行去把项目进行推介,项目信息是创业者对自身项目认识而编写,平台不做实质性判断,而只是经过对虚假性、合适性的判断后展示给投资人,中间并没有参与对其大量宣传、鼓吹或与项目方沆瀣一气的做法,这与非法集资的宣传做法是不同,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在于股权众筹信息的公开、透明、阳光,是利用了互联网最好的功能,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有些企业利用社交媒体进行股权众筹,缺失了第三方平台的审核和尽调。等于投资人接收的是项目方提供的信息,没有客观性和真实性保障,不算是互联网股权众筹。东之贝众筹不仅提供项目展示平台,还对项目进行审核、尽调,并通过投委会决策才会上线众筹。
风控和法律保护区别
非法集资与股权投资另外的重要差别是投资的风险控制程度不一样。
非法集资往往是由个人发起,聚集大量钱财,投向几个不为借款方所知的项目,并承诺收益,而在互联网时代,通过众筹网站把每个项目的信息公开,投资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信息消除创业者与投资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差异,公开、透明、阳光,信息做的随时可查,创业者做到随时保持沟通联系,大大降低了其中风险。
在法律保护方面股权众筹最终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去投项目,受到 法律 保护。非法集资筹资之后不成立合伙公司,投资人不能成为股东。东之贝股权众筹是负责项目审核尽调,出具报告,对投资人负责,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去投资项目,信息了解透彻、风险各种承担、收益分配清晰,完全是公开、透明的行为,这与非法集资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性完全不同。
听完以上的解释,这位客户就明白了。他现在已经停止自众筹了。
东之贝众筹遇到很多企业都想过要做自众筹,发展自己的朋友来投资,但是众筹方案和回报想法都是具有非法集资风险的。中小企业考虑的是众筹融资成本问题,为了避免股权众筹的佣金才会想做自众筹。而东之贝众筹首创免费 股权 众筹,免费为企业做融资,没有任何的融资成本,全程负责审核尽调, 融资 成功后做投资管理,帮助企业成功 运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