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纠纷落定 手游《花千骨》被判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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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卢扬 郑蕊)经过近三年时间,手游《花千骨》被指侵权《太极熊猫》一案终于有了结果——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定,天象互动开发、爱奇艺运营的手游《花千骨》侵权蜗牛数字开发的《太极熊猫》,判决天象互动与爱奇艺赔偿蜗牛数字经济损失3000万元。对此,蜗牛数字于4月11日召开《太极熊猫》维权情况通报会,进一步对案件进行说明。

作为热门IP,《花千骨》被改编为游戏的消息一经发出,便吸引众多粉丝的关注。2015年6月,手游《花千骨》与电视剧作品同步上线,公开资料显示,在上线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该游戏流水就达1亿余元。就在该手游不断获得新增用户的同时,也被指在内容、玩法等方面与蜗牛数字旗下的手游《太极熊猫》极其相似。

据蜗牛数字方面透露,当时公司接到玩家举报,经工作人员比对发现,手游《花千骨》有大量疑似抄袭《太极熊猫》的内容。随后,蜗牛数字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15年8月5日正式立案。2018年3月30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花千骨》游戏在游戏玩法规则的特定呈现方式及其选择、安排、组合上整体利用了《太极熊猫》的基本表达,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美术、音乐、动画、文字等一定内容的再创作,侵害了著作权人享有的改编权”。然而,在该案的立案初期,蜗牛数字的维权并不被业内普遍看好,曾有业内人士称,由于两款游戏在用户、IP等方面存在差异,以内容、玩法相似起诉,实现胜诉的难度不小。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虎认为,如果粗略地来看当下游戏产品的玩法,大多都存在相似的地方,而若要分辨某款游戏产品是否侵权另一款产品,则需要从更深层次进行比对,“游戏是软件与原著的结合,软件特征也是游戏与文字、影像等其他形式作品的一个区别。从软件的角度来看,如果一款游戏产品的源代码或语言、功能与另一款游戏相同,则存在侵权行为。此外,虽然粗略地描述游戏玩法,或许会大同小异,但游戏总会有自己独特的细节之处,假若连细节都很相似,也存在侵权嫌疑。此时维权方若想实现胜诉,就需要进行非常细致的举证,证明自己的作品被侵权”。

蜗牛数字方面表示,当时公司在对比两款游戏时发现,在手游《花千骨》向中国国家版权局登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文档中,功能模块结构图、功能流程图、功能详细设计等,均系对《太极熊猫》中武神系统的结构分析,且均使用了《太极熊猫》游戏截图。此案终审后,公司将会把维权所得用于中小游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由公司牵头,联合各中小游戏企业、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组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下设版权维护基金和专利维护基金。

对于此次手游《花千骨》侵权案判决赔偿经济损失3000万元,虽然与该游戏上线之初的月流水存在一定差距,但有从业者表示,这是目前行业里判赔最高的案例。对此,赵虎表示,“流水与收益是两个概念,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需要刨除研发、人工等方面的成本,给相关平台的分成等,此外两个游戏不会完全一模一样,法院会根据侵权情况和该游戏实际获得的收益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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