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被美国全面封杀留下的五大血泪教训
本文作者 金融监管研究院 外汇部,载于微信公号“跨境金融监管 ” (ID:banklawcn1)
写在前面
2018年4月16日,美国商务部宣布立即重启对中兴通讯的制裁禁令( ORDER ACTIVATING SUSPENDED DENIAL ORDER ),中兴通讯将被禁止以任何形式从美国进口商品。
这意味着中兴通讯在2017年3月认罪并签署的和解协议宣告失败,已缴纳的8.92亿美元罚款仍不足以息事宁人,甚至可能还要进一步补缴缓期执行的3亿美元罚款。而更可怕的是,被美全面封杀后,对于严重依赖从美国进口芯片等元器件的中兴通讯来说,无疑是一场灾难。
而中兴通讯在这样一个时点上遭受了这样严厉的制裁,很难让人不联想到,这是否意味着中美贸易战将进一步升级?
图:ORDER ACTIVATING SUSPENDED DENIAL ORDER
本文纲要
一、中兴通讯为何被制裁?
二、制裁包括哪些内容?
三、礼尚往来,下一个会是高通嘛?
一、中兴通讯为何被制裁?
网上关于中兴通讯被制裁的报道已经很多,但大多的焦点在于中美贸易战爆发,而对于中兴通讯被制裁的背景以及理由却鲜有提及。因此,本文更多引用和翻译自美国官方报告和国内公开信息,至于真相究竟如何,留待各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而事实上, 中兴通讯制裁案发生的时间远远早于中美贸易战 ,从2012年开始被美国调查至今已经将近6年时间。此前在2017年3月,中兴通讯终于认罪并签署了和解协议,中兴通讯因违法美国出口管制制度被美国监管处罚近8.92亿美元,外加3亿美元“缓期执行”,这也是有史以来OFAC(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The 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 of the US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对非金融机构开出的最大罚单。
以下为 中兴通讯被制裁案件的始末 ,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 金融监管研究院整理
参考:
财经网:美国缘何制裁中兴?
U学在线:中国科技当自强!中兴通讯交8.9亿美元罚金与美国达成和解,再次给中国企业敲响了警钟)
2012
据路透社报道,2012年,中兴通讯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将一批搭载了美国科技公司软硬件的产品出售给伊朗最大的电信运营商伊朗电信(TCI)。
根据美国的出口限制法规,美国政府禁止美国制造的科技产品出口到伊朗。中兴通讯的这笔生意涉嫌违反美国对伊朗的出口禁令。此次中兴通讯制裁事件由美国商务部主导,调查重点是中兴通讯是否通过幌子公司采购美国产品,然后将其提供给伊朗,从而违反美国的出口禁令。
2016
四年之后,2016年3月7日,美国商务部官方网站披露了其调查员获取的中兴通讯内部文件。该文件显示,中兴通讯当时在伊朗、苏丹、朝鲜、叙利亚、古巴五大禁运国都有在执行的项目,这些项目都在一定程度上依赖美国供应链。美国商务部以中兴通讯“违反美国出口限制法规”为由,对中兴采取限制出口措施。中兴通讯公告称,“获知美国商务部拟对中兴通讯实施出口限制措施,公司正在全面评估此事件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并与各方面积极沟通。”
2016年3月8日凌晨,中国商务部一如既往地表达了“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中兴通讯一直在积极从事国际化经营,与数百家美国企业开展了广泛的贸易投资合作,为美国贡献了数以万计的就业岗位。美方此举将严重影响中国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中方将继续与美方就此问题进行交涉”。 驻纽约总领馆也表示“中兴通讯在美遭贸易限制,美国科技供应商尝苦果。”言下之意,美国此举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2016年3月21日,美国商务部声明称,将向中兴通讯及其子公司发放临时许可,暂时解除对两家公司的出口限制措施。临时许可的有效期从3月24日起至6月30日。据《华尔街日报》报道,暂缓制裁的原因,是因为美国商务部与中兴通讯达成了一份临时协议,而该协议中的一项内容便是,凡参与违规行为的中兴通讯高管必须辞去管理层的职务。
2016年4月5日,中兴通讯高层大换血,原CEO等三位高管卸任,而赵先明则“临危受命”被委任为公司董事长兼CEO。《环球时报》报道称,中兴通讯几位高管放弃自身利益,以离职换取美国商务部对中兴解除出口限制。
赵先明上任后就从团队以及管理机制做出了改革,包括任命美国律师为首席出口合规官、完善《出口管制合规手册》、全球出口管制培训等。
2017
2017年3月7日,仅仅用了1年的时间,赵先明就摧枯拉朽般带领中兴通讯度过了此次危机。和解后,赵先明也第一时间做出了表态,不过与之前中国商务部不卑不亢的态度截然不同,他表示,“中兴通讯承认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相关法律法规,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赵先明也认为与美国政府的和解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本次事件的处理结果是,中兴通讯认罪,被美国三个机构共处以8.92亿美元的罚款, 另有3亿美元缓期执行。
中兴通讯公告称,
“本公司已就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以下简称“BIS”)、美国司法部(以下简称“DOJ”)及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OFAC”)对本公司遵循美国出口管制条例及美国制裁法律情况的调查达成协议(以下合称“该等协议”)。
鉴于本公司违反了美国出口管制法律,并在调查过程中因提供信息及其他行为违反了相关美国法律法规,本公司已同意认罪并支付合计892,360,064美元罚款。此外,BIS还对本公司处以暂缓执行的3亿美元罚款,在本公司于七年暂缓期内履行与BIS达成的协议要求的事项后将被豁免支付。
本公司与OFAC达成的协议签署即生效,本公司与DOJ达成的协议在获得德克萨斯州北区美国地方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的批准后生效,法院批准本公司与DOJ达成的协议是BIS发布和解令的先决条件。同时,在本公司与DOJ达成的协议获得法院批准、本公司认罪及BIS助理部长签发和解令后,BIS会建议将本公司从实体名单移除。”
对于该处罚结果, 商务部也在答记者问 时做了表态,
问: 美国商务部部长7日宣布,中兴通讯集团已经承认违反美国对外贸易管制法规,将其产品行销到北朝鲜与伊朗等地。中兴将支付11亿9千万美元的罚金,这也将美国外贸管制法规体系迄今罚款金额最高的案例。请问商务部对此有何回应?
答: 我们注意到中兴公司就美出口管制相关问题与美国政府达成和解的有关情况。中方一贯坚决反对美方利用国内法对中国企业实施制裁。中国政府始终要求企业在开拓海外市场过程中注意依法合规经营。我们希望美方从维护中美经贸关系大局出发,妥善处理此事,为双边经贸关系稳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翻译过来就是,
1、企业认罚不代表你们就有理;
2、我们对于自家的企业会严加管教;
3、既然已经罚款了,以后生意还继续做。
当时,对于罚款事件已经尘埃落定,国内的券商也纷纷表示这是利空出尽,“建仓良机已至”,于是,在被罚9亿美元,直接导致中兴通讯2016年年报由净赚38亿元人民币转变为巨亏23亿元人民币之后,该公司的股价是这样走的。。
当时国内零星的报道和公告似乎将本次处罚事件描绘成一个成功的危机公关,甚至鲜有提及处罚原因和金额。
2017年10月 ,BIS公布了一份对于中兴通讯调查分析,从中可见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在这份报告中,BIS替中兴通讯总结了五个教训。
处罚原因:
关键证据被掌握
经过了多年的调查,中兴通讯在2011年的一份内部机密文件被扒了出来,《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公司出口管制相关业务的报告》,《进出口管制风险规避方案——以YL为例》。
在这些报告中有如下表述,成为了关键的证据所在。
“目前,公司最大的风险是正在进行中的伊朗业务……在2010年末的时候,我们公司和伊朗的客户签署了四方协议,采用了半隔断的操作模式,例如,我们公司本身只向伊朗客户提供自行生产的设备,而从美国采购的敏感产品则由我们公司的合作伙伴向客户提供。”
“我们公司已与伊朗公司YL签署了许多合同,这些合同目前正在执行中。原先这些合同是由四方共同签署,然而现在在执行过程中,并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模式操作,而是由中兴通讯承担了合同项下的权力与义务,直接将管控的商品出口给了伊朗公司。”
“我们公司与该国中兴通讯集团开展业务时,要避免使用我们公司自己的名字,也要避免直接向这些客户出口产品和提供服务。这种操作方法我们称之为隔断模式。”
“在隔断模式中,由7S公司向美国购买产品,并转卖给8S公司,8S公司将产品出口给迪拜的10S公司,最终由10S公司转口给YL公司和他的客户……还有一种操作是由中国之外设立的9S公司购买美国产品,并出口至迪拜由10S转卖给YL……”
“我公司的转口业务,尤其是其中在伊朗开展的业务,有可能会使得公司被美国列入黑名单。一旦被列入黑名单之后,我公司可能会失去美国产品的供应链。”
“我们公司的很多技术和零部件都由美国的供应商提供……一旦我们公司违法了美国相关的出口管制法,美国政府可能会禁止国内供应商向我公司提供产品。”
上面的话简单来讲就是中兴通讯利用了很多通道公司,通过层层转运的方式将美国的产品出口给了伊朗企业。
五个教训
下面来看BIS为中兴通讯总结的五个教训
教训一,不要撒谎
不要撒谎
“2014年8月26日至2016年1月8日期间,中兴通讯代表在多次会议中向美国监管办案人员保证,公司已经在2012年3月停止了与伊朗的业务,因此不再违反美国的出口管制法律。”
“为达到这个目的,中兴通讯甚至误导和欺骗了代表公司做辩护的外部顾问。并且,中兴通讯的高管们也知情。”
不要作假
“中兴通讯还采取了其他规避措施,例如在与伊朗的交易中,使用卡塔尔来作为暗号代替伊朗字样,从销售系统中删除伊朗客户,并在所有的商品、包装和文件中去除公司的LOGO。”
教训二,不要毁灭证据
“中兴通讯精心策划了一系列的计划来防止美国政府取得证据,例如从外部顾问那里删除或隐藏与调查相关的文件和信息。该计划甚至还包括成立了一个由13人组成的工作小组,名为合同数据挖掘小组。该小组在2016年1月至3月期间,毁灭了全部与伊朗业务有关的资料,并且小组的邮件每晚都要删除,以免暴露行动。”
教训三,不要试图用保密协议来掩盖罪行
“每个工作小组成员均被要求签署保密协议,严禁本次行动被曝光,一旦行动曝光,小组成员需要赔偿Z公司100万元人民币。”
教训四,不要在调查期间就重启犯罪活动
“2013年11月,不顾中兴通讯法律部门的反对意见,中兴通讯前任CEO召开了高层会议,决定重启与伊朗的转口业务。中兴通讯的伊朗总部被授权去寻找愿意与伊朗公司做生意的第三方,并愿意单独与中兴通讯签合同,将货物转运去伊朗,价格好商量。”
教训五,不要白纸黑字将有组织的违法行为作为公司战略写出来
“《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公司出口管制相关业务的报告》由公司法律部门起草,并于2011年9月2日被公司的四名高级管理人员签字批准,其中也包括前任CEO。”
“报告描述了违反美国出口管制法的风险……详细论述了违法可能受到的惩罚,例如高层管理人员被判刑入狱,公司被列入黑名单后将被禁止直接或间接向美国购买产品。甚至还列举了一些中国公司的违法案例,被列入黑名单,高层被判入狱多年。”
“报告另外还提出了一份应对方案,进一步将伊朗业务的操作标准化,以控制风险,例如为禁运项目专门设立了诸多跨部门的协作小组……甚至还设置了40万元的奖金,激励小组成员成功完成项目……”
从BIS公布的细节中可以看到,美国对于中兴通讯的巨额处罚,一方面是因为ZTE恶意违反美国出口管制法案,采取了种种反侦察措施规避监管;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因为中兴通讯采用了造假和欺骗手段,在调查期间,故意隐瞒真相妨碍调查。
2018
4月16日,美国商务部宣布立即重启对中兴通讯的制裁禁令,在该禁令中提及的主要理由是: 欺骗、虚假陈述和一再违法美国法律( Deception, False Statements, and Repeated Violations of U.S. Law )在该报告中,甚至提及虚假陈述( False Statements )高达二十次。
主要原因是中兴通讯在2016年11月30日和2017年7月20日的报告中作了虚假陈述。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该报告中指出,2018年3月13日,BIS已经通知中兴通讯,可能将会重启制裁,并于2018年3月16号让中兴通讯作了答辩。但我们查阅了中兴通讯的A股和港股官方公告,3月16日直至美国制裁报告发布前,中兴通讯都没有就本次事件予以披露和公告,这是否涉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还是说如此重大影响的事件都不属于披露的范围之内?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
第四章临时报告
第三十条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图为2018.3.14至今的股价走势,今日已停牌)
在答辩中,中兴通讯承认了未能有效执行当时报告中的方案,例如未执行对涉案员工的纪律处分等内容: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扣减2016年度的奖金(30%-50%),该部分奖金会在2017年的年终奖中扣除。
根据中兴通讯的回复,BIS重新查阅了案件资料,并且往事重提,发现中兴通讯承认的规避监管行为高达96起,违法美国出口管制法案380起。
总而言之,本次美国商务部重启对中兴通讯的理由主要就是不诚信。一方面是整改措施不到位,与当时报告的要求不符,另一方面是往事重提,将之前ZTE的违规行为重新描述了一遍,违规内容基本与2017年10月发布的调查报告内容一致。那么,本来还在缓期执行观察期的中兴通讯,是否是因为中美贸易战的关系被当成了靶子呢?笔者认为,应当有很大关系,毕竟2017年已接受了近9亿美元的高额处罚并签署了和解协议。但是,对于美国列举的违规事实,作为上市公司的中兴通讯,是否能够给出更合理的解释呢?
截至本文发布时间(2018-4-17,18:00),商务部和中兴通讯的回复如下,
二、制裁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制裁禁令的要求,本次对于中兴通许的制裁,总体来说,就是五个要点:
不只是中兴通讯、中兴康讯被禁止从美国进口,与他们有关的所有代理公司、关联公司都受到管制。这个范围包括了所有的相关企业和人员,甚至是中兴的雇员也不例外。
制裁包括哪些呢?
1、中兴不能直接从美国进口
2、任何人不能协助中兴间接从美国进口
3、任何人不能从美国进口后转卖给中兴
4、就算中兴成功从美国进口了,任何人都不能买,也不能提供安装、维修等后续服务
时间将近7年,至2025年3月13日。
金融监管研究院翻译:
首先,从本指令签发日起至2025年3月13日,对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最新的地址为:中国深圳南山科技工业园区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广场)、中兴康讯(最新的地址为:中国深圳高新区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A座2/3层)进行制裁。
这两家公司及其代理公司、关联公司,包括相关人员,无论是继任者、转让人、董事、高级职员、雇员、代表还是代理人(以下均称为“被制裁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涉及任何商品的交易。他们从美国进口或意欲进口软件或技术(以下统称“项目”),以及从事任何其他活动均受《出口管制法》约束,包括但不限于:
A、 申请、获取或使用任何许可证、许可证例外或出口管制文件;
B、 以任何方式进行有关订购、购买、接收、使用、出售、交付、储存、处置、运送、运输、融资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服务的谈判,任何涉及出口或将从美国出口的物品的交易,或从事任何其他活动,都受本条例约束;
C、 以任何方式从以上受限事项的交易中受益。
第二,任何人都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做以下任何事情:
A、出口或再出口任何受限物品给被制裁人;
B、有助于被制裁人获得或企图获取已经或将要从美国出口的任何物品的所有权、占有权或控制权的任何行动,包括与交易有关的融资或其他支持活动;
C、采取任何行动从被制裁人处获取、促使获取或企图获取从美国出口的任何受限物品;
D、在知道或有理由知道该物品将会或将要从美国出口的情况下,从美国被制裁人处获得任何受限物品;
E、在由被制裁人拥有、占有或控制的任何受限物品已经或将从美国出口的情况下,从事任何有关服务。就本段而言,服务意味着安装、维护、修理、改装或测试。
第三,在依照条例第766.23条的规定发出通知并征求意见之后,任何与贸易有关的个人、企业、公司或商业组织通过隶属关系、所有权、控制权或职责与被制裁人进行相关的贸易或服务也依照本命令的条款。
第四,本命令将送达中兴通讯,并将在联邦公报中公布。
本命令立即生效。
三、礼尚往来,下一个会是高通吗?
此前曾有传言认为,中兴通讯被美国处罚或许是因为被美国报复,因为高通公司在2015年2月份,刚因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被发改委处罚了近60.88亿人民币(按当时汇率约9.75亿美元)。
而在高通认罚后仅过了一年,2016年3月7日,美国商务部就公布了调查结果,以中兴通讯“违反美国出口限制法规”为由,对中兴采取限制出口措施,并且最终的处罚金额也是近9亿美元(8.92亿)。
由于中国开了先例,欧洲和韩国也纷纷仿效,2017年韩国政府也给高通开出了近9亿美元的罚单,如果高通认罚,这将创下韩国反垄断史的最高罚金记录。
由于中兴通讯也是高通的大客户,中兴被制裁后,将对整个行业产生重大影响。中金报告称,美国商务部对中兴通讯施加出口权限禁止令,若不能在1-2月内达成和解,会影响通信设备和手机等业务的正常生产与销售,同时对当前全球和中国的运营商网络建设带来一定影响,并有可能影响未来5G网络的推进。目前中兴占全球电信设备市场约10%的市场份额,占中国电信设备市场约30%市场份额。中兴有1-2月的零部件的存货,若不能尽快达成和解,会影响相关业务。
此外,根据新智元消息,”高通现在正准备向中国监管机构重新申请收购恩智浦,目前,中国是唯一未签署高通收购恩智浦计划的国家,该申请可能会有六个月的批准交易时间。“
路透社报道高通正准备向中国监管机构重新申请收购恩智浦
那么,问题来了,在目前这个时点上,倒霉的高通是否还能够获得中国的审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