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股权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还需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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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股权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还需股东大会批准

中国联通股权激励方案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

12月26日晚,中国联通(600050)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控股股东联通集团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7〕 1309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中国联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原则同意中国联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中国联通同时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今年早些时候,中国联通披露的混改方案包括向7500名核心员工授予8.48亿股限制性股票,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79元。7500名核心员工占中国联通总人数的3%。

在授予员工股权激励的同时,中国联通也对员工行权设定比较严格的条件。首先,未来三年公司营收相比2017年,2018-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得低于4.4%、11.7%、20.9%(2016年为2.2%),且不低于行业内三大电信运营商平均水平;利润总额增长率不低于65.4%、224.8%、378.2%(2016年为-95.8%),且不得低于同行业75分位水平;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2.0%、3.9%、5.4%(2016年为0.2%)。

此外,本次激励计划设置了长达24个月的禁售期和36个月的解锁期。在解锁期内,需要按照4:3:3的比例匀速解锁。员工若想兑现全部股票,需要在未来60个月内,均为公司服务,并达成公司和个人的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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