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微商公司7层代理发展下线,声称可月入五万
自称为中国最大的微商公司“摩能国际”近日陷入传销争议。
5月30日,一篇题为《10万微商集体诉讼被骗100亿,最大微商集团被爆涉嫌“传销”》的文章在网上广为传播。
31日,代理商们来到摩能国际位于北京华茂购物中心的办公室外,要求退款。公司大门紧闭。
摩能国际总裁万兵昨日对新京报记者解释称,因端午休假,公司没开门。
据记者了解,目前要求退款的代理商有近200名。
2016年,该公司在武汉、广州等地召开千人“峰会”,吸引代理商打款进货,分成7层代理级别,逐层发展下线,中间的代理商靠差价挣钱。但是,因货品质量参差不齐,难以销售,代理商们退货无门,从半年前开始与公司对峙。
有法律专家认为,摩能国际的模式具备传销的几个特征,但万兵对此否认。
至今,警方尚未立案。
7层代理发展下线
摩能国际的全称为北京摩能国际 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宣传材料显示,公司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专注于女性美容、健康行业的移动社交电商公司,先后推出棒女郎抑菌私护凝胶、女神泡泡红润抑菌液等女性用品。
符女士因患有妇科疾病,曾花去治疗费20多万。2015年10月,她被某微信公众号里对棒女郎功效的描述所吸引:“纯中药、无副作用、有治疗效果”。
在公众号小编的介绍下,符女士认识了一位摩能国际内部员工。2015年10月25号,符女士通过微信将600元转给这位“上家”,通过快递收到了8盒棒女郎,开始使用。她发现有一些效果,便将产品介绍给好友,收获好评后,符女士决定成为代理,开始在朋友圈里“做生意”。
记者获得的“微商各级代理提货标准”显示,公司给代理明确了7个层级的提货标准,从高至低依次为官方核心、大核心、小核心、总代、皇冠(一级)、铂金(二级)和天使级别。级别不同,相同产品的进价不同。以棒女郎为例,根据2016年8月涨价后的标准,要成为“官方”级别的代理,需交600万,每盒仅30元;入门级别“天使”,需交640元,每盒80元。
符女士了解到,级别越高,单盒成本越低。上家告诉她,只有升级,才能争取更多的差价。
2015年12月,符女士给上家先后微信支付1万元,购入4箱棒女郎。没等卖完,她又交了19800元,购入10箱新产品“女神泡泡”,成为公司声称平时需花38000元才能升级的“总代”级别。
2016年7月底,摩能国际在武汉举办“峰会”。面对台下的一千多人,公司老板声称,每个代理都能挣很多钱,还有人上台讲述因做代理改变命运的故事。
会上,公司还打出标语:你想月入50万以上,请您选择600万官方大核心;你想月入过3~5万,请选择21万小核心……
湖南的刘女士受到鼓舞:“还有这么好的人,专门来帮我们改变命运,很羡慕他们,我也想往上爬。”她借钱凑够21万,买了100箱女神泡泡。
2个月后,摩能国际在广州开峰会。会后,江西的唐先生给公司的一个私人银行账号转账282万,入手1700箱女神泡泡,成为最高级别的官方代理。
有产品变质,退货扣款
很快,代理们发现,现实并不那么美好。
符女士、刘女士、唐先生都加入了微信营销大军,每天在朋友圈发广告,一天甚至达到10多条。
但广告效果并不好。同类型的产品在市面上只需10多元,女神泡泡的零售价却高达138元。
有客户使用产品后出现副作用,还有的产品变质,凝胶变成液态,味道发臭。货到现在还没卖出去,亲戚朋友也不愿接盘做下级代理。
此前公司承诺给不同级别代理赠送微信客户,帮助代理“分流”。唐先生级别高,收到5000个“精准粉丝”,但他发现,只有零星几个能够发展成为下线,其余的都是“僵尸粉”。
近200位代理聚集在一个群里,2016年11月,他们决定开始维权,要求公司退货。
对此,摩能国际给出回复,若退货,代理只能拿到1/4的货款;对于已付钱但公司还未交货的,代理可以拿到3/4的货款。
代理们不接受这个方案。
涉嫌虚假宣传
为了取证,今年4月,代理维权代表柏勇在国家轻工业香料化妆品洗涤用品质量检测广州站给棒女郎、女神泡泡两款产品做了检验。
报告显示,产品对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有抑制作用,但对白色念珠菌抑菌效果为0。
棒女郞的包装盒上,印有“对白色念珠菌的平均抗菌率达到50%以上”。柏勇认为,摩能国际涉嫌虚假宣传。
摩能国际的产品宣传语中,有“治疗多种妇科炎症”、“增强免疫力”、“抗肿瘤”等字眼。
实际上,棒女郎、女神泡泡两款产品的许可证号均为消字号。根据《消毒管理办法》和《关于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消字号”是经地方卫生部门审核批准的卫生批号,其产品不具备任何疗效,仅属于卫生消毒用品范畴,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不应该对“消”字产品做任何有疗效的宣传。
棒女郎的包装盒上还显示,该产品由台湾隐泉健康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监制,但据记者调查,该公司注册地在香港。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该公司注册资本金为港币10000元,公司的唯一股东是万定金,身份证号显示其为1995年1月出生,系贵州省遵义县某村村民。
传销争议
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的代理都认为自己落入了传销陷阱,在他们看来,洗脑峰会、分层代理符合传销的特点。
根据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传销行为的三个主要特点是: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
2013年11月,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指出,传销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网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武长海认为,摩能国际符合上述传销的特征:“这个公司以发展会员为目的拉人头、用层级关系来获取差价,物品本身价值远低于销售价格,本质不是为了销售商品,而是为了通过产品获取会员利润。”
摩能国际总裁万兵昨日中午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回应称,“我们早就咨询了相关法律专家,这种方式不属于传销,不存在拉人头的嫌疑。”
他说,摩能国际的销售通过微商进行,通过三级代理模式,以卖货挣取差价获得利润,“从官方,到总代,到天使,和传统的批发差不多的。”
对于7级模式,他称属于销售过程中代理们自己形成的层级,与公司无关。
但是,记者获得的一张7级代理模式介绍图表里,盖有摩能国际旗下子公司的公章。
在武长海看来,正规的经销商应该有经销资质,需与公司签订合同,确定双方的关系,以真正的销售为目的。
对此,万兵称,公司与最高级别的“官方”代理都签订了合同,之后的逐级销售与公司无关。
唐先生说,只有一小部分“官方”代理与摩能签订了合同,他本人没有合同,只有银行转账单能够证明他与公司的往来。
北京日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武威曾代表柏勇等人与摩能国际一位伍姓负责人谈判,双方就退款方案没有达成一致。
武威认为,从现有证据来看,摩能国际的模式很难被认定为构成刑法224条的合同诈骗或“刑法修正案七”的传销。
他认为,警方至今没有立案,代理们要拿到退款,唯一的方式是通过民事诉讼,由法院来裁定是否退款。即便如此,举证难度也很大,“诉讼主体不统一,权利义务关系不一致,涉及的人数太多,取证困难。”
武威统计,目前涉及这个案子的代理分布在24个省、市、自治区,金额庞杂,多则数百万,少则几万元,因网络交易,未签订合同,交易记录取证困难。
在武威看来,微商是移动互联网兴起之后出现的新兴事物,但国家现有的法律和司法机构并不完善,相关法律比较滞后。
截至发稿,维权代理们和摩能国际仍在僵持中。
新京报记者 付珊 实习生 闫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