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团收购IDG再起波澜 泛海被指拖欠1200万美元中介费
新京报快讯(记者 赵毅波)时隔一年多,昔日一度引发轰动的中国财团收购IDG一事再起波澜。
7月15日,新京报记者自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泛海遭遇收购中介方起诉,请求判令泛海集团支付拖延的中介费1200万美元及利息(自2017年4月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据报道,创建于1964年的IDG主营业务包括媒体、市场研究和风险投资公司,IDG资本成立于1993年,由熊晓鸽协助IDG创始人及董事长麦戈文在中国创立,其后投资了腾讯、百度、搜狐等几百家企业。
2017年1月,IDG资本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宣布,双方已签署最终协议,将全面收购IDG,交易标的包括IDG旗下的三大核心业务:国际数据公司(以下简称IDC)、IDGCommunications和IDGVentures。据报道,泛海董事长卢志强表示,投资IDG是泛海全球化战略布局的自然延伸。IDG在全球范围形成的品牌效应和影响力,使其成为了极具吸引力的战略投资对象。
根据这份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今年7月发布的民事裁定书显示,这起收购背后的推动方为超视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视公司)。
裁定书显示,超视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视公司)称,2016年4月15日,超视公司与泛海集团签订《聘用协议书》,超视公司向泛海集团介绍美国国际数据集团(InternationalDataGroupInc.,以下简称IDG)的收购项目,泛海集团聘任超视公司何林波博士为泛海集团董事会国际投资顾问,以该身份联系卖方,为泛海集团洽谈收购IDG做前期工作。双方在协议中约定若泛海集团成功完成IDG项目收购,泛海集团应向超视公司支付金额为泛海集团签约的IDG收购价格1%的中介费。合同中还约定,IDG项目超视公司前期工作费用由双方2016年4月1日签订的关于法国Oberthur项目的350万元人民币前期工作费用中支出。
协议签订后,超视公司依约履行,多次会见IDG项目卖方,将项目信息及时反馈至泛海集团,供泛海集团决策。此外,超视公司还为泛海集团联系投行顾问,提供境外收购政策咨询等服务。
2017年3月29日,IDG项目收购完成,泛海集团在北京举办发布会宣布已完成对IDG的收购,包括IDG集团旗下的国际数据公司、IDGCommunications。至此,泛海集团成为IDG运营业务的控股股东。
2017年4月6日,超视公司向泛海集团开具了中介费1200万美元的发票,要求泛海集团支付中介费用,但泛海集团以公司商讨为由拖延,至今经催讨仍未履行给付义务。故,超视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泛海集团支付中介费1200万美元及利息(自2017年4月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不过,在一审之时,泛海集团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就本案管辖权提出异议。其认为,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聘用协议书》第九条约定双方争议应提交泛海集团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泛海集团住所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本案管辖法院应为东城区对应的相应审级的法院。
一审法院经审查认为,泛海集团的异议请求不能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裁定驳回泛海集团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其后,泛海集团不服一审裁定,持与原审相同理由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撤销一审裁定,将本案移送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上诉人泛海集团关于本案应当移送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成立;一审裁定正确,本院应予维持。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泛海系为中国最大民营资本集团之一,其创建于1985年,集团创始人、董事长为卢志强。目前,泛海系控股和投资了泛海控股(000046.SZ)、民生控股(000416.SZ)、中泛控股(00715.HK)和民生银行(600016.SH、01988.HK)、联想控股(03396.HK)等多家内地与香港上市公司,集团所属公司百余家,上万名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