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网约车纳入出租车管理范畴,不得巡游揽客
南都讯 记者蒋臻 见习记者周子龙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的《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近日正式公布。《办法》明确将网约车纳入出租车管理范畴,规定网约车须取得营运证,网约车司机须有出租汽车从业资格。且网约车只能通过互联网方式预约提供出租汽车服务,不得像日常的巡游车一样巡游揽客、站点轮排候客。该《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网约车不得巡游揽客
该《办法》所称出租汽车经营,是指使用7座以下乘用车,按照乘客意愿提供的营利性客运活动,包括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这也是新修订的《办法》最大的变化,即将网约车也纳入管理范畴。
《办法》规定,无论是巡游车还是网约车,均须取得市、县、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巡游车和网约车的司机,都须取得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两者从业资格考试内容相同的,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可以互认。
不过,巡游车可以巡游揽客、站点轮排候客,也可以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预约提供出租汽车服务,而网约车则只能通过互联网方式预约提供出租汽车服务,不得巡游揽客、站点轮排候客。
网约车强制报废里程:60万千米
《办法》强调,从事巡游车服务的,应当在车内醒目位置公开本人的从业信息,且公开的信息应当与实际驾驶人员一致。网约车经营者应当通过其服务平台以显著方式将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等个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围进行告知。个人信息的采集不得超越提供网约车业务所必需的范围。
《办法》还强调,经营者应按照规定向交通运输等部门提供营运数据以及其他必要的营运资料,实时传送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记录和生成的数据。
《办法》规定,巡游车的报废标准按照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执行。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退出网约车经营的车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
投诉须10日内处理完毕并告知乘客
《办法》也对收费标准有要求,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明码标价,在出租汽车醒目位置公开运价和收费标准,并向乘客提供税务部门监制的票据。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运价和收费标准。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按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制定运价和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
出租车应当按照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乘客未提出要求的,应当选择距离最短的路线行驶,因故需绕道行驶时,应当征得乘客同意。
此外,《办法》还指出,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建立24小时服务投诉值班制度,指定部门或者人员受理投诉。出租汽车经营者收到乘客投诉后,应当在10日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乘客。
相关新闻
有车没司机
广州中心区闲置出租车2000多台
近年来在网约车的冲击下,广州出租车司机离职现象递增,中心六区“有车无司机”的出租车辆超过2000台,司机收入下降,拒载现象时有发生。12月28日,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发布了广州市出租车行业发展专项调研报告。
公共交通出行满意度首超80分
省情中心近年来对公共交通领域的民意调查显示,自从2013年以滴滴、优步为代表的网约车崛起后,出租车服务质量有所下降,满意度连续多年排名靠后。但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有所好转,尤其是广州《财富》全球论坛召开,社会舆情监测反映出租车行业负面信息较少。
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广东省社科院绩效评估中心近日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广州市居民对公共交通出行总体满意度达到了81.30分,达到了优秀水平,为近年来首次突破80分。
建议开展出租车综合配套改革
省情中心于11月-12月开展的广州市出租车行业发展专项调研显示,近年来在网约车的冲击下,出租车司机离职现象呈递增趋势,中心六区巡游出租车目前未投产或已投产因故停产车辆,即“闲置”车辆超过2000台之多,司机收入下降,拒载现象时有发生。
报告显示,广州市巡游出租车市场供给不足,供给效率不高,经营车辆准入数量严格控制,缺乏准入和退出机制。市中心六区和花都、番禺、从化、增城、南沙等外围五区出租车尚未做到经营服务均衡化,未能实现出租车运价同城同价,出租车计价器智能化水平落后,运价结构不合理等导致司机积极性不高等诸多问题。
省情中心表示,出租车行业长年累积的深层次矛盾,迫切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结构改革,鼓励创新,促进转型。
报告建议,要加强顶层设计,清晰界定巡游、网约等不同出租形态汽车服务主体的功能属性,引导其有序竞争,融合发展。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努力构建多样化、差异化的出行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网络信息及新能源技术运用,引导绿色出行。此外,要开展出租车综合配套改革和运价结构优化。
南都记者 阳广霞 通讯员 粤省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