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试点共享电动自行车
记者近日从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获悉,深圳将参考广州做法出台深圳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一改以往单一“限”的方式,实施“禁、限、疏”结合的综合管理措施。
据了解,95%以上的国内市场销售的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2012年4月深圳实施“限电”政策以来,结合一系列全市整治行动,深圳交警不断加大涉摩涉电违法车辆的整治力度。
据统计,2012年至2016年涉摩涉电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此外,涉摩涉电“两抢”案件大幅减少,原特区内已经做到基本杜绝。
据深圳市交警局负责人介绍,目前,国内各大城市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主要为“禁、限、疏”三种管理模式。根据近几年与国内其他城市的交流,结合各区公共交通覆盖情况,深圳将参考广州做法出台深圳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实施疏堵结合的综合管理措施。
加强疏导管理措施。在一些未限行区域或者交通秩序较乱的地区采取疏导管理措施,加强非机动车道建设,试点共享电动自行车出行,实施集中充电、集中停放,通过换取免费骑行次数逐步取代居民自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
加强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培训。参照南宁做法,在辖区试点增设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教育培训点,由区政府牵头,在每个街道办建立1个固定学习点和2个简易学习点,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在公共交通发达区域试点禁行管理措施。在罗湖、福田、南山等区研究在辖区内对电动自行车试点全面禁行的可行性,参考广州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禁售(超标车)、禁行、禁停、禁坐等管理制度,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运用多媒体平台规范特殊行业行车秩序。按照市场需求联合共享出行打击非法拉客,规范外卖、快递等特殊行业行车秩序,继续保持“五类车”交通事故及死亡人数连续下降趋势。(记者/李荣华)